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9.9亿第四资源热电厂开工在即
2013-04-22 09:44:33 来源:南方日报
A-
A+
电力18讯:
从2009年以来,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一直备受关注。记者获悉,该项目的环评文件从昨日起在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7天的审批前公示。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该环评文件符合要求、结论可信,准备批准。而根据环评文件,该项目的计划动工日期是今年4月,选址定在南沙区大岗镇装备基地,将负责处理番禺、南沙和顺德三地的生活垃圾。
环评文件认为,建设单位按照可研报告设计并落实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正常运营过程中烟气污染物可以按设计标准排放,对大气环境的污染物浓度增值影响较小,叠加本底值后不会出现超标现象。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评价认为广州市第四资源热电厂(原番禺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计划4月开工,投资9.9亿
昨日公示的环评简本,首次披露了该项目的详细情况。据悉,广州市第四资源热电厂(原番禺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属于新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采用“企业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企业依法经营”的模式。
项目建设地点是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装备基地,占地面积9.68万平方米,配置3×750吨/日往复式炉排垃圾焚烧炉和15MW+25MW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配套烟气净化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可实现平均日处理生活垃圾20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73万吨和外送电2.63亿度的生产规模。主要负责处理广州市南部区域――番禺区和南沙区的城市生活垃圾,兼顾佛山市顺德区不大于400吨/日的生活垃圾。
运输线路主要依托南沙港快线、番禺大道、113省道、297县道、300县道、东新高速等交通干线连接服务区内的各垃圾转运站与厂区。项目计划2013年4月动工,2014年底前建成投产,总投资约990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8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99%。
不过,负责该项目环评的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有关人士昨日向记者表示:“4月开工只是计划,具体的开工时间还要根据项目审批的情况来看。”
新联二村实施整体搬迁
环评报告中也提出,结合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并根据环发〔2008〕8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拟设置以厂界起点,外扩3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目前位于此环境防护距离内有新联二村十一顷二街的25户居民。
据悉,目前大岗装备基地内的规划用地为番禺区土地开发中心已征土地。根据大岗镇总体规划,新联二村纳入大岗装备基地规划用地范围内,已由政府实施征地,用地性质由农用地转为工业用地。为避免新联二村居民受大岗装备基地的开发影响,番禺区政府及大岗镇政府已计划对新联二村实施整体搬迁,拟于2014年10月全部搬迁完毕,规划安置区位于本项目选址6公里外的增沙村、新围和放马村等地。
按照建设计划,该项目可以在2013年4月动工,2014年11月进入调试期,即在项目投入运行前新联二村已搬迁完毕,本项目运营期环境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敏感点。
本次环评中提到,2012年底,在广佛同城化的大环境背景下,由广州市政府和佛山市政府牵头,广州市南沙区政府与佛山市顺德区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探索两区共同处理生活垃圾事宜。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主要负责处理广州市南部区域――番禺区和南沙区的城市生活垃圾,兼顾佛山市顺德区不大于400吨/日的生活垃圾,这也占到该厂1/5的处理能力。
市环保局可以审批该项目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省环保厅曾表示,番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该由省厅负责审批。但昨日进行环评审批前公示的却是广州市环保局。
对此,广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省政府已经规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以由各个地级市进行审批,这说明这些项目的污染是很小的。而且环保部门只能对环评文件进行把关,项目是否上马还要看其他部门的决定。”负责人还表示,如果涉及跨界污染的,就需要省环保厅进行审批,“例如,花都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离清远非常近,就需要省环保厅进行审批。而番禺的这个项目,距离顺德最近的还有9公里,超出了2.5公里的大气环境评价范围。”
与此同时,记者也注意到,该项目的环评报告书中也坦承,在公众参与环境,反对声音还是比较大的。环评简本中透露,本次公众调查时间跨度为2012年7月―2013年1月。共发放调查表697张,回收有效表格693张,回收率为99.4%。被访群众中,29%表示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总体态度为支持,18%表示有条件支持,另外39%的表示无所谓,11%表示不支持,尚有3%的被访者未对该项进行选择。
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有条件支持也算作支持,而且公众参与不是公众决策,我们只能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审批。环保部门能把关的只是环评文件,我们认为这个项目的环评文件符合国家批准环评文件的要求,其文件编制、污染物排放预测和公众参与等都符合国家的技术规范和政策,结论可信,我们准备进行批复。”
不过环评同时建议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采取聘请周边群众驻场监督、厂区门口竖立大型电子公示牌实时公示污染物排放情况和邀请第三方监管等方式,加强运营期管理,以实际行动争取群众对运营方的信任,争取群众对项目的认同。
从2009年以来,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一直备受关注。记者获悉,该项目的环评文件从昨日起在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7天的审批前公示。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该环评文件符合要求、结论可信,准备批准。而根据环评文件,该项目的计划动工日期是今年4月,选址定在南沙区大岗镇装备基地,将负责处理番禺、南沙和顺德三地的生活垃圾。
环评文件认为,建设单位按照可研报告设计并落实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正常运营过程中烟气污染物可以按设计标准排放,对大气环境的污染物浓度增值影响较小,叠加本底值后不会出现超标现象。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评价认为广州市第四资源热电厂(原番禺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计划4月开工,投资9.9亿
昨日公示的环评简本,首次披露了该项目的详细情况。据悉,广州市第四资源热电厂(原番禺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属于新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采用“企业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企业依法经营”的模式。
项目建设地点是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装备基地,占地面积9.68万平方米,配置3×750吨/日往复式炉排垃圾焚烧炉和15MW+25MW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配套烟气净化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可实现平均日处理生活垃圾20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73万吨和外送电2.63亿度的生产规模。主要负责处理广州市南部区域――番禺区和南沙区的城市生活垃圾,兼顾佛山市顺德区不大于400吨/日的生活垃圾。
运输线路主要依托南沙港快线、番禺大道、113省道、297县道、300县道、东新高速等交通干线连接服务区内的各垃圾转运站与厂区。项目计划2013年4月动工,2014年底前建成投产,总投资约990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8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99%。
不过,负责该项目环评的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有关人士昨日向记者表示:“4月开工只是计划,具体的开工时间还要根据项目审批的情况来看。”
新联二村实施整体搬迁
环评报告中也提出,结合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并根据环发〔2008〕8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拟设置以厂界起点,外扩3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目前位于此环境防护距离内有新联二村十一顷二街的25户居民。
据悉,目前大岗装备基地内的规划用地为番禺区土地开发中心已征土地。根据大岗镇总体规划,新联二村纳入大岗装备基地规划用地范围内,已由政府实施征地,用地性质由农用地转为工业用地。为避免新联二村居民受大岗装备基地的开发影响,番禺区政府及大岗镇政府已计划对新联二村实施整体搬迁,拟于2014年10月全部搬迁完毕,规划安置区位于本项目选址6公里外的增沙村、新围和放马村等地。
按照建设计划,该项目可以在2013年4月动工,2014年11月进入调试期,即在项目投入运行前新联二村已搬迁完毕,本项目运营期环境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敏感点。
本次环评中提到,2012年底,在广佛同城化的大环境背景下,由广州市政府和佛山市政府牵头,广州市南沙区政府与佛山市顺德区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探索两区共同处理生活垃圾事宜。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主要负责处理广州市南部区域――番禺区和南沙区的城市生活垃圾,兼顾佛山市顺德区不大于400吨/日的生活垃圾,这也占到该厂1/5的处理能力。
市环保局可以审批该项目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省环保厅曾表示,番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该由省厅负责审批。但昨日进行环评审批前公示的却是广州市环保局。
对此,广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省政府已经规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以由各个地级市进行审批,这说明这些项目的污染是很小的。而且环保部门只能对环评文件进行把关,项目是否上马还要看其他部门的决定。”负责人还表示,如果涉及跨界污染的,就需要省环保厅进行审批,“例如,花都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离清远非常近,就需要省环保厅进行审批。而番禺的这个项目,距离顺德最近的还有9公里,超出了2.5公里的大气环境评价范围。”
与此同时,记者也注意到,该项目的环评报告书中也坦承,在公众参与环境,反对声音还是比较大的。环评简本中透露,本次公众调查时间跨度为2012年7月―2013年1月。共发放调查表697张,回收有效表格693张,回收率为99.4%。被访群众中,29%表示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总体态度为支持,18%表示有条件支持,另外39%的表示无所谓,11%表示不支持,尚有3%的被访者未对该项进行选择。
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有条件支持也算作支持,而且公众参与不是公众决策,我们只能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审批。环保部门能把关的只是环评文件,我们认为这个项目的环评文件符合国家批准环评文件的要求,其文件编制、污染物排放预测和公众参与等都符合国家的技术规范和政策,结论可信,我们准备进行批复。”
不过环评同时建议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采取聘请周边群众驻场监督、厂区门口竖立大型电子公示牌实时公示污染物排放情况和邀请第三方监管等方式,加强运营期管理,以实际行动争取群众对运营方的信任,争取群众对项目的认同。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 浙江能监办通报前三季浙江电力
2018-11-18
- 节能技术改造与服务供需精准对
2018-10-21
- 涉及11台机组!山东公示2018年电
2018-09-17
- 宁夏公布2018年煤电淘汰落后产
2018-07-05
- 大连一热电厂倾倒粉尘造成污染
2018-05-26
热点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