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加强五大体系建设工业节能成效显著
2011-06-15 14:31: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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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在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作为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内容,以推进技术进步、加强基础管理为重点,通过加强规划指导、组织实施重点工程、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宏观管理等一系列措施,确保了“十一五”期间工业节能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五以来,省工信厅建立健全了工业节能的组织领导、工作管理、技改支撑、政策保障和监督管理等五大工作体系,工业节能取得显著成效。仅用56%的能耗增长支撑了143%的经济增长,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分别下降4.11%、6.13%、6.96%、8.19%和12%,累计下降32.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6.8个百分点,完成节能量1280万吨标准煤,占全省节能量的70%,对全省GDP能耗下降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水平稳步提高。高耗能行业快速增长势头得到有效控制,石油、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电力等六大高耗能行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47%。重点耗能行业的55种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平均下降35.6%,其中原煤、原油等18种产品单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6%~48.7%。
千家企业超额完成节能目标。吉林省23家列入国家规划的千家重点耗能企业,“十一五”节能量目标为260.78万吨标煤。到2010年末,累计完成节能量632万吨标煤,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2.4倍。
淘汰落后力度不断加大。“十一五”期间,吉林省火电、钢铁、水泥、铁合金、电石、玻璃、造纸、酒精等8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75户,实现年节能能力400万吨标准煤。
形成节能降耗工作的强大合力。工信厅始终把工业节能作为全省工业系统的重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全省工业经济运行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加强与发改、统计、质监、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和各市州政府协作,密切配合,工作中建立了领导联系、统计调度、协调例会、跟踪服务、督促检查、评价考核等制度,并作为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业节能的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把节能降耗作为改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的原动力,有意识、有规划、有步骤地推动产业结构向高技术型、高效益型、节约型转变,加快构建新型工业化体系。为此制定了《吉林省工业产业跃升计划纲要》和八大产业跃升计划,提出加快构建以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为支柱,以光电子和生物工程为优势产业的新型工业体系,优化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促进节能降耗。大力推进特色工业园区建设,依托产业基础、资源优势、品牌优势重点推进了一汽启明汽车电子软件、辽源东北袜业纺织、吉林桦甸陶瓷等74个特色工业园区建设。一些低能耗、高附加值企业的建成投产,对工业企业的节能降耗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同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认真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制定淘汰落后产能规划,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落实具体时间表和关停措施,通过运用经济、行政和必要的法律手段,有步骤关停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确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扎实推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培育一批循环型经济企业和产业园区,促进能源资源利用向高效化、清洁化方向发展。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亚泰集团、吉林市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全面展开。组织实施了《吉林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并对列入规划的12个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重点项目给予支持。
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显著。在全省高耗能行业中,确定100户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企业,组织实施“1111工业节能行动计划”和“百十节减工程”,通过目标管理、监控预警、能源审计、对标管理等措施,使这些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每年下降10%以上,年度完成节能量超过100万吨标准煤,使百户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累计下降52.4%,累计完成节能量620万吨标准煤。
针对部分企业能源管理比较薄弱的现状,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共举办15期节能培训班,累计培训各市州、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和技术人员1200人次。同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完善能源管理制度。此外,还建立了全省重点耗能企业的统计监测体系,及时监测分析各企业能源利用动态,把握能源消费趋势。 还通过对重点耗能企业免费的能源审计,针对不同企业情况,给每个企业提出了节能改造方案。
另外,通过与省质监局合作,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了节能减排技术标准体系建设,针对工业企业能耗量化管理、重点耗能产品能耗限额等,组织制定了30余项节能减排地方标准,并在网上开通“节能减排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成为目前国内最早向社会提供节能减排技术标准体系深层次服务的标准化平台。
实施重点节能工程,促进企业节能技术进步。积极组织实施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十一五”期间完成通钢干熄焦、燃料乙醇节能改造等420个重点节能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80亿元,形成节能400万吨标煤能力。
以“工业项目年”活动为依托,围绕工业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连续三年组织实施“百项工业节能项目”,累计实施312个重点项目,总投资235亿元,省级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累计投入7000万元,补助142个节能技改项目。
加强节能执法监察,建立节能监管长效机制。执法检查是深化节能管理的主要手段,也是节能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实行节能联合执法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节能执法监察,逐渐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
“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节能监察机构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节能监察活动,特别是在重点企业、公共机构、勘察设计单位等广泛深入地开展了节能执法行动,有效地促进了节能技术进步,加强了节能管理,特别是强化了依法用能、合理用能的法律意识,对完成全省“十一五”节能目标起到了积极作用。
同时,不断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从“十一五”初期,吉林省仅有一家省级节能监察中心,到目前重组或新建节能监察(监测)机构15家,已初步建立全省节能监察工作联动机制,逐步形成省、市(州)两级节能监察执法体系。
十一五以来,省工信厅建立健全了工业节能的组织领导、工作管理、技改支撑、政策保障和监督管理等五大工作体系,工业节能取得显著成效。仅用56%的能耗增长支撑了143%的经济增长,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分别下降4.11%、6.13%、6.96%、8.19%和12%,累计下降32.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6.8个百分点,完成节能量1280万吨标准煤,占全省节能量的70%,对全省GDP能耗下降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水平稳步提高。高耗能行业快速增长势头得到有效控制,石油、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电力等六大高耗能行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47%。重点耗能行业的55种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平均下降35.6%,其中原煤、原油等18种产品单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6%~48.7%。
千家企业超额完成节能目标。吉林省23家列入国家规划的千家重点耗能企业,“十一五”节能量目标为260.78万吨标煤。到2010年末,累计完成节能量632万吨标煤,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2.4倍。
淘汰落后力度不断加大。“十一五”期间,吉林省火电、钢铁、水泥、铁合金、电石、玻璃、造纸、酒精等8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75户,实现年节能能力400万吨标准煤。
形成节能降耗工作的强大合力。工信厅始终把工业节能作为全省工业系统的重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全省工业经济运行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加强与发改、统计、质监、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和各市州政府协作,密切配合,工作中建立了领导联系、统计调度、协调例会、跟踪服务、督促检查、评价考核等制度,并作为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业节能的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把节能降耗作为改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的原动力,有意识、有规划、有步骤地推动产业结构向高技术型、高效益型、节约型转变,加快构建新型工业化体系。为此制定了《吉林省工业产业跃升计划纲要》和八大产业跃升计划,提出加快构建以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为支柱,以光电子和生物工程为优势产业的新型工业体系,优化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促进节能降耗。大力推进特色工业园区建设,依托产业基础、资源优势、品牌优势重点推进了一汽启明汽车电子软件、辽源东北袜业纺织、吉林桦甸陶瓷等74个特色工业园区建设。一些低能耗、高附加值企业的建成投产,对工业企业的节能降耗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同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认真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制定淘汰落后产能规划,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落实具体时间表和关停措施,通过运用经济、行政和必要的法律手段,有步骤关停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确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扎实推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培育一批循环型经济企业和产业园区,促进能源资源利用向高效化、清洁化方向发展。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亚泰集团、吉林市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全面展开。组织实施了《吉林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并对列入规划的12个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重点项目给予支持。
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显著。在全省高耗能行业中,确定100户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企业,组织实施“1111工业节能行动计划”和“百十节减工程”,通过目标管理、监控预警、能源审计、对标管理等措施,使这些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每年下降10%以上,年度完成节能量超过100万吨标准煤,使百户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累计下降52.4%,累计完成节能量620万吨标准煤。
针对部分企业能源管理比较薄弱的现状,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共举办15期节能培训班,累计培训各市州、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和技术人员1200人次。同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完善能源管理制度。此外,还建立了全省重点耗能企业的统计监测体系,及时监测分析各企业能源利用动态,把握能源消费趋势。 还通过对重点耗能企业免费的能源审计,针对不同企业情况,给每个企业提出了节能改造方案。
另外,通过与省质监局合作,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了节能减排技术标准体系建设,针对工业企业能耗量化管理、重点耗能产品能耗限额等,组织制定了30余项节能减排地方标准,并在网上开通“节能减排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成为目前国内最早向社会提供节能减排技术标准体系深层次服务的标准化平台。
实施重点节能工程,促进企业节能技术进步。积极组织实施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十一五”期间完成通钢干熄焦、燃料乙醇节能改造等420个重点节能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80亿元,形成节能400万吨标煤能力。
以“工业项目年”活动为依托,围绕工业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连续三年组织实施“百项工业节能项目”,累计实施312个重点项目,总投资235亿元,省级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累计投入7000万元,补助142个节能技改项目。
加强节能执法监察,建立节能监管长效机制。执法检查是深化节能管理的主要手段,也是节能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实行节能联合执法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节能执法监察,逐渐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
“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节能监察机构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节能监察活动,特别是在重点企业、公共机构、勘察设计单位等广泛深入地开展了节能执法行动,有效地促进了节能技术进步,加强了节能管理,特别是强化了依法用能、合理用能的法律意识,对完成全省“十一五”节能目标起到了积极作用。
同时,不断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从“十一五”初期,吉林省仅有一家省级节能监察中心,到目前重组或新建节能监察(监测)机构15家,已初步建立全省节能监察工作联动机制,逐步形成省、市(州)两级节能监察执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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