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建建筑工人实名制实施“五步法”确保成功
为确保协作队伍按月足额支付建筑工人工资,防止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问题发生,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降低公司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山东一建海阳核电项目部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实施“工作详谈、起草办法、明确职责、具体实施、公示工资”五步法,实现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在海阳核电项目试点成功。
首先是进行工作详谈。项目部与分包商明确了国家法规要求与项目部工作计划,了解分包商办理专用账户等难易情况,项目部多次出面与银行协商,解决分包商不易解决的问题,推动“实名制”开端顺利进行。
二是制定《海阳核电项目建筑工人工资支付保障细则(试行)》管理办法。项目部充分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问题的意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多次在施工现场开会研究商讨,在此基础上制定详实的支付保障细则,按照细则要求逐步实施。
三是明确各部门职责,层层递进。在《海阳核电项目建筑工人工资支付保障细则(试行)》基础上,多次召集各部门集思广益,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各部门具体工作,细化流程,完善支付保障细则,商务、安全、财务部门需收集考勤、工资统计表、劳动合同等资料,审批后工人方可进场,把好源头关,保证“实名制”顺利推进。
四是按支付保障细则具体实施。以海阳核电在建项目“消防站改扩建建安工程”为第一个试点单位,按照进度款比例签订建筑工人实名制补充协议、不拖欠建筑工人工资承诺书、监督分包商考勤与工资发放记录等资料,一步步严格执行到位;补充协议比例不足发放工资的从剩余进度款里面扣除支付,及时与业主沟通筹集资金,工人退场及时结清工资,避免分包商闹事隐患。
五是公示建筑工人工资。在支付工程分包结算款时,需核实分包商农民工工资实际发放情况,并在项目现场每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项目部已成功发放并公示消防站改扩建建安工程建筑工人实名制工资,效果良好。
山东电建一公司海阳核电项目部通过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五步法”以来,无一起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发生,建筑工人工作热情高涨,效果良好。8月份,试点实施的“消防站改扩建建安工程”被业主山东核电公司评为“文明示范项目”,负责该工程的“朱方洪安装班”喜获标杆班组流动红旗,在核电现场近三十个注册班组仅三个班组获此荣誉,各项工作收到了业主的高度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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