江苏省沛县公司出台“十不准”管理“三种人”
2006-03-24 16:02: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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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供稿:王勇 郭艳秋 宜盼
本网讯 3月21日,沛县供电公司出台“十不准”规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的工作职责,加强他们的责任感,预防这“三种人”的在春检活动中出现习惯性违章行为、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该公司对春检工作中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提出的“十个不准”,即不准在没验电的情况下挂接地线;不准在失去监护的情况下单人进行验电和挂接地线;不准在没有准确命令的情况下开始作业;不准在失去安全带保护的情况下作业;不准做工作任务单以外的施工和无票作业;不准在没有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准确命令、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分歧开关或变台的操作;不准在没有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准确命令、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拆除地线的工作;不准在变台高低压侧没验电、未装设接地线的情况下上台作业;不准在进行分歧开关、变台跌落开关的拉开操作时,不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和不摘除开关机子。对工作许可人提出的“十个不准”,即不准在作业现场临时增加工作任务和搭车干私活;不准在作业现场临时增加工作人员;不准在安全措施、危险点控制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情况下作业;不准在用户自备电源与系统没有明显的断开点、没加挂地线的情况下作业;不准在没有得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命令的情况下进行合闸操作;不准在分歧开关未悬挂警示牌的情况下进行作业;不准在工作结束后,没清点准确作业人员人数、地线组数的情况下汇报工作终结;不准在作业人员失去地线保护、没有加挂消除感应的地线的情况下进行作业;不准无票作业时停送电;不准在应设监护人而没设的情况下进行作业或操作。
本网讯 3月21日,沛县供电公司出台“十不准”规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的工作职责,加强他们的责任感,预防这“三种人”的在春检活动中出现习惯性违章行为、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该公司对春检工作中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提出的“十个不准”,即不准在没验电的情况下挂接地线;不准在失去监护的情况下单人进行验电和挂接地线;不准在没有准确命令的情况下开始作业;不准在失去安全带保护的情况下作业;不准做工作任务单以外的施工和无票作业;不准在没有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准确命令、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分歧开关或变台的操作;不准在没有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准确命令、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拆除地线的工作;不准在变台高低压侧没验电、未装设接地线的情况下上台作业;不准在进行分歧开关、变台跌落开关的拉开操作时,不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和不摘除开关机子。对工作许可人提出的“十个不准”,即不准在作业现场临时增加工作任务和搭车干私活;不准在作业现场临时增加工作人员;不准在安全措施、危险点控制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情况下作业;不准在用户自备电源与系统没有明显的断开点、没加挂地线的情况下作业;不准在没有得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命令的情况下进行合闸操作;不准在分歧开关未悬挂警示牌的情况下进行作业;不准在工作结束后,没清点准确作业人员人数、地线组数的情况下汇报工作终结;不准在作业人员失去地线保护、没有加挂消除感应的地线的情况下进行作业;不准无票作业时停送电;不准在应设监护人而没设的情况下进行作业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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