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投资建设海宁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本公司根据与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海宁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投资设立了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绿动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亿元,公司持股比例为60%,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云环保”)代表海宁市人民政府持股比例为40%。截至目前,海宁绿动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实缴。
2016-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