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公司1号机组超低排放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8月26日,国电聊城发电公司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顺利通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环境保护验收,成为聊城市首台通过超低排放验收的机组,为推动区域绿色发展起到良好示范作用,也为有效落实超低电价和奖励电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验收期间,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环境检测现场中心监测结果表明,该公司1号机组烟气处理系统的脱硝效率为92.79%、脱硫效率为99.25%、除尘效率为99.98%,烟气总排口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的排放浓度分别为51~63毫克/立方米、15~22毫克/立方米、1.8~3.4毫克/立方米,满足《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15〕98号)中对燃煤机组超低排放限值的要求。
为积极响应《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文件要求,聊城公司今年将完成全部4台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1号机组作为首台实施超低排放的机组,施工期间克服了公司成立以来规模最大、任务最艰巨的施工难题,圆满完成任务。
据了解,聊城公司1号机组装机容量为600MW,配套2027t/h“W型”火焰燃煤锅炉,此次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广泛吸收多项国内外先进技术,在原有SCR脱硝、石灰石湿法脱硫、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的基础上,对低氮燃烧器进行改造,并在原有3层催化剂基础上增加1层催化剂;脱硫系统新建一级吸收塔,原有脱硫塔作为二级吸收塔;除尘系统主要是增加低低温烟气换热器,更换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二三四电场阳极板。项目总投资1.18亿元,于2016年4月开工建设,7月建成投入试运行,经过两个月的连续运行,各项排放指标均达到山东省最新标准要求。(张建修 李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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