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建宁夏公司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评
近日,从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得知,山东电建宁夏公司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宁夏公司自2009年获第二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以来,连续三次蝉联此殊荣。
“全国文明单位”是综合性评价的国家级最高荣誉,是对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管理先进,服务优良,内外和谐,积极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的最高褒奖,也体现了一个单位在文明建设方面的先进性和示范性,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综合性评选,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
在文明创建过程中,宁夏公司强化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制,推进文明单位创建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文明建设熔铸、贯穿于企业改革发展战略、经营理念、日常管理等各个方面,使其内化为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追求,外化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加强舆论宣传和典型选树,创新舆论宣传阵地和平台,讲好铁军故事、传递好企业声音,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人、引导人、激励人,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企业氛围;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核心价值理念,强化专项文化建设,推动文化理念有效落地,把企业文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推进道德讲堂建设,营造团结向上、文明健康的好风尚;积极履行央企社会责任,推进实施均衡绿色的施工理念,大力建设绿色清洁能源,支持和参与精准扶贫事业,积极开展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
该公司再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殊荣”,充分体现了中央文明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宁夏公司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必将为全体干部职工勇于践行“大市场、大发展”理念,为奋斗实现“宁夏电建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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