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四局再次被国家工商总局公示认定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企业
2016-11-03 00:00:00 来源:水电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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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为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履约、守法经营,国家工商总局每两年一次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日前,水电四局再次被国家工商管理局公示认定为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此次获公示认定是水电四局第三次获得该项荣誉,前两次公式认定时间分别是2010~2011年度和2012~2013年度。据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针对企业和品牌的经营状态、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的一项综合测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既标志了市场对企业的认可,也意味着企业向社会作出诚信的承诺,对企业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近年来,水电四局高度重视合同履约,将合同履约情况作为公司发展的重中之重,严格遵守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合同权利与义务,积极防范风险,得到了业主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今后,水电四局将一如既往高度重视项目合同履约,切实加强合同管理及项目变更索赔工作,强化内控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为水电四局大力实施“一体两翼”发展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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