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排灌用电管理的实践与探讨
2008-01-10 10:21:57 来源:《农村工副业及农业排灌用电管理优秀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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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河南省尉氏县供电局 陈立友 李建华 李灵芝 郭 蕾
地处中原腹地的河南省尉氏县,位于开封、周口、许昌三市之间的“金三角”地带,全县总面积1300km2,人口85万人,辖17个乡镇、518个行政村,是长江以北最大的鱼鸭混养基地和农产品生产重要基地,全县农田灌溉面积110万亩,灌溉用电是农民生产中的头等大事。按照尉氏县县委实施的“四大发展战略”与国家电网公司“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尉氏县供电局把打造坚强电网满足农业灌溉用电需求作为惠及“三农”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农业排灌用电管理的实践
尉氏县距黄河50公里,黄河支流贾鲁河穿境而过,机井5000多眼,灌溉条件十分便利,农业排灌电力设施多为上世纪八十年代投入建设的,排灌设施产权属农民私有,设计标准不高,线路严重老化,损耗高,安全措施不到位,私拉乱接现象普遍存在,安全隐患严重。由于农村排灌用电的特殊性,一台农灌变压器供电若干数量的机井,而一口井又是几个农户共用。
由于排灌用电为季节性用电,用电点多面广、战线长,接电、计量、抄表、收费、维修、服务等困难较多,对排灌用电做到“四到户”管理确有困难。很多排灌线路为防止设备被盗,排灌用电都是临时接电。农民用电,浇不起地,百姓与电力系统之间矛盾严重;1998年以来,尉氏县两次实施了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大规模的电网建设使农村电网得到有效改善,无论是电网结构方面,还是电网健康状况都比以前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农村排灌线路却一直没有改造,供电线路状况非常差,而且发生盗窃排灌线路案件后,就线路恢复问题村委会与供电企业会发生扯皮现象,村委会认为老百姓要浇地,供电企业就应该给供电,就应该恢复被盗线路,供电企业却认为农村排灌线路资产归村委会所有,你的东西没看好被人偷了让我来赔,不合理,导致的结果就是老百姓的庄稼不能及时灌溉,减产、减收,由于农村电费实施长期拖欠,电力部门在无法收缴电费的情况下,只能限停电,影响农民第二年排灌用电。老百姓上访、告状,引起社会的和谐稳定。
面对农业排灌电网的现状,尉氏县供电局认识到,抓好农业排灌的建设改造已迫在眉睫。通过近两年的周密布置,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了显著的成效。整改完善排灌用电设施,实行改造、管理直接到户管理。首先对灌溉集中、机井数量较多的地区安排计划进行改造。对农村排灌线路进行试点改造,组织基层供电所对全县农村排灌电力设施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逐村对现有的机井数量、变压器数量和容量、改造工程量等进行了一一登记,聘请专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出了电网改造方案。针对农村排灌用电实际,对有农灌线路到井口,有机井房的地方,在井上安装电能计量表;对有农灌线路到井口,无机井房的,在井口电线杆上安装电能计量表;对电力线路没有到井口的,在几口井的中心井位安装电能计量表,逐步达到了农业灌溉电力销售、抄表、收费、服务“四到户”管理。并加大对辖区内灌溉用电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排查,避免用电设施隐患可能带来的危害,还把优质服务带到了田间地头,积极了解农民在春灌时用电的需求和困难,并尽快解决。
对暂时没有能力对农村排灌线路进行改造的,针对春耕春灌不便于装计量的临时用电户,尉氏县供电局也有措施:按用户用电计划天数、实际功率结算出计划电费金额,然后达成协议,由用户交清电费签字后持单用电,该单为临时用电预收电费交纳证明。用电结束后,辖区电工执实际电费发票进行多退少补,收回此表,此举很受群众欢迎。随同记者采访的供电所所长郝留军告诉记者:“春灌期间,我们安装了抗旱变压器一台、计量装置40余块,与用户签订《临时用电协议》87份,灌溉面积达2万余亩,当地群众对我们的服务很满意。”截至2007年5月,尉氏县排灌户数达到1136户,电量达到379.27万kW・h,电费回收为71.68万元,农业排灌平均电价有大幅度下降。尉氏县供电局针对排灌用电所做的努力,所付出的辛苦和汗水得到了农民群众的认可,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庄头乡高寨村以前一直是人畜饮水和农业排灌共用一块电表,用电价格为0.5162元/(kW・h),而排灌用电是农业生产电价,即为0.289元/(kW・h),庄头供电所从农民利益出发,为各村免费安装了一块专门用于农业排灌用电度量的电表,此举减轻了农民的电费负担,受到村民和乡干部的称赞。永兴镇镇委许书记提起春灌很激动,他说:“凡是农民有申请报装项目的,尉氏县供电局总是特事特办,受理手续从快,查勘现场从快,施工送电从快,因此就有了中午才受理用户用电申请,下午就供上电的服务速度。并且,人畜饮水和灌溉用电电价剥离后,为我镇的农民减负72000元,这是最让我们感激的事儿。”
二、农业排<
地处中原腹地的河南省尉氏县,位于开封、周口、许昌三市之间的“金三角”地带,全县总面积1300km2,人口85万人,辖17个乡镇、518个行政村,是长江以北最大的鱼鸭混养基地和农产品生产重要基地,全县农田灌溉面积110万亩,灌溉用电是农民生产中的头等大事。按照尉氏县县委实施的“四大发展战略”与国家电网公司“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尉氏县供电局把打造坚强电网满足农业灌溉用电需求作为惠及“三农”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农业排灌用电管理的实践
尉氏县距黄河50公里,黄河支流贾鲁河穿境而过,机井5000多眼,灌溉条件十分便利,农业排灌电力设施多为上世纪八十年代投入建设的,排灌设施产权属农民私有,设计标准不高,线路严重老化,损耗高,安全措施不到位,私拉乱接现象普遍存在,安全隐患严重。由于农村排灌用电的特殊性,一台农灌变压器供电若干数量的机井,而一口井又是几个农户共用。
由于排灌用电为季节性用电,用电点多面广、战线长,接电、计量、抄表、收费、维修、服务等困难较多,对排灌用电做到“四到户”管理确有困难。很多排灌线路为防止设备被盗,排灌用电都是临时接电。农民用电,浇不起地,百姓与电力系统之间矛盾严重;1998年以来,尉氏县两次实施了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大规模的电网建设使农村电网得到有效改善,无论是电网结构方面,还是电网健康状况都比以前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农村排灌线路却一直没有改造,供电线路状况非常差,而且发生盗窃排灌线路案件后,就线路恢复问题村委会与供电企业会发生扯皮现象,村委会认为老百姓要浇地,供电企业就应该给供电,就应该恢复被盗线路,供电企业却认为农村排灌线路资产归村委会所有,你的东西没看好被人偷了让我来赔,不合理,导致的结果就是老百姓的庄稼不能及时灌溉,减产、减收,由于农村电费实施长期拖欠,电力部门在无法收缴电费的情况下,只能限停电,影响农民第二年排灌用电。老百姓上访、告状,引起社会的和谐稳定。
面对农业排灌电网的现状,尉氏县供电局认识到,抓好农业排灌的建设改造已迫在眉睫。通过近两年的周密布置,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了显著的成效。整改完善排灌用电设施,实行改造、管理直接到户管理。首先对灌溉集中、机井数量较多的地区安排计划进行改造。对农村排灌线路进行试点改造,组织基层供电所对全县农村排灌电力设施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逐村对现有的机井数量、变压器数量和容量、改造工程量等进行了一一登记,聘请专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出了电网改造方案。针对农村排灌用电实际,对有农灌线路到井口,有机井房的地方,在井上安装电能计量表;对有农灌线路到井口,无机井房的,在井口电线杆上安装电能计量表;对电力线路没有到井口的,在几口井的中心井位安装电能计量表,逐步达到了农业灌溉电力销售、抄表、收费、服务“四到户”管理。并加大对辖区内灌溉用电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排查,避免用电设施隐患可能带来的危害,还把优质服务带到了田间地头,积极了解农民在春灌时用电的需求和困难,并尽快解决。
对暂时没有能力对农村排灌线路进行改造的,针对春耕春灌不便于装计量的临时用电户,尉氏县供电局也有措施:按用户用电计划天数、实际功率结算出计划电费金额,然后达成协议,由用户交清电费签字后持单用电,该单为临时用电预收电费交纳证明。用电结束后,辖区电工执实际电费发票进行多退少补,收回此表,此举很受群众欢迎。随同记者采访的供电所所长郝留军告诉记者:“春灌期间,我们安装了抗旱变压器一台、计量装置40余块,与用户签订《临时用电协议》87份,灌溉面积达2万余亩,当地群众对我们的服务很满意。”截至2007年5月,尉氏县排灌户数达到1136户,电量达到379.27万kW・h,电费回收为71.68万元,农业排灌平均电价有大幅度下降。尉氏县供电局针对排灌用电所做的努力,所付出的辛苦和汗水得到了农民群众的认可,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庄头乡高寨村以前一直是人畜饮水和农业排灌共用一块电表,用电价格为0.5162元/(kW・h),而排灌用电是农业生产电价,即为0.289元/(kW・h),庄头供电所从农民利益出发,为各村免费安装了一块专门用于农业排灌用电度量的电表,此举减轻了农民的电费负担,受到村民和乡干部的称赞。永兴镇镇委许书记提起春灌很激动,他说:“凡是农民有申请报装项目的,尉氏县供电局总是特事特办,受理手续从快,查勘现场从快,施工送电从快,因此就有了中午才受理用户用电申请,下午就供上电的服务速度。并且,人畜饮水和灌溉用电电价剥离后,为我镇的农民减负72000元,这是最让我们感激的事儿。”
二、农业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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