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节约用电设计标准》发布实施 节能节电有了技术依据
2012-07-02 11:07:38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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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6月27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四川节约用电设计标准》已正式发布实施。该标准的制定,对规范我省新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以及户外设施的10千伏及以下配电系统和用电设备应用的节约用电设计,具有重要意义。据悉,在国内尚无相同标准颁布,该标准的制定为今后节能节电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和保证。
根据四川节能监察中心完成的 《四川电力需求侧管理机制研究》课题显示,“十一五”期间,四川全社会用电工业占全社会用电比例达8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服务行业合计占8.4%,公共事业及管理组织用电占3.1%,建筑业占2%,农业仅占1.4%。除农业外,工业、服务业、公共事业、建筑业用电都呈稳步增长态势,而工业用电中粗钢、铁合金、焦炭、电解铝、水泥等产品单位能耗超过国家、省能耗限额5-20%,节能节电潜力较大。为此,我省2010年开始着手制定节约用电相关标准。 据悉,该标准包括配电系统、配电变压器、配电线路、电动机及调速系统、电加热设备以及照明6套节电设计。节约用电设计应以本标准为依据,已建或在建工程,均应根据本标准评估节电达标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对不符合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用电设施进行改造。
6月27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四川节约用电设计标准》已正式发布实施。该标准的制定,对规范我省新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以及户外设施的10千伏及以下配电系统和用电设备应用的节约用电设计,具有重要意义。据悉,在国内尚无相同标准颁布,该标准的制定为今后节能节电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和保证。
根据四川节能监察中心完成的 《四川电力需求侧管理机制研究》课题显示,“十一五”期间,四川全社会用电工业占全社会用电比例达8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服务行业合计占8.4%,公共事业及管理组织用电占3.1%,建筑业占2%,农业仅占1.4%。除农业外,工业、服务业、公共事业、建筑业用电都呈稳步增长态势,而工业用电中粗钢、铁合金、焦炭、电解铝、水泥等产品单位能耗超过国家、省能耗限额5-20%,节能节电潜力较大。为此,我省2010年开始着手制定节约用电相关标准。 据悉,该标准包括配电系统、配电变压器、配电线路、电动机及调速系统、电加热设备以及照明6套节电设计。节约用电设计应以本标准为依据,已建或在建工程,均应根据本标准评估节电达标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对不符合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用电设施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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