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常见事故及处理
2008-02-18 14:01:21 来源:
A-
A+
电力18讯: 锅炉常见事故及处理
9.1事故处理的原则及注意事项
9.1.1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行的方法,消除事故根源,迅速恢复机组正常运行,满足系统负荷的需要。在设备确已不具备运行条件时或继续运行对人身,设备有直接危害时,应停炉处理。
9.1.2发生事故时,班长应在厂调度的直接领导下,领导全班人员迅速果断地按照现场规程的规定处理事故。调度的命令,除对人身、设备有直接危害外,均应坚决执行。
9.1.3当发生了本规程没有列举的事故情况时,运行人员应根据自己的经验与判断,头脑清醒,沉着冷静,主动采取对策,迅速处理。事故处理后运行人员应如实地把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以及采取的措施,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并在班后会议上进行分析讨论,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做到“三不放过”。
9.2锅炉水位事故
9.2.1锅炉满水
9.2.1.1锅炉满水现象
9.2.1.1.1水位报警发出水位高信号,汽包就地水位计及低地水位表高于正常水位。
9.2.1.1.2蒸汽含盐量增大。
9.2.1.1.3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9.2.1.1.4过热蒸汽温度急剧下降,主蒸汽管道法兰处有汽水冒出,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击。
9.2.1.2满水的原因
9.2.1.2.1运行人员疏忽大意,对水位监视不严,误判断致使操作错误。
9.2.1.2.2水位计、蒸汽流量表或给水流量表指示不正确或失灵,使运行人员误判断。
9.2.1.2.3给水自动调节装置失灵或给水调节门有故障,发现后处理不及时。
9.2.1.2.4外界或锅炉燃烧发生故障而未及时调整水位。
9.2.1.2.5锅炉负荷增加太快。
9.2.1.2.6给水压力突然升高。
9.2.1.3锅炉满水的处理
9.2.1.3.1当汽包水位计超过+50mm时,应将给水自动调节改为手动操作,关小给水门,减少给水流量。
9.2.1.3.2若水位超过+100mm时,应开启事故放水门,进行放水。
9.2.1.3.3注意保持汽温,根据汽温下降情况,应及时关小减温水门;汽温若急剧下降到480℃时,开启过热器及主汽门前疏水,并通知厂调度。
9.2.1.3.4若水位无明显下降,应检查给水系统阀门是否有故障,事故放水门是否打开,必要时应包就地水位计和各低地水位计指示的正确性,加强对汽包水位的监视。
9.7.3.2如汽包就地水位计全部损坏,而具备下列条件时,允许锅炉继续运行2小时。
9.7.3.2.1给水自动调节器动作可靠。
9.7.3.2.2水位警报器好用,可靠。
9.7.3.2.3两台低地水位计的指示正确,并且在4小时内曾与汽包就地水位指示对照过,此时,应保持锅炉负荷稳定,并采取紧急措施,尽快修复一台汽包就地水位计。
9.7.3.3如果自动调整器或水位警报器动作不可靠,在汽包水位计全部损坏时,只允许根据可靠的低地水位计维持锅炉15~20分钟运行。
9.7.3.4如汽包水位计全部损坏,且低地水位计运行不可靠时,应立即停炉。
9.8锅炉承压部件损坏
9.8.1锅炉水冷壁管的损坏
9.8.1.1水冷壁损坏的现象
9.8.1.1.1水位下降,蒸汽压力和给水压力下降,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9.8.1.1.2轻微泄漏时,有蒸汽喷出的响声,爆破时,有显著的响声。
9.8.1.1.3各段烟温下降,灰渣斗内有湿灰,严重时,向外漏水。
9.8.1.1.4炉内负压减小,严重时变正,炉门、人孔不严密处向外喷汽和冒烟。
9.8.1.1.5燃烧不稳或造成灭火
9.8.1.2水冷壁损坏的原因
9.8.1.2.1炉水品质不合格,长期运行未按规定进行排污,使管内腐蚀或结垢。
9.8.1.2.2升火方式不正确,排污门泄漏或炉内结焦,管壁受热不均,使局部水循环不良。
9.8.1.2.3严重缺水时,错误地大量进水,导致爆管。
9.8.1.2.4喷燃器附近水冷壁管保护不好,磨损严重。
9.8.1.2.5吹灰器、喷口或吹灰管安装不当,操作有错误,管子被汽、水吹坏。
9.8.1.2.6长期超负荷或低负荷运行,大焦块掉落砸坏管子、管壁被打焦棍磨损或设备本身存在缺陷。
9.8.1.2.7检修或安装时,管子被杂物堵塞,致使水循环不良造成管子过热损坏。
9.8.1.2.8定期排污量过大,造成水循环被破坏。
9.8.1.3水冷壁损坏的处理:
9.8.1.3.1锅炉水冷壁管发生爆破,不能保持汽包水位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9.8.1.3.1.1立即停炉,保留一台引风机继续运行,排除炉内的烟气和蒸汽,待烟气、蒸汽消失后停止引风机。
9.8.1.3.1.2停炉后,立即关闭主汽门,可继续进水。
9.8.1.3.1.3如损坏严重,致使锅炉汽压迅速降低,给水消耗过多,经增加给水仍看不到汽包就地水位计中水位时,应停止给水。
9.8.1.3.1.4处理故障时,须密切注意锅炉的给水压力等情况,当故障炉和运行炉由同一根给水母管供水,如不能保证运行炉的正常水位时,应减少或停止故障炉的给水。
9.8.1.3.2如泄漏不太严重时,应改自动给水为手动给水,经加强上水尚能维持锅炉正常水位时,向班长和厂调度汇报,要求适当降低负荷运行(投入油枪稳定燃烧),请示停炉时间,并保持低粉位运行;要求投入备用炉,如备用炉迟迟不能投
9.1事故处理的原则及注意事项
9.1.1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行的方法,消除事故根源,迅速恢复机组正常运行,满足系统负荷的需要。在设备确已不具备运行条件时或继续运行对人身,设备有直接危害时,应停炉处理。
9.1.2发生事故时,班长应在厂调度的直接领导下,领导全班人员迅速果断地按照现场规程的规定处理事故。调度的命令,除对人身、设备有直接危害外,均应坚决执行。
9.1.3当发生了本规程没有列举的事故情况时,运行人员应根据自己的经验与判断,头脑清醒,沉着冷静,主动采取对策,迅速处理。事故处理后运行人员应如实地把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以及采取的措施,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并在班后会议上进行分析讨论,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做到“三不放过”。
9.2锅炉水位事故
9.2.1锅炉满水
9.2.1.1锅炉满水现象
9.2.1.1.1水位报警发出水位高信号,汽包就地水位计及低地水位表高于正常水位。
9.2.1.1.2蒸汽含盐量增大。
9.2.1.1.3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9.2.1.1.4过热蒸汽温度急剧下降,主蒸汽管道法兰处有汽水冒出,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击。
9.2.1.2满水的原因
9.2.1.2.1运行人员疏忽大意,对水位监视不严,误判断致使操作错误。
9.2.1.2.2水位计、蒸汽流量表或给水流量表指示不正确或失灵,使运行人员误判断。
9.2.1.2.3给水自动调节装置失灵或给水调节门有故障,发现后处理不及时。
9.2.1.2.4外界或锅炉燃烧发生故障而未及时调整水位。
9.2.1.2.5锅炉负荷增加太快。
9.2.1.2.6给水压力突然升高。
9.2.1.3锅炉满水的处理
9.2.1.3.1当汽包水位计超过+50mm时,应将给水自动调节改为手动操作,关小给水门,减少给水流量。
9.2.1.3.2若水位超过+100mm时,应开启事故放水门,进行放水。
9.2.1.3.3注意保持汽温,根据汽温下降情况,应及时关小减温水门;汽温若急剧下降到480℃时,开启过热器及主汽门前疏水,并通知厂调度。
9.2.1.3.4若水位无明显下降,应检查给水系统阀门是否有故障,事故放水门是否打开,必要时应包就地水位计和各低地水位计指示的正确性,加强对汽包水位的监视。
9.7.3.2如汽包就地水位计全部损坏,而具备下列条件时,允许锅炉继续运行2小时。
9.7.3.2.1给水自动调节器动作可靠。
9.7.3.2.2水位警报器好用,可靠。
9.7.3.2.3两台低地水位计的指示正确,并且在4小时内曾与汽包就地水位指示对照过,此时,应保持锅炉负荷稳定,并采取紧急措施,尽快修复一台汽包就地水位计。
9.7.3.3如果自动调整器或水位警报器动作不可靠,在汽包水位计全部损坏时,只允许根据可靠的低地水位计维持锅炉15~20分钟运行。
9.7.3.4如汽包水位计全部损坏,且低地水位计运行不可靠时,应立即停炉。
9.8锅炉承压部件损坏
9.8.1锅炉水冷壁管的损坏
9.8.1.1水冷壁损坏的现象
9.8.1.1.1水位下降,蒸汽压力和给水压力下降,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9.8.1.1.2轻微泄漏时,有蒸汽喷出的响声,爆破时,有显著的响声。
9.8.1.1.3各段烟温下降,灰渣斗内有湿灰,严重时,向外漏水。
9.8.1.1.4炉内负压减小,严重时变正,炉门、人孔不严密处向外喷汽和冒烟。
9.8.1.1.5燃烧不稳或造成灭火
9.8.1.2水冷壁损坏的原因
9.8.1.2.1炉水品质不合格,长期运行未按规定进行排污,使管内腐蚀或结垢。
9.8.1.2.2升火方式不正确,排污门泄漏或炉内结焦,管壁受热不均,使局部水循环不良。
9.8.1.2.3严重缺水时,错误地大量进水,导致爆管。
9.8.1.2.4喷燃器附近水冷壁管保护不好,磨损严重。
9.8.1.2.5吹灰器、喷口或吹灰管安装不当,操作有错误,管子被汽、水吹坏。
9.8.1.2.6长期超负荷或低负荷运行,大焦块掉落砸坏管子、管壁被打焦棍磨损或设备本身存在缺陷。
9.8.1.2.7检修或安装时,管子被杂物堵塞,致使水循环不良造成管子过热损坏。
9.8.1.2.8定期排污量过大,造成水循环被破坏。
9.8.1.3水冷壁损坏的处理:
9.8.1.3.1锅炉水冷壁管发生爆破,不能保持汽包水位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9.8.1.3.1.1立即停炉,保留一台引风机继续运行,排除炉内的烟气和蒸汽,待烟气、蒸汽消失后停止引风机。
9.8.1.3.1.2停炉后,立即关闭主汽门,可继续进水。
9.8.1.3.1.3如损坏严重,致使锅炉汽压迅速降低,给水消耗过多,经增加给水仍看不到汽包就地水位计中水位时,应停止给水。
9.8.1.3.1.4处理故障时,须密切注意锅炉的给水压力等情况,当故障炉和运行炉由同一根给水母管供水,如不能保证运行炉的正常水位时,应减少或停止故障炉的给水。
9.8.1.3.2如泄漏不太严重时,应改自动给水为手动给水,经加强上水尚能维持锅炉正常水位时,向班长和厂调度汇报,要求适当降低负荷运行(投入油枪稳定燃烧),请示停炉时间,并保持低粉位运行;要求投入备用炉,如备用炉迟迟不能投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 《电力节能技术监督导则》版本
2018-11-04
- 【典型案例】信号干扰引起温度
2018-08-14
- 标准解读|电站热工自动化标准
2018-08-04
- 某1000MW超超临界机组DEH故障
2018-07-05
- 钰海燃气热电智能化建设探索与
2018-06-09
热点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