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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煤层气发电项目建设

  2007-04-20 09:18: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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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来源: 中国信息报

■ 吕蓁 /文

本报讯 我国鼓励开发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将发电作为煤层气(煤矿瓦斯)综合利用规划的一项内容。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通知指出,全部燃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并网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煤矿企业全部燃用自采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项目,报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电力产业政策鼓励煤矿坑口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项目建设。鼓励采用单机容量500千瓦及以上煤层气

(煤矿瓦斯)发电机组,开发单机容量1000千瓦及以上的内燃机组,以及大功率、高参数和高效率的煤层气燃气轮机(煤矿瓦斯)发电机组。

通知指出,煤层气(煤矿瓦斯)电厂所发电量原则上应优先在本矿区内自发自用,需要上网的富余电量,电网企业应当予以收购,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结算电费。煤层气(煤矿瓦斯)电厂不参与市场竞价,不承担电网调峰任务。

发改委要求电网企业应当为煤层气(煤矿瓦斯)电厂接入系统,提供各种便利条件。电网企业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规定验收电厂投资建设的接入系统工程,并及时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确保电网的稳定和电厂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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