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和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顺利获得水利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19-12-18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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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环境工程分公司编制的《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于2019年10月中旬顺利通过水利部技术审查。并于11月4日和11月7日分别获得水利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是公司近年首次在核电领域承揽水土保持方案业务。经过团队的精诚合作,项目从审查到取得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用时短、效率快、质量优,为项目开工建设赢得了宝贵的时间,获得了建设单位的高度赞誉。
项目的顺利完成,再次证明了环境工程分公司在水土保持领域的综合实力,对东北院在核电领域的业务延伸及市场开拓具有重要的意义。
(信息来源:东北院环境工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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