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列入今年一档立法计划
2013-06-14 14:16:24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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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在国务院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公共舆论的大力推动下,《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已经列入《国务院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一档立法计划,属于力争今年完成的立法项目。”一位接近国务院法制办的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
大气污染防治的形势日益严峻。从去年冬季绵延到今年春季,全国有30个省(区、市)先后出现不同程度的雾霾天气。国家气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春季中国内地平均雾霾日数为12.1天,较常年同期偏多4.3天,为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多。北京市雾霾日数46天,较常年同期(7.1天)偏多5.5倍,为近60年最多。
前述知情人士对本报进一步透露,正是考虑到大气污染防治的形势如此严峻,所以国家要求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法要彻底修改,属于大修大改,修法思路也将有所调整,将由过去的就污染谈污染,变为从改善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高度来谈大气污染治理,从而制定出一部更为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本报获悉,环保部正在重新起草《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正案,近期有望提交国务院法制办。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法列入一档立法项目
“今年年初的超重污染天气,将成为中国大气治理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拐点。”今年两会期间,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对记者表示,我们必须彻底反思过去的大气污染治理模式,重新评估大气污染的治理形势。
环保部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年初的长时间、大范围的雾霾天气,影响全国17个省(市、区),约占国土面积的1/4,受影响人口达6亿。
“目前我们的经济总量世界第二,但环境质量却很糟糕。这已经影响了我们的国际形象和招商引资工作。”前述知情人士对本报介绍,北京的空气质量可以说是在世界上大国首都中是最糟糕的,这急待改善。
越来越多的人,从年初以来,一直不断呼吁制定中国版的“清洁空气法案”。“实际上,很多人并非不知道,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法律,我们早已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而是借清洁空气法案这一个说法,来表示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失望,希望国家能够制定更为有效的大气治理单行法。”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巡视员王凤春曾在年初对本报记者表示。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于1987年,并于1995年、2000年先后两次修改,从2006年启动再修改程序,现正在进行第三次修改。
此前,环保部已经起草了一个修正案的草稿,并于2010年1月上报给国务院法制办。该修改案主要借鉴了《水污染防治法》的经验,后者是我国环境类单行法中相对成熟的一个范本。
但在过去的三年中,《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中一直在“排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1月1日、2011年1月31日和2012年2月1日发布的当年年度立法计划,《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属于二档立法项目,即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
根据国务院的立法计划安排,立法项目一般分为三档: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需要抓紧工作适时提出的项目和需要积极研究论证的项目。立法顺序的原则为,在力争完成一档项目、抓紧做好二档项目的前提下,兼顾三档项目。
目前,国务院办公厅尚未对外正式发布《国务院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但多位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已由过去三年的二档立法项目,变为一档立法项目。
“可以预期的是,修法将明显提速。”前述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根据立法惯例,一档项目中的法律修正案项通常会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并将由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从全局看大气污染治理
更为重要的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立法思路,将进行调整。
“作为大气这种环境要素领域的单行法,过去1987年、1995年和2000年三个版本,比较侧重就污染谈污染,技术类的法律条款很多。”前述知情人士对本报分析。
2010年1月,环保部曾经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过一个修正案草案。该修正案一共八章137条,这八章分别为总则、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突发事件处置、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法律责任和附则。
“这一思路将会进行调整,将更多考虑从更宏观的角度去立法,从改善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角度去看大气污染问题。”前述知情人士分析。
中国目前重化工业化的特征很明显,因此高排放、高污染的发展特征还将持续一段时间。不过,根据中国工程院的战略咨询项目的研究,“十二五”期间重化工化趋势有望扭转,高耗能产业的产值将达到峰值,建议国家出台更多的政策去促成这一趋势。
同时,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也是重污染天气产生的重要原因。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2012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总量的比重大约为66.4%,石油和天然气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8.9%和5.5%,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为9.1%在中海油总公司能源经济研究院首席能源研究员陈卫东看来,中国是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费国,也是第一排放大国,中国的天然气消费只占一次能源的5%,几乎是所有国家中最低的,而煤炭占比几乎是在所有国家中比例最高的。这种高碳的、落后的能源结构必须改变。
因此,要改善大气质量,必须优化能源结构,这意味着我们要解决化石能源低价和环境廉价的问题。“由于能源价格相对偏低,消费者就可以放开使用,结果能源成本占企业生产成本的比重很小,容易造成能源的浪费,并带来环境的污染。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单靠行政手段是解决不了的,必须考虑市场的手段。”环保部原总工杨朝飞对本报记者表示。
杨朝飞建议,未来应该多使用经济手段,包括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贸易政策等,这些政策使用对企业也好,对消费者也好,可以调整他们的行为。“实际上这些年,咱们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比较好的政策,我们能不能在大气法中把这些政策吸收进去,引导各地在解决大气污染时用哪些经济手段,其中,针对一些污染企业淘汰建立退出机制,都是至关重要。”
“《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正案目前还在起草,也会考虑与由环保部、发改委和财政部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8)的衔接。”环保部的一位官员对本报透露。
“在国务院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公共舆论的大力推动下,《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已经列入《国务院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一档立法计划,属于力争今年完成的立法项目。”一位接近国务院法制办的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
大气污染防治的形势日益严峻。从去年冬季绵延到今年春季,全国有30个省(区、市)先后出现不同程度的雾霾天气。国家气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春季中国内地平均雾霾日数为12.1天,较常年同期偏多4.3天,为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多。北京市雾霾日数46天,较常年同期(7.1天)偏多5.5倍,为近60年最多。
前述知情人士对本报进一步透露,正是考虑到大气污染防治的形势如此严峻,所以国家要求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法要彻底修改,属于大修大改,修法思路也将有所调整,将由过去的就污染谈污染,变为从改善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高度来谈大气污染治理,从而制定出一部更为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本报获悉,环保部正在重新起草《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正案,近期有望提交国务院法制办。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法列入一档立法项目
“今年年初的超重污染天气,将成为中国大气治理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拐点。”今年两会期间,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对记者表示,我们必须彻底反思过去的大气污染治理模式,重新评估大气污染的治理形势。
环保部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年初的长时间、大范围的雾霾天气,影响全国17个省(市、区),约占国土面积的1/4,受影响人口达6亿。
“目前我们的经济总量世界第二,但环境质量却很糟糕。这已经影响了我们的国际形象和招商引资工作。”前述知情人士对本报介绍,北京的空气质量可以说是在世界上大国首都中是最糟糕的,这急待改善。
越来越多的人,从年初以来,一直不断呼吁制定中国版的“清洁空气法案”。“实际上,很多人并非不知道,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法律,我们早已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而是借清洁空气法案这一个说法,来表示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失望,希望国家能够制定更为有效的大气治理单行法。”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巡视员王凤春曾在年初对本报记者表示。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于1987年,并于1995年、2000年先后两次修改,从2006年启动再修改程序,现正在进行第三次修改。
此前,环保部已经起草了一个修正案的草稿,并于2010年1月上报给国务院法制办。该修改案主要借鉴了《水污染防治法》的经验,后者是我国环境类单行法中相对成熟的一个范本。
但在过去的三年中,《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中一直在“排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1月1日、2011年1月31日和2012年2月1日发布的当年年度立法计划,《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属于二档立法项目,即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
根据国务院的立法计划安排,立法项目一般分为三档: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需要抓紧工作适时提出的项目和需要积极研究论证的项目。立法顺序的原则为,在力争完成一档项目、抓紧做好二档项目的前提下,兼顾三档项目。
目前,国务院办公厅尚未对外正式发布《国务院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但多位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已由过去三年的二档立法项目,变为一档立法项目。
“可以预期的是,修法将明显提速。”前述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根据立法惯例,一档项目中的法律修正案项通常会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并将由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从全局看大气污染治理
更为重要的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立法思路,将进行调整。
“作为大气这种环境要素领域的单行法,过去1987年、1995年和2000年三个版本,比较侧重就污染谈污染,技术类的法律条款很多。”前述知情人士对本报分析。
2010年1月,环保部曾经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过一个修正案草案。该修正案一共八章137条,这八章分别为总则、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突发事件处置、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法律责任和附则。
“这一思路将会进行调整,将更多考虑从更宏观的角度去立法,从改善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角度去看大气污染问题。”前述知情人士分析。
中国目前重化工业化的特征很明显,因此高排放、高污染的发展特征还将持续一段时间。不过,根据中国工程院的战略咨询项目的研究,“十二五”期间重化工化趋势有望扭转,高耗能产业的产值将达到峰值,建议国家出台更多的政策去促成这一趋势。
同时,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也是重污染天气产生的重要原因。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2012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总量的比重大约为66.4%,石油和天然气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8.9%和5.5%,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为9.1%在中海油总公司能源经济研究院首席能源研究员陈卫东看来,中国是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费国,也是第一排放大国,中国的天然气消费只占一次能源的5%,几乎是所有国家中最低的,而煤炭占比几乎是在所有国家中比例最高的。这种高碳的、落后的能源结构必须改变。
因此,要改善大气质量,必须优化能源结构,这意味着我们要解决化石能源低价和环境廉价的问题。“由于能源价格相对偏低,消费者就可以放开使用,结果能源成本占企业生产成本的比重很小,容易造成能源的浪费,并带来环境的污染。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单靠行政手段是解决不了的,必须考虑市场的手段。”环保部原总工杨朝飞对本报记者表示。
杨朝飞建议,未来应该多使用经济手段,包括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贸易政策等,这些政策使用对企业也好,对消费者也好,可以调整他们的行为。“实际上这些年,咱们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比较好的政策,我们能不能在大气法中把这些政策吸收进去,引导各地在解决大气污染时用哪些经济手段,其中,针对一些污染企业淘汰建立退出机制,都是至关重要。”
“《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正案目前还在起草,也会考虑与由环保部、发改委和财政部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8)的衔接。”环保部的一位官员对本报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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