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布通知进一步推进全省减煤工作
中电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减煤工作,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减煤工作的通知》,要求紧抓关键举措,调整耗煤产业结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压减燃煤机组发电,开展煤质专项检查,整治淘汰燃煤锅炉,严查涉煤违规行为,加快落实减煤工作措施。
通知指出,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是加快能源结构优化、倒逼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也是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自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行动部署以来,各设区市相继出台了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了分年度减煤目标和具体分工,为推进减煤工作奠定了基础。但仍有部分地区对减煤工作重视不够、减煤举措落实不力。经初步统计,上半年江苏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同比减少125万吨,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任务艰巨。
通知明确,要调整耗煤产业结构。严禁建设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运用价格和市场手段,倒逼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加大非电行业综合治理力度,对不能按期完成减煤任务的,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对未能按期完成淘汰减煤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该地区耗煤项目的环评和审批。
通知要求,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推进重点用煤行业及其他重点用煤单位“煤改电”“煤改气”。鼓励各设区市对天然气锅炉、电锅炉给予终端消费补贴。加快在建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进度,加大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小火电机组整合替代力度。鼓励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推广燃机热电联产和冷热电三联供。加强天然气资源组织和供应保障,天然气年利用量力争超过220亿立方米。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扩大可再生能源替代规模。
通知提出,在保障全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基础上,动态调整下半年全省发电运行安排,有序调减煤电发电量。有序利用区外来电,推进晋北―南京、锡盟―泰州特高压项目尽快达产、形成规模。积极消纳区外清洁电力,稳定四川、三峡水电和我省对口支援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送电规模。加强华东区域合作,增强电网互济能力,积极增加福建核电等临时购电规模。加强组织调度和安全校核,提高天然气发电和核电利用小时数,加快可再生能源装机并网进度,煤电机组全年发电量力争减少150亿千瓦时。各设区市要加强对非统调机组(含自备电厂)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减少煤炭消费。
通知要求,要把煤炭质量管理作为减煤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手段,开展重点耗煤企业煤炭质量专项督查。入厂煤热值必须达到4500大卡以上。鼓励各设区市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制定更为严格的管理标准和实施细则。
通知强调,要加大燃煤锅炉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整合关停,加快推进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或替代,鼓励提前淘汰或替换6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强在建锅炉巡查整顿,除公用热电联产外一律停建。不能按期完成燃煤锅炉关停或治理任务的,对有关企业采取限产、停产、责令关闭等措施。
通知明确,新上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对未达到替代标准的项目,各审批部门不得出具备案、核准、能评、环评等批复性文件,不得发放开工许可;对违规建设的项目,勒令停工;已建成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通知提出,要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减煤领导机构,完善减煤考核机制,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统筹现有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环境保护等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减煤工作的支持力度,重点用于耗煤产业结构调整、耗煤设备关停、清洁能源替代燃煤等方面,促进减煤工作深入实施。省财政将对完成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行动的市县予以以奖代补。
于艺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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