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18
  • 网站首页
  • 最新
  • 新闻 要闻 国内 电企 国外 电网 发电 深度 财经 评论
  • 管理 安全生产 经营管理 党建政工 人力资源 企业文化 社会责任 企业风采 管理创新 实践案例
  • 政策 公告通知 政策监管 电力法规 资料报告 访谈观点
  • 商务 商务 招标采购 项目 产品 企业 会展
  • 行业 电网 发电 可再生能源 风电 光伏 光热 氢能 储能 售电 核电 农电 规划设计建设 综合能源服务
  • 频道 能源互联网 电力科技 电动汽车 数字电网 全球能源互联网 增量配电 电力市场 特高压 电力数字化 电力自动化 电力通信 泛在电力物联网 节能环保 电力教育培训 电力技术论文 电力人物 电力文苑
  • 招聘
  • 热点 2020电企年中工作会 2020电力安全生产月 “十四五”电力规划 2020两会说电力 电力新基建 电企2020年工作会议 2019中央巡视电企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国务院要求降电价 电力央企审计整改
  • 热词
  • Tags
首页 > 专题 > 节能环保 > 地方新闻 > 正文

浙江建立省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2018-03-16 00:00:00    来源: 
A- A+
电力18讯:

浙江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浙江省财政厅近日会同省环保厅、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和浙江省水利厅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不同于以往的流域生态补偿,《意见》以权责对等、合理补偿为原则,着力于推进流域上下游之间的相互补偿,不再单一依靠中央、省级财政给予的纵向补偿资金。

  《意见》提出,流域上下游县(市、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通过自主协商,建立“环境责任协议制度”,通过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省级相关部门作为第三方,对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实施给予指导,并对协议履行情况实施监管,同时对重点流域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给予引导支持,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在补偿标准上,《意见》提出流域上下游地区根据流域生态环境现状、保护治理和节约用水成本投入、水质改善的收益、下游支付能力、下泄水量保障等,每年在500万至1000万元范围内协商确定。

  除资金补偿外,流域上下游地区也可根据当地实际需求及操作成本,探索开展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补偿方式。同时,鼓励流域上下游地区开展排污权交易和水权交易。

高慧君  



在线投稿   投稿信箱:e@ep18.cn 请赐稿件
评论
用户名:匿名发表  
密码:  
验证码:
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浙江能监办通报前三季浙江电力

2018-11-18

节能技术改造与服务供需精准对

2018-10-21

涉及11台机组!山东公示2018年电

2018-09-17

宁夏公布2018年煤电淘汰落后产

2018-07-05

大连一热电厂倾倒粉尘造成污染

2018-05-26

热点排行
  • · 三条“高压线”最高可罚百万
  • · 浙江温岭:村庄用起太阳能路灯
  • · 环保艺术团演到电厂
  • · 亚行伸援手 帮阿富汗挖掘太阳能资源
  • · 江苏电网投资170亿“强身健体”
  • · 核电发展驶入“快车道
  • · 光伏发电将使敦煌更辉煌
  • · 美国聚焦海洋能发电
  • · 中电投集团添环保“翼”
  • · 国家环保总局:26个被停建项目可陆续复工
推荐阅读
  • · 渭河热电:超低排放投运

手机版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2018 电力18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53787号-1    北京网维八方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