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电集团组织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为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创新推进廉政教育工作,5月25日上午,广西水电集团组织总部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家属共计四十余人,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旁听“林某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开展以“听、觉、思、悟——廉洁齐家”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活动,让党员领导干部以案明纪学法,坚守廉洁自律。
庭审当天,四十余名领导干部及其家属认真旁听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庭审全过程,直观地了解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思想根源,整个过程气氛凝重,令旁听人员百感交集。
“高处有高处的诱惑,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是他放弃了理想信念,丧失了党员党性,蜕变成了腐败分子……本案警示我们,手中越是有权,越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主办案件的检察官语重心长地警示旁听人员。
广西水电集团组织开展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是“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是推进廉政教育进企业、进家庭的重要举措,同时也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警示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讲政治、讲规矩、守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守为人、做事的道德底线,做一名让组织、群众、家人放心的领导干部。
“亲自走进法庭,亲身感受法庭庄严的气氛,亲耳听到违法人员沉重的忏悔,亲眼目睹腐败行为最后的下场,心灵深受震撼!”参加旁听的一名领导干部发自肺腑地感慨,“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引以为戒,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时刻警醒、鞭策自己远离职务犯罪,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保持清正廉洁。”
近年来,广西水电集团不断探索创新廉政教育新方式,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参观廉洁教育基地、组织观看典型贪腐案例教育片、自创廉洁教育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以案为鉴的作用,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廉洁意识,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真正做到以案释法、以案明纪。同时,广西水电集团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通过出台《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等制度,努力建立科学有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内部巡察和监督检查,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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