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风暴”背后的绿色使命
2009-08-25 17:12:4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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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记者姜瑜
国务院近日正式公布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随着这一重要政策的发布,我们不难发现,进入2009年以来,政府在节能环保和新能源领域推出新政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与此同时,8月,碳自愿减排模式也首先在京沪两家环境交易所出现。8月5日,国内首单碳自愿减排交易在北京环境交易所完成,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购买奥运期间北京绿色出行活动产生的8026吨碳减排指标。就在8月4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也宣布,正式启动“绿色世博”VER(自愿减排,即VoluntaryEmissionReduction,简称VER)交易机制和交易平台的构建。一场低碳经济的风暴似乎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近,寻求和探索低碳、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已是当务之急
1 低碳经济的政策之手
低碳经济,最早见于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低碳经济的实质是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目前,向低碳经济转型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2007年4月,低碳经济和中国能源与环境政策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社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
2006年底,科技部、中国气象局、发改委、原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我国第一部《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作为我国编制的第一部有关全球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的国家评估报告,它不仅向国际社会进一步表明我国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而且也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半年后,我国正式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这一方案是中国第一部应对气侯变化的全面的政策性文件,也是发展中国家颁布的第一部应对气侯变化的国家方案。
2007年9月8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15次领导人会议上,郑重提出了四项建议,明确主张“发展低碳经济”。他在这次重要讲话中,一共说了4回“碳”:“发展低碳经济”、研发和推广“低碳能源技术”、“增加碳汇”、“促进碳吸收技术发展”。他还提出:“开展全民气候变化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节能减排意识,让每个公民自觉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做出努力。”这也是对全国人民发出了号召,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待。同时,他还建议建立“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共同促进亚太地区森林恢复和增长,减缓气候变化。同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白皮书,着重提出能源多元化发展,并将可再生能源发展正式列为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8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吴晓青明确将“低碳经济”提到议题上来。他认为,中国能否在未来几十年里走到世界发展的前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应对低碳经济发展调整的能力,中国必须尽快采取行动,积极应对这种严峻的挑战。他建议应尽快发展低碳经济,并着手开展技术攻关和试点研究。
“十一五”能源规划中,也优先考虑了节约能源和扩大国内供应的问题。核心目标是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消耗的能源,即能耗强度与2005年相比降低20%。同时,还制定了到2010年各种主要燃料在一次能源构成中的比重目标:煤炭占66.1%,石油占20.5%,天然气占5.3%,核电占0.9%,水电占6.8%,其他可再生能源占0.4%。
日前,国务院又正式公布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根据8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下一阶段低碳经济发展应重点做好: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抓好国家方案的落实;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体系以及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渠道,加快资金、技术和人才引进,有效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低碳技术和应对气候变化技术等。
2 企业的“绿色责任”
作为社会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当前,随着能源与资源价格的持续变化,企业运营成本直接受到影响。如何减少能耗提高能效,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对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如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努力实践各自的低碳发展之路。
近日,在上海节能监察中心和世界自然基金会联合举办的“2009低碳企业创新与发展上海论坛”上,发布了由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主导的“中国本土企业低碳发展标本”的评选结果,共有12家中国本土企业入选,其中涉及长三角区域的企业和项目近半,包括无锡尚德、浦发银行等企业以及万科地产的首个节能建筑项目“上海新里程”等。
据了解,长三角是目前全球气温升高幅度最大的一个区域。温室气体的排放,工业企业占“大头”。以上海为例,上海历年来的工业耗能都占社会总耗能的一半以上。此外,长三角还是全国高耗能行业分布最密集的区域之一,全国钢铁、化工、建筑等行业中的“龙头”企业,有不少分布在长三角。高耗能企业是工业企业中的排放大户。以钢铁行业为例,2007年,中国钢铁行业耗能占整个工业耗能的1/4多,占全社会耗能总量的比例则达18%。因此,长三角部分企业的“身体力行”,也恰恰是国内企业自觉遵循低碳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
万科地产的首个节能建筑项目―――“上海新里程”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新里程20、21号楼为例,其为框架剪力墙结构,除梁柱和少量现浇楼板外,其余外墙板、楼梯、阳台和楼板均为工业化构件,预制率为36.8%。2007年11月,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对项目进行了建筑能效评估。评估结果显示:与未采取节能措施的住宅建筑相比,在正常居住使用过程中,全年可节电638281千瓦时,折合标准煤225.95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01.33吨,节能率超过60%。”
如果说万科作为国内房地产行业的排头兵,有足够的实力来“践行”节能环保的理念,那么,长三角的许多中小企业,他们可是在“一分一厘”之处下功夫,尤其是一些制造业企业,他们在工艺和工序上进行调整,进行精细化管理,加大节能降耗的力度。
自今年上半年开始,浙江绍兴县经委在当地纺织、食品等企业中选择50多家典型的制造企业,并邀请了杭州一家专业机构对企业进行为期半年的精益生产管理升级,从工艺和工序上教企业提高效率、节约能源。
接受培训的企业之一―――耀宇纺织的副总经理杨则徐说,专业机构主要对企业进行两方面的梳理,一块是优化工艺,节省原料损失;另外一块是对工序进行梳理,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开支,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杨则徐告诉记者,“以裁损为例,改进工序后,每裁一件衣服可节省布料1厘米,按全年生产200万件衣服计算,节省布料就达2万米。此外,辅料的回收也颇有讲究。以往用剩的辅料,如纽扣、拉链等,通常会积压在库房,无人过问,势必造成浪费。如今,我们专门请一个人来管理这些库存,对某一批次剩余的辅料在下一次同类产品制造中进行循环利用,这样就节约了相当一部分原材料。”
他强调说,“其实不仅是生产型企业,还包括很多商贸型企业,对他们来说,发展低碳经济是大势所趋。如今,全球能源和原材料的危机感越来越强,节能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在这一方面,欧美国家已经走在前面,并有实际的行动;而对于我们来说,要从自身做起,为低碳经济发展尽一份力。”
浙江省经贸委资源节约和利用处的相关人士介绍,去年浙江省发布了《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08―2012),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到2010年万元
GDP能耗达到0.72吨标准煤以下,完成“十一五”期间单位能耗降低20%的约束性指标任务,节约标准煤2500万吨以上;到2012年,五年综合节能3300万吨标准煤以上。
该人士表示:“自去年经济危机以来,浙江制造企业更加注重降低生产成本和节能减排。尤其是那些高耗能企业,对于他们而言,节能减排已经成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要素之一。除了节能之外,还应该进一步‘开源’,使开源与节能并举。今年5月,浙江省政府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性意见,大力推动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的发展。”
3 逐渐成熟的碳交易市场
经过多年的发展,碳交易(CDM)市场渐趋成熟,参与国地理范围不断扩展、市场结构向多层次深化。据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预测,全球碳交易在2008-2012年间,市场规模每年可达600亿美元,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为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如果把眼光放得更远一些,2012年后的国际碳交易体系也值得期待。
业内人士表示,碳交易成为世界最大宗商品势不可挡;而碳交易标的的标价货币绑定权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货币职能,将对打破单边美元霸权,促使国际货币格局多元化产生影响。
目前,中国被许多国家看作是最具潜力的减排市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显示,截至2008年,中国提供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已占到全球市场的1/3左右;预计到2012年,中国将占联合国发放全部排放指标的41%。
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积极参与碳交易。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网站上获悉,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于2005年6月26日正式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注册成功,从而成为中国第一个注册成功的CDM项目,和世界第一个注册成功的风电项目。
紧接着,2005年10月,中国最大的氟利昂制造公司―――山东省东岳化工集团与日本最大的钢铁公司―――新日铁和三菱商事合作,展开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业务。估计到2012年底,这两家公司将获得55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量,此项目涉及温室气体排放权的规模每年将达到1000万吨。据悉,该项目可能是当前全世界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项目。
近几年来,中国企业参与碳交易的程度越来越深。今年上半年,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所属五凌电力和黄河水电公司负责运营的4个水电项目,累计获得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签发的33.5万吨二氧化碳减排量,共获得2600万元的CDM补偿资金。
据了解,中电投集团高度重视
CDM工作,借助CDM机制提升可再生能源项目经济性,在国内首家成立了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除上述4个已经交易的CDM项目外,内蒙乌拉特中旗风电项目等6个已经完成注册,待联合国
CDM执行理事会签发后即可进行交易,全部10个项目每年将向国际碳市场销售220万吨二氧化碳减排量,每年将获得约合2亿元的
CDM补偿资金。而就在8月初,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最大的投资银行麦格理银行有限公司,就40万吨/年煅后焦余热综合利用
CDM项目达成买卖协议。这是我国在石化领域进行的为数不多的“碳交易”。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有2000多个CDM项目在运行,主要集中于电力和新能源产业。
不过,CDM项目毕竟只是解决全球碳排放问题的手段之一。对此,中国国家科技部全球环境办公室副主任、联合国《京都议定书》
CDM执行理事会副主席吕学都表示,“我们并不期望发达国家只通过CDM完成减排义务。我们要求发达国家主要依靠国内行动实现减排温室气体;而不能把完成减排任务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CDM上,说到底CDM只是权宜之计。发达国家投入更多的资金和人力物力用于减排技术的研发,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建设低碳经济和低碳社会,并将先进的减排技术转让给发展中国家,那样才会是地球村的光明前途,是解决气候问题的最终方法。”
4 国内刚起步的“碳金融”
随着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碳金融”将伴随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完善,成为大势所趋。
日前,浦发银行宣布,该行已在国内银行业率先以独家财务顾问方式,成功为陕西两个装机容量合计近7万千瓦的水电项目,引进CDM清洁发展机制开发和交易专业机构,并为项目业主争取到了具有竞争力的交易价格。此次
CDM项目成功注册并签发,每年将至少为项目业主带来约160万欧元的额外售碳收入。
近两年来,国内银行开始“尝鲜”碳金融市场,但由于目前国内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价值、操作模式、项目开发、交易规则等还不熟悉,因此,大多只是“浅尝辄止”。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银行真正以碳金融为目的、为企业做财务顾问或进行融资的案例,少之又少,主要还是看这个项目的直接效益有多大;至于企业节省下来的碳排放,再拿到国际市场出售所获得的那部分收益,属于间接效益,银行在进行项目审批时,不会将其作为重点。“CDM机制项下的碳减排额是一种虚拟商品,其交易规则十分严格,销售合同涉及境外客户,合同期限很长。国内企业面临的现状是:碳减排额的交易机会不多,交易对手的评判标准很严格,项目的评估及排放权的购买,大多数是由国外中介机构完成。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几乎不会关注碳减排额带来的间接效益。”某股份制银行有关人士表示。
尽管银行可能不会关注其间接效益,但是,碳减排的预期收入可以作为风险控制的重要基础。兴业银行可持续金融中心主任巫天晓表示,“在CDM开发过程中,很多中小企业可能会遇到缺少资金这一棘手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就针对他们的资金需求,提供所谓的‘能效贷款’。那这样的资金供给,是以什么为抵押呢?我们设计了一种针对风险控制的串行机制,其中就包括将碳减排的预期收入,作为企业主还款来源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除了银行的信贷支持之外,创业投资机构也对碳减排企业跃跃欲试。青云创投公司投资总监朱岩表示,“我们与银行有所区别,青云作为一个创投机构所提供的资金支持,是通过股权注资的方式,投资以后会和企业共同承担企业发展过程中所面对的各种风险。我们专门针对碳减排领域的投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针对业主方的投资,比如说风电厂、水电厂等;另一种,是在这个产业链里非常重要的一种投资,就是针对技术提供方的企业的投资。比如说一个风电厂一般需要买风机,但是,很多风机的一些核心部件都是进口的,那我们就会投资中国自主研发型的优质企业,它们能够开发出中国自己的核心部件,来替代这些进口的产品,从而让风电厂的业主们更有动力来承接风电项目。”
对于如何找准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着力点,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王勇建议,积极开办CDM项目金融服务。“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可以联合国际专业机构,为国内减排项目提供
CDM项目开发、交易和全程管理实施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其中,商业银行可以利用渠道优势,协助CDM项目业主选择具有良好的交易记录和履约能力的买家,以降低企业交易风险;利用信息优势,为CDM项目业主提供并锁定合理的CER(核定碳排量)报价,帮助企业实现最佳收益;利用资金结算优势,确保交易资金快速到账。”
此外,还应积极推动低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王勇表示,“银行业承担信贷资金配置的碳约束责任,保险业承担规避和转移风险的责任,机构投资者承担环境治理的信托责任,碳基金承担碳市场交易主体的责任。通过这些机构的共同努力,实现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目前,世界银行已经设立了8个碳基金,总额高达10亿美元。中国要借鉴国际经验,着手设立中国
CDM基金,着力加强CDM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同时,加快开发各类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碳金融衍生工具,助力低碳经济迅速成长。”
5 借“他山之石”走“中国特色”
从欧美国家的实践看,实现低碳经济的主要途径有四条。对此,环境保护部政研中心副主任任勇曾指出,“一是调整经济结构,降低高度依赖化石能源的产业比例,改变生产模式;二是改变生活方式,建立资源能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消费模式;三是开发新能源,降低化石能源比例,改变能源结构,并清洁使用化石能源;四是提高能源效率,降低温室气体及其他污染物的排放强度。其中,新能源开发和提高能效是重点。在这一重点中,技术创新是重中之重,即研发低碳技术。低碳技术包括四大领域:对现有能源技术的改造;太阳能、风力、水力、生物质能、海洋温差、潮汐、海浪、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技术及其电力转换技术;能源效率技术;碳捕获技术等。”
推动低碳技术发展的关键,是在政策上完善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经济激励与约束手段,如提高化石能源价格、征收碳税、建立碳交易市场等。
欧盟计划到2010年将可再生能源比例提高到12%,2020年进一步提高到20%。英国政府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达20%的目标。自2001年以来,美国已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开发方面投入了近100亿美元。目前,全球有50多家机构围绕低碳产业开发,投资已达到了13万亿美元。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预测,未来全球能源基础设施投资到2030年预计超过20万亿美元。
对于中国来说,如何在借鉴“他山之石”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走一条有中国特色的低碳经济发展之路呢?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首先,应把“低碳化”作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并把相关目标整合到各项规划和政策中去。近中期应该把提高能效和碳生产率作为核心,不断降低能源消费强度和碳排放强度。
其次,权衡经济发展与气候保护的近期和远期目标,处理好利用战略机遇期实现重化工业阶段的跨越与低碳转型的关系,同时,充分考虑碳减排、能源安全、环境保护的协同效应,有效降低减排成本。与此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气候体制谈判和低碳规则制定,为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
在近中期,通过选取合适的指标(如能源消耗强度或碳排放强度),承诺符合国情和实际能力的适当的自愿减缓行动,为防止气候变暖作出新的贡献;同时,要求发达国家继续率先大幅度减排温室气体,并建立“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技术转让与资金支持新机制。
链接:
碳交易的产生源于1997年12月的一份文件―――《京都议定书》,它由来自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签署,旨在全球国家共同联手减少二氧化碳的温室气体排放,以抑制全球变暖。《京都议定书》规定,2008至2012年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排放量,要在1996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同时,为减轻这些国家的减排压力,还确立了一些灵活的机制,清洁能源发展机制就是其中之一。在这一机制下,受到二氧化碳减排额度约束的发达国家企业和政府机构,可以通过技术转让或资金投入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的节能减排项目进行合作,从而获得该项目所降低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以抵扣其自身的排放量限额。因此,二氧化碳排放量成了可以用来交易的有价商品。人们把在清洁能源发展机制相关规则下进行的二氧化碳减排量交易,称为碳交易,或简称为CDM。
国务院近日正式公布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随着这一重要政策的发布,我们不难发现,进入2009年以来,政府在节能环保和新能源领域推出新政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与此同时,8月,碳自愿减排模式也首先在京沪两家环境交易所出现。8月5日,国内首单碳自愿减排交易在北京环境交易所完成,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购买奥运期间北京绿色出行活动产生的8026吨碳减排指标。就在8月4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也宣布,正式启动“绿色世博”VER(自愿减排,即VoluntaryEmissionReduction,简称VER)交易机制和交易平台的构建。一场低碳经济的风暴似乎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近,寻求和探索低碳、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已是当务之急
1 低碳经济的政策之手
低碳经济,最早见于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低碳经济的实质是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目前,向低碳经济转型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2007年4月,低碳经济和中国能源与环境政策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社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
2006年底,科技部、中国气象局、发改委、原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我国第一部《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作为我国编制的第一部有关全球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的国家评估报告,它不仅向国际社会进一步表明我国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而且也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半年后,我国正式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这一方案是中国第一部应对气侯变化的全面的政策性文件,也是发展中国家颁布的第一部应对气侯变化的国家方案。
2007年9月8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15次领导人会议上,郑重提出了四项建议,明确主张“发展低碳经济”。他在这次重要讲话中,一共说了4回“碳”:“发展低碳经济”、研发和推广“低碳能源技术”、“增加碳汇”、“促进碳吸收技术发展”。他还提出:“开展全民气候变化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节能减排意识,让每个公民自觉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做出努力。”这也是对全国人民发出了号召,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待。同时,他还建议建立“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共同促进亚太地区森林恢复和增长,减缓气候变化。同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白皮书,着重提出能源多元化发展,并将可再生能源发展正式列为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8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吴晓青明确将“低碳经济”提到议题上来。他认为,中国能否在未来几十年里走到世界发展的前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应对低碳经济发展调整的能力,中国必须尽快采取行动,积极应对这种严峻的挑战。他建议应尽快发展低碳经济,并着手开展技术攻关和试点研究。
“十一五”能源规划中,也优先考虑了节约能源和扩大国内供应的问题。核心目标是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消耗的能源,即能耗强度与2005年相比降低20%。同时,还制定了到2010年各种主要燃料在一次能源构成中的比重目标:煤炭占66.1%,石油占20.5%,天然气占5.3%,核电占0.9%,水电占6.8%,其他可再生能源占0.4%。
日前,国务院又正式公布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根据8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下一阶段低碳经济发展应重点做好: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抓好国家方案的落实;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体系以及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渠道,加快资金、技术和人才引进,有效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低碳技术和应对气候变化技术等。
2 企业的“绿色责任”
作为社会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当前,随着能源与资源价格的持续变化,企业运营成本直接受到影响。如何减少能耗提高能效,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对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如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努力实践各自的低碳发展之路。
近日,在上海节能监察中心和世界自然基金会联合举办的“2009低碳企业创新与发展上海论坛”上,发布了由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主导的“中国本土企业低碳发展标本”的评选结果,共有12家中国本土企业入选,其中涉及长三角区域的企业和项目近半,包括无锡尚德、浦发银行等企业以及万科地产的首个节能建筑项目“上海新里程”等。
据了解,长三角是目前全球气温升高幅度最大的一个区域。温室气体的排放,工业企业占“大头”。以上海为例,上海历年来的工业耗能都占社会总耗能的一半以上。此外,长三角还是全国高耗能行业分布最密集的区域之一,全国钢铁、化工、建筑等行业中的“龙头”企业,有不少分布在长三角。高耗能企业是工业企业中的排放大户。以钢铁行业为例,2007年,中国钢铁行业耗能占整个工业耗能的1/4多,占全社会耗能总量的比例则达18%。因此,长三角部分企业的“身体力行”,也恰恰是国内企业自觉遵循低碳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
万科地产的首个节能建筑项目―――“上海新里程”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新里程20、21号楼为例,其为框架剪力墙结构,除梁柱和少量现浇楼板外,其余外墙板、楼梯、阳台和楼板均为工业化构件,预制率为36.8%。2007年11月,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对项目进行了建筑能效评估。评估结果显示:与未采取节能措施的住宅建筑相比,在正常居住使用过程中,全年可节电638281千瓦时,折合标准煤225.95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01.33吨,节能率超过60%。”
如果说万科作为国内房地产行业的排头兵,有足够的实力来“践行”节能环保的理念,那么,长三角的许多中小企业,他们可是在“一分一厘”之处下功夫,尤其是一些制造业企业,他们在工艺和工序上进行调整,进行精细化管理,加大节能降耗的力度。
自今年上半年开始,浙江绍兴县经委在当地纺织、食品等企业中选择50多家典型的制造企业,并邀请了杭州一家专业机构对企业进行为期半年的精益生产管理升级,从工艺和工序上教企业提高效率、节约能源。
接受培训的企业之一―――耀宇纺织的副总经理杨则徐说,专业机构主要对企业进行两方面的梳理,一块是优化工艺,节省原料损失;另外一块是对工序进行梳理,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开支,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杨则徐告诉记者,“以裁损为例,改进工序后,每裁一件衣服可节省布料1厘米,按全年生产200万件衣服计算,节省布料就达2万米。此外,辅料的回收也颇有讲究。以往用剩的辅料,如纽扣、拉链等,通常会积压在库房,无人过问,势必造成浪费。如今,我们专门请一个人来管理这些库存,对某一批次剩余的辅料在下一次同类产品制造中进行循环利用,这样就节约了相当一部分原材料。”
他强调说,“其实不仅是生产型企业,还包括很多商贸型企业,对他们来说,发展低碳经济是大势所趋。如今,全球能源和原材料的危机感越来越强,节能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在这一方面,欧美国家已经走在前面,并有实际的行动;而对于我们来说,要从自身做起,为低碳经济发展尽一份力。”
浙江省经贸委资源节约和利用处的相关人士介绍,去年浙江省发布了《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08―2012),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到2010年万元
GDP能耗达到0.72吨标准煤以下,完成“十一五”期间单位能耗降低20%的约束性指标任务,节约标准煤2500万吨以上;到2012年,五年综合节能3300万吨标准煤以上。
该人士表示:“自去年经济危机以来,浙江制造企业更加注重降低生产成本和节能减排。尤其是那些高耗能企业,对于他们而言,节能减排已经成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要素之一。除了节能之外,还应该进一步‘开源’,使开源与节能并举。今年5月,浙江省政府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性意见,大力推动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的发展。”
3 逐渐成熟的碳交易市场
经过多年的发展,碳交易(CDM)市场渐趋成熟,参与国地理范围不断扩展、市场结构向多层次深化。据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预测,全球碳交易在2008-2012年间,市场规模每年可达600亿美元,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为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如果把眼光放得更远一些,2012年后的国际碳交易体系也值得期待。
业内人士表示,碳交易成为世界最大宗商品势不可挡;而碳交易标的的标价货币绑定权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货币职能,将对打破单边美元霸权,促使国际货币格局多元化产生影响。
目前,中国被许多国家看作是最具潜力的减排市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显示,截至2008年,中国提供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已占到全球市场的1/3左右;预计到2012年,中国将占联合国发放全部排放指标的41%。
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积极参与碳交易。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网站上获悉,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于2005年6月26日正式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注册成功,从而成为中国第一个注册成功的CDM项目,和世界第一个注册成功的风电项目。
紧接着,2005年10月,中国最大的氟利昂制造公司―――山东省东岳化工集团与日本最大的钢铁公司―――新日铁和三菱商事合作,展开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业务。估计到2012年底,这两家公司将获得55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量,此项目涉及温室气体排放权的规模每年将达到1000万吨。据悉,该项目可能是当前全世界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项目。
近几年来,中国企业参与碳交易的程度越来越深。今年上半年,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所属五凌电力和黄河水电公司负责运营的4个水电项目,累计获得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签发的33.5万吨二氧化碳减排量,共获得2600万元的CDM补偿资金。
据了解,中电投集团高度重视
CDM工作,借助CDM机制提升可再生能源项目经济性,在国内首家成立了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除上述4个已经交易的CDM项目外,内蒙乌拉特中旗风电项目等6个已经完成注册,待联合国
CDM执行理事会签发后即可进行交易,全部10个项目每年将向国际碳市场销售220万吨二氧化碳减排量,每年将获得约合2亿元的
CDM补偿资金。而就在8月初,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最大的投资银行麦格理银行有限公司,就40万吨/年煅后焦余热综合利用
CDM项目达成买卖协议。这是我国在石化领域进行的为数不多的“碳交易”。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有2000多个CDM项目在运行,主要集中于电力和新能源产业。
不过,CDM项目毕竟只是解决全球碳排放问题的手段之一。对此,中国国家科技部全球环境办公室副主任、联合国《京都议定书》
CDM执行理事会副主席吕学都表示,“我们并不期望发达国家只通过CDM完成减排义务。我们要求发达国家主要依靠国内行动实现减排温室气体;而不能把完成减排任务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CDM上,说到底CDM只是权宜之计。发达国家投入更多的资金和人力物力用于减排技术的研发,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建设低碳经济和低碳社会,并将先进的减排技术转让给发展中国家,那样才会是地球村的光明前途,是解决气候问题的最终方法。”
4 国内刚起步的“碳金融”
随着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碳金融”将伴随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完善,成为大势所趋。
日前,浦发银行宣布,该行已在国内银行业率先以独家财务顾问方式,成功为陕西两个装机容量合计近7万千瓦的水电项目,引进CDM清洁发展机制开发和交易专业机构,并为项目业主争取到了具有竞争力的交易价格。此次
CDM项目成功注册并签发,每年将至少为项目业主带来约160万欧元的额外售碳收入。
近两年来,国内银行开始“尝鲜”碳金融市场,但由于目前国内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价值、操作模式、项目开发、交易规则等还不熟悉,因此,大多只是“浅尝辄止”。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银行真正以碳金融为目的、为企业做财务顾问或进行融资的案例,少之又少,主要还是看这个项目的直接效益有多大;至于企业节省下来的碳排放,再拿到国际市场出售所获得的那部分收益,属于间接效益,银行在进行项目审批时,不会将其作为重点。“CDM机制项下的碳减排额是一种虚拟商品,其交易规则十分严格,销售合同涉及境外客户,合同期限很长。国内企业面临的现状是:碳减排额的交易机会不多,交易对手的评判标准很严格,项目的评估及排放权的购买,大多数是由国外中介机构完成。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几乎不会关注碳减排额带来的间接效益。”某股份制银行有关人士表示。
尽管银行可能不会关注其间接效益,但是,碳减排的预期收入可以作为风险控制的重要基础。兴业银行可持续金融中心主任巫天晓表示,“在CDM开发过程中,很多中小企业可能会遇到缺少资金这一棘手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就针对他们的资金需求,提供所谓的‘能效贷款’。那这样的资金供给,是以什么为抵押呢?我们设计了一种针对风险控制的串行机制,其中就包括将碳减排的预期收入,作为企业主还款来源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除了银行的信贷支持之外,创业投资机构也对碳减排企业跃跃欲试。青云创投公司投资总监朱岩表示,“我们与银行有所区别,青云作为一个创投机构所提供的资金支持,是通过股权注资的方式,投资以后会和企业共同承担企业发展过程中所面对的各种风险。我们专门针对碳减排领域的投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针对业主方的投资,比如说风电厂、水电厂等;另一种,是在这个产业链里非常重要的一种投资,就是针对技术提供方的企业的投资。比如说一个风电厂一般需要买风机,但是,很多风机的一些核心部件都是进口的,那我们就会投资中国自主研发型的优质企业,它们能够开发出中国自己的核心部件,来替代这些进口的产品,从而让风电厂的业主们更有动力来承接风电项目。”
对于如何找准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着力点,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王勇建议,积极开办CDM项目金融服务。“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可以联合国际专业机构,为国内减排项目提供
CDM项目开发、交易和全程管理实施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其中,商业银行可以利用渠道优势,协助CDM项目业主选择具有良好的交易记录和履约能力的买家,以降低企业交易风险;利用信息优势,为CDM项目业主提供并锁定合理的CER(核定碳排量)报价,帮助企业实现最佳收益;利用资金结算优势,确保交易资金快速到账。”
此外,还应积极推动低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王勇表示,“银行业承担信贷资金配置的碳约束责任,保险业承担规避和转移风险的责任,机构投资者承担环境治理的信托责任,碳基金承担碳市场交易主体的责任。通过这些机构的共同努力,实现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目前,世界银行已经设立了8个碳基金,总额高达10亿美元。中国要借鉴国际经验,着手设立中国
CDM基金,着力加强CDM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同时,加快开发各类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碳金融衍生工具,助力低碳经济迅速成长。”
5 借“他山之石”走“中国特色”
从欧美国家的实践看,实现低碳经济的主要途径有四条。对此,环境保护部政研中心副主任任勇曾指出,“一是调整经济结构,降低高度依赖化石能源的产业比例,改变生产模式;二是改变生活方式,建立资源能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消费模式;三是开发新能源,降低化石能源比例,改变能源结构,并清洁使用化石能源;四是提高能源效率,降低温室气体及其他污染物的排放强度。其中,新能源开发和提高能效是重点。在这一重点中,技术创新是重中之重,即研发低碳技术。低碳技术包括四大领域:对现有能源技术的改造;太阳能、风力、水力、生物质能、海洋温差、潮汐、海浪、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技术及其电力转换技术;能源效率技术;碳捕获技术等。”
推动低碳技术发展的关键,是在政策上完善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经济激励与约束手段,如提高化石能源价格、征收碳税、建立碳交易市场等。
欧盟计划到2010年将可再生能源比例提高到12%,2020年进一步提高到20%。英国政府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达20%的目标。自2001年以来,美国已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开发方面投入了近100亿美元。目前,全球有50多家机构围绕低碳产业开发,投资已达到了13万亿美元。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预测,未来全球能源基础设施投资到2030年预计超过20万亿美元。
对于中国来说,如何在借鉴“他山之石”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走一条有中国特色的低碳经济发展之路呢?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首先,应把“低碳化”作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并把相关目标整合到各项规划和政策中去。近中期应该把提高能效和碳生产率作为核心,不断降低能源消费强度和碳排放强度。
其次,权衡经济发展与气候保护的近期和远期目标,处理好利用战略机遇期实现重化工业阶段的跨越与低碳转型的关系,同时,充分考虑碳减排、能源安全、环境保护的协同效应,有效降低减排成本。与此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气候体制谈判和低碳规则制定,为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
在近中期,通过选取合适的指标(如能源消耗强度或碳排放强度),承诺符合国情和实际能力的适当的自愿减缓行动,为防止气候变暖作出新的贡献;同时,要求发达国家继续率先大幅度减排温室气体,并建立“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技术转让与资金支持新机制。
链接:
碳交易的产生源于1997年12月的一份文件―――《京都议定书》,它由来自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签署,旨在全球国家共同联手减少二氧化碳的温室气体排放,以抑制全球变暖。《京都议定书》规定,2008至2012年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排放量,要在1996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同时,为减轻这些国家的减排压力,还确立了一些灵活的机制,清洁能源发展机制就是其中之一。在这一机制下,受到二氧化碳减排额度约束的发达国家企业和政府机构,可以通过技术转让或资金投入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的节能减排项目进行合作,从而获得该项目所降低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以抵扣其自身的排放量限额。因此,二氧化碳排放量成了可以用来交易的有价商品。人们把在清洁能源发展机制相关规则下进行的二氧化碳减排量交易,称为碳交易,或简称为C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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