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南欧江七级电站右岸供电系统投用
2016年12月12日下午,老挝南欧江七级电站主体工程A标段集中供电系统投产供电,标志着七级电站右岸供电系统正式形成,结束各施工工作面“各自为政”,用电负荷不满足施工要求的局面,为下一步实现大江截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南欧江七级水电站位于老挝丰沙里省境内,为南欧江规划七个梯级水电站的最上游一个梯级即第七个梯级。坝址位于南欧江左岸支流南康河(Nam Khang)口下游约3.4km。是所有在建电站中地理位置最偏远,最远离城镇,唯一没有架设系统供电线路的电站。为解决电站施工用电难的问题,南欧江七级电站规划了二个集中供电系统,即右岸主体A标段集中供电厂和左岸B标段集中供电厂两大供电系统,右岸集中供电厂布置于南欧江右岸跨江大桥上游侧,高程为EL.525.00m的填方区域,面积800m2,负责供应筛分系统用电、拌和系统用电、泄洪放空洞开挖及混凝土施工、施工供水、生活营区用电、机电仓库用电、导流洞开挖及混凝土施工用电及综合加工等施工生产设施、生活营地、施工区等的照明用电。
施工用电设备总装机负荷为4755kW,施工高峰负荷约4136.1kW。为确保发电厂建设和投产运行,在HSE管理方面按规范配置消防器材,加强消防设施和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器材、设施的完好,施工现场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护具,确保施工设备的安全防护及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具配备满足相应规范要求。同时在施工中将严格遵守老挝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要求,同时应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做好发电厂及线路布设沿线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接受老挝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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