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电力对大唐哈一热落实脱硝电价政策
2013-07-25 16:22: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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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国网黑龙江电力公司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对公司经营范围内符合脱硝电价政策的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执行脱硝电价政策,截止6月末,累计结算脱硝电量12.21亿千瓦时,支付脱硝电费977万元。
脱硝电价政策旨在鼓励燃煤电厂加大脱硝设施改造力度和提高机组投运效率,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改善生态环境,对燃煤机组脱硝改造成本予以补偿的一项节能减排政策。
2011年12月,国家发改委出台脱硝电价政策,对京津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甘肃、宁夏、山西等环境容量较低的14个省(区、市)进行脱硝电价试点,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8分钱,脱硝电价资金通过销售电价调整予以疏导。
2012年12月,国家发改委扩大脱硝电价政策试点范围,要求将脱硝电价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加价标准仍为每千瓦时0.8分钱,加价资金暂由电网企业垫付,今后择机在销售电价中予以解决。
2013年,黑龙江省预计全年总装机容量2423万千瓦,其中燃煤机组装机容量1947万千瓦。投运脱硝设施的燃煤机组预计有3家,装机容量为200万千瓦,占燃煤发电机组容量的10.27%。投运脱硝设施的燃煤机组2013年预计上网电量为47亿千瓦时,支付脱硝电费3760万元。
黑龙江电力公司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大脱硝电价政策执行力度,对投运脱硝设施的燃煤机组执行脱硝电价政策。该政策的实施,对加快黑龙江省燃煤机组脱硝设施建设,提高发电企业脱硝积极性,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缓解发电企业经营压力,促进节能减排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脱硝电价政策旨在鼓励燃煤电厂加大脱硝设施改造力度和提高机组投运效率,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改善生态环境,对燃煤机组脱硝改造成本予以补偿的一项节能减排政策。
2011年12月,国家发改委出台脱硝电价政策,对京津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甘肃、宁夏、山西等环境容量较低的14个省(区、市)进行脱硝电价试点,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8分钱,脱硝电价资金通过销售电价调整予以疏导。
2012年12月,国家发改委扩大脱硝电价政策试点范围,要求将脱硝电价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加价标准仍为每千瓦时0.8分钱,加价资金暂由电网企业垫付,今后择机在销售电价中予以解决。
2013年,黑龙江省预计全年总装机容量2423万千瓦,其中燃煤机组装机容量1947万千瓦。投运脱硝设施的燃煤机组预计有3家,装机容量为200万千瓦,占燃煤发电机组容量的10.27%。投运脱硝设施的燃煤机组2013年预计上网电量为47亿千瓦时,支付脱硝电费3760万元。
黑龙江电力公司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大脱硝电价政策执行力度,对投运脱硝设施的燃煤机组执行脱硝电价政策。该政策的实施,对加快黑龙江省燃煤机组脱硝设施建设,提高发电企业脱硝积极性,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缓解发电企业经营压力,促进节能减排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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