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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脱硝机组占比超50%

  2013-02-05 11:30:47    来源:中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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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在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央集控室的电子显示屏上,显示着这样一组实时数据:4号机组脱硝入口处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为390.825毫克/标立方米、脱硝出口处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为82.877毫克/标立方米。这组数据意味着兰溪发电公司4号机组平均每年就可以少排放氮氧化物3278吨。

  兰溪发电公司4号机组是2012年浙江统调发电企业新增投运的8台脱硝机组之一。2012年浙江电监办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国家电监会对污染减排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尤其是发电企业脱硫脱硝设施改造取得明显成效。

企业高奏脱硫脱硝改造进行曲

  2012年,浙江省明确提出各发电企业要积极推进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硝工作,2012年底前,现役全部火电企业完成脱硝前提工作并具备开工条件,2014年底前,完成单机容量12.5万千瓦以上现役燃煤机组的脱硝改造,综合脱硝效率应保证在70%以上。

  2012年4月17日,兰溪发电公司4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正式开工。2012年11月17日4号机组进行了第一次喷氨试验。

  与此同时,4号机组的烟气脱硫旁路取消工程也同步进行。2012年11月27日,4号机组脱硝168小时试运行工作顺利结束,转入正常运行。 “虽然脱硝改造工程使电力生产成本增加了1.146分/千瓦时,但是比起4个机组每年可以少排放1万吨多氮氧化物,我们发电企业还是更愿意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为节能减排做更多的努力。”兰溪发电公司安健环部工程师丁仲勃说。目前,兰溪发电公司后续机组的脱硝改造和脱硫旁路取消工程正按计划顺利推进。

  为了确保“十二五”严峻的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完成,浙能集团积极推进脱硝改造项目的环评、可研等工作,精细落实项目施工、设计和采购计划,将2012年投运脱硝机组由原计划的4台,增加到8台。

  在机组进行脱硝改造的同时,浙能集团开展实施烟气脱硫旁路取消工作。目前,共有9台现役燃煤机组取消了烟气脱硫旁路,其中7台是与脱硝改造同步进行的。

电监机构多措施力促减排

  根据2011年新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火力发电锅炉氮氧化物排放的限值为100毫克/标立方米,比现在执行的2003年标准中规定的450毫克/标立方米的排放限值要求严格很多。为此,浙江电监办一方面加大对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工作监管力度,专门组成节能减排督查组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以及脱硫脱硝效率等指标进行详细核算并形成督查专项报告;另一方面着力推进浙江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监管 系统建设,已将所有统调常规燃煤机组接入监管系统,完成对所有统调燃煤机组的在线实时监控。除此之外,还积极促进脱硫脱硝电价补贴政策贯彻落实,以缓解企业环保投入的经济压力。

  在浙江电监办和电力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浙江脱硫脱硝设施改造工作取得巨大进展。在脱硝设施改造方面,2012年浙江省统调燃煤电厂新增投运脱硝设施8台,新增容量321.5万千瓦,全省累计已有脱硝机组27台,装机容量1753.5万千瓦,脱硝机组占统调燃煤机组容量50%以上,脱硝机组占比位列全国前列。在脱硫设施改造方面,2012年新增投运的8台脱硝机组中,同步进行脱硫烟气旁路取消改造的机组有7台,唯一没有进行脱硫旁路取消改造的一台机组为“两炉一塔”机组,脱硫旁路取消改造可行性仍待验证。截至目前,浙江省累计完成脱硫烟气旁路改造的机组共15台,机组容量910万千瓦,占统调燃煤机组容量27.5%。

  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总体布局的高度,2012年12月国家电监会召开节能减排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力行业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在这样的形势下,浙江电监办表示,2013年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不放松,督促企业所有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在2014年7月1日前达到新的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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