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排灌用电管理的思考
2008-01-22 12:49: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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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河南省开封县供电公司 何永志 王连营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已成为农业发展不可须臾离开的重要保证。自1998年以来,供电企业统筹安排、科学谋划,先后进行了一期、二期农村电网改造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加快电网改造步伐,大力实施惠农工程,大规模的农网改造工程极大地提高了农网运行水平。但受政策和资金制约,农业排灌电力设施和农业用电管理未得到明显改善,农业排灌用电需求得不到满足与“三新”农电战略的矛盾日益加剧,如何更快更好的解决这一矛盾,已成为每一位农电人急需共同探讨的话题。笔者从事基层农电管理工作多年,想结合工作实践,谈谈对农业排灌用电管理的看法。
一、农排管理现状
(一)排灌电力设施产权关系不明确,管理难度大
由于没有规范的出资规定,农业排灌设施多为村民集资建设,农排电力设施产权呈现多元化混乱现状,电力设施维护难以到位。农业排灌用电多户共用一井,排灌时间不统一,给农排用电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不少地方排灌设备属个人承包经营,承包人抄表、收费、支出,自己说了算,导致收费不规范,有很多搭车收费现象,加重了农民负担,同时也造成了电费偏高的假象。
(二)农排网络规格低、标准差、布局不合理
目前,农排线路大多是照明线路的延伸,部分农排线路存在迂回供电且线路供电半径过大,未能形成合理的供电线路布局;有的供电线路导线半径小,甚至存在导线老化严重、导线接口多、线路不规范,导致线损太大。同时,还存在部分配电台区容量小,达不到农排设备用电需求等一系列问题。
(三)农电工整体素质不高,农排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农电工虽然大多经过一定的业务培训,但技术水平差距较大,而且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对农排设备的安装、维修流程不熟悉,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安全责任和社会责任不相适应。由于农村用户对安全用电知识了解不足,使用不合格的用电材料和设施进行农排灌溉,私拉乱接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是农排临时用电不规范,农排台区引线接头多,跌落式熔断器陈旧失修,安全隐患严重。此外,现有的一些农业排灌线路大部分建设不规范、建设标准低,加之这部分电力设施被盗现象比较严重,农民浇灌用电得不到保障。
二、搞好农排管理的应对措施
(一)理清产权界限,规范电价管理农电管理部门积极协调当地政府,请村委会成员、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并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供用电合同》,对那些产权不属于供电企业的电力设施,划清责任主体,防止引起不必要的责任纠纷。对于产权属村集体和个人的排灌配变,电力部门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支持、引导地方政府和农民参与、管理农排线路,并建立健全配套管理机制。严格界定电力设施的产权分界点,与农村用户签订用电合同,依据产权归属明确设施管理界限、安全责任及维护职责。对于公用线路,用电前,当地村委要向供电所申请,供电所派电工对其用电线路和设备进行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并有相关负责人才可用电。同时,加强对农排台区治理,提高台区设备完好率,有效防止触电事故和设备事故。
规范农排电价管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农排用电电价执行情况开展专项营业普查,每月对各配电台区的电价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国家电价政策执行到位,严禁随电费征收集资加价,严格查处乱收费。此外,公司还出台排灌配变电价执行标准,确保农排电价的执行。供电所强化内部管理,从管理和技术上理顺农排用电管理,积极向上级请示,加快营销自动化建设和预付费电能表的推广,提高电费回收率,利用抄表收费时间大力宣传电力法律、法规,引导客户按时自觉交费。整合政府行政和社会力量,杜绝“搭车收费”现象,使广大农民都能享受到惠民政策。
(二)搞好农排线路整改,实现线路合理布局
县供电企业根据供电区域内,农排线路设备运行状况时间、设备安全检查记录等,确定相应的电压等级,加大农排低改力度。采取政府补一点、群众集一点、行业投一点的形式,对导线截面积大小和线路的布局合理性、各项负荷的分配均匀性等方面进行选择,对农排线路进行更新改造,使供电半径由原来的5~10km,缩短到1~4km,供电布局更加合理,农排线损率由原来的20%~30%,下降到10%~20%。同时,改低压架空线为地埋线,统一规格安装“机井控制器”,合理选择农排变压器的安装位置,合理调整变压器容量,既要满足农排用电设备的负荷需求,又要使配电变压器的空载损耗降到最小,使之尽量在满足经济负荷率要求状态下运行。此外,针对农排线路电压波动较大,电压合格率达不到标准的<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已成为农业发展不可须臾离开的重要保证。自1998年以来,供电企业统筹安排、科学谋划,先后进行了一期、二期农村电网改造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加快电网改造步伐,大力实施惠农工程,大规模的农网改造工程极大地提高了农网运行水平。但受政策和资金制约,农业排灌电力设施和农业用电管理未得到明显改善,农业排灌用电需求得不到满足与“三新”农电战略的矛盾日益加剧,如何更快更好的解决这一矛盾,已成为每一位农电人急需共同探讨的话题。笔者从事基层农电管理工作多年,想结合工作实践,谈谈对农业排灌用电管理的看法。
一、农排管理现状
(一)排灌电力设施产权关系不明确,管理难度大
由于没有规范的出资规定,农业排灌设施多为村民集资建设,农排电力设施产权呈现多元化混乱现状,电力设施维护难以到位。农业排灌用电多户共用一井,排灌时间不统一,给农排用电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不少地方排灌设备属个人承包经营,承包人抄表、收费、支出,自己说了算,导致收费不规范,有很多搭车收费现象,加重了农民负担,同时也造成了电费偏高的假象。
(二)农排网络规格低、标准差、布局不合理
目前,农排线路大多是照明线路的延伸,部分农排线路存在迂回供电且线路供电半径过大,未能形成合理的供电线路布局;有的供电线路导线半径小,甚至存在导线老化严重、导线接口多、线路不规范,导致线损太大。同时,还存在部分配电台区容量小,达不到农排设备用电需求等一系列问题。
(三)农电工整体素质不高,农排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农电工虽然大多经过一定的业务培训,但技术水平差距较大,而且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对农排设备的安装、维修流程不熟悉,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安全责任和社会责任不相适应。由于农村用户对安全用电知识了解不足,使用不合格的用电材料和设施进行农排灌溉,私拉乱接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是农排临时用电不规范,农排台区引线接头多,跌落式熔断器陈旧失修,安全隐患严重。此外,现有的一些农业排灌线路大部分建设不规范、建设标准低,加之这部分电力设施被盗现象比较严重,农民浇灌用电得不到保障。
二、搞好农排管理的应对措施
(一)理清产权界限,规范电价管理农电管理部门积极协调当地政府,请村委会成员、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并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供用电合同》,对那些产权不属于供电企业的电力设施,划清责任主体,防止引起不必要的责任纠纷。对于产权属村集体和个人的排灌配变,电力部门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支持、引导地方政府和农民参与、管理农排线路,并建立健全配套管理机制。严格界定电力设施的产权分界点,与农村用户签订用电合同,依据产权归属明确设施管理界限、安全责任及维护职责。对于公用线路,用电前,当地村委要向供电所申请,供电所派电工对其用电线路和设备进行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并有相关负责人才可用电。同时,加强对农排台区治理,提高台区设备完好率,有效防止触电事故和设备事故。
规范农排电价管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农排用电电价执行情况开展专项营业普查,每月对各配电台区的电价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国家电价政策执行到位,严禁随电费征收集资加价,严格查处乱收费。此外,公司还出台排灌配变电价执行标准,确保农排电价的执行。供电所强化内部管理,从管理和技术上理顺农排用电管理,积极向上级请示,加快营销自动化建设和预付费电能表的推广,提高电费回收率,利用抄表收费时间大力宣传电力法律、法规,引导客户按时自觉交费。整合政府行政和社会力量,杜绝“搭车收费”现象,使广大农民都能享受到惠民政策。
(二)搞好农排线路整改,实现线路合理布局
县供电企业根据供电区域内,农排线路设备运行状况时间、设备安全检查记录等,确定相应的电压等级,加大农排低改力度。采取政府补一点、群众集一点、行业投一点的形式,对导线截面积大小和线路的布局合理性、各项负荷的分配均匀性等方面进行选择,对农排线路进行更新改造,使供电半径由原来的5~10km,缩短到1~4km,供电布局更加合理,农排线损率由原来的20%~30%,下降到10%~20%。同时,改低压架空线为地埋线,统一规格安装“机井控制器”,合理选择农排变压器的安装位置,合理调整变压器容量,既要满足农排用电设备的负荷需求,又要使配电变压器的空载损耗降到最小,使之尽量在满足经济负荷率要求状态下运行。此外,针对农排线路电压波动较大,电压合格率达不到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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