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监局完成东北区域火电企业二氧化硫减排情况调查工作
2006-12-13 10:59: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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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按照国家电监会《关于对火电企业二氧化硫减排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办稽查函[2006]196号)的要求,东北电监局认真开展东北区域6000千瓦以上火电企业二氧化硫减排情况调查工作。该项调查工作已于近日结束,并形成《东北区域火电企业二氧化硫减排情况的报告》。
据统计,东北区域现有发电企业(含热电联产、企业自备火电厂)658家,总装机容量约4384万千瓦。其中6000千瓦以上火电厂279家,总装机容量约为3417万千瓦。此次调查范围将这279家火电企业全部列为调查对象,要求各单位按时上报调查情况报告和调查表。
调查显示,各火电企业上报实现减排目标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五类:一是资金短缺;二是安装脱硫装置的场地不足(特别是老电厂、老机组);三是政府有关部门环保政策不到位,用于支持脱硫的鼓励电价太低,投入扶持资金太少;四是国内脱硫技术和工艺尚不过关;五是实施脱硫的运行费过高。
协同环保部门对电力行业执行环保政策、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是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电力监管机构的职责,今后东北电监局将进一步加强电力环保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协调配合,更好地履行国家赋予电力监管机构的职责。
据统计,东北区域现有发电企业(含热电联产、企业自备火电厂)658家,总装机容量约4384万千瓦。其中6000千瓦以上火电厂279家,总装机容量约为3417万千瓦。此次调查范围将这279家火电企业全部列为调查对象,要求各单位按时上报调查情况报告和调查表。
调查显示,各火电企业上报实现减排目标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五类:一是资金短缺;二是安装脱硫装置的场地不足(特别是老电厂、老机组);三是政府有关部门环保政策不到位,用于支持脱硫的鼓励电价太低,投入扶持资金太少;四是国内脱硫技术和工艺尚不过关;五是实施脱硫的运行费过高。
协同环保部门对电力行业执行环保政策、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是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电力监管机构的职责,今后东北电监局将进一步加强电力环保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协调配合,更好地履行国家赋予电力监管机构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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