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热电3号机组环保设施通过竣工先期验收
2016-01-04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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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崔刚 朱青 报道 2015年12月29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对泰安公司#2机组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专家组认为#2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效率均优于设计指标,试运期间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环保设施竣工先期验收条件。
泰安公司#2机组环保配套设施包括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低氮燃烧器+SCR脱硝装置、电袋除尘器、湿式除尘器。于2013年12月开工,2015年10月建成并经市环保局批准投入试生产。山东省环境检测中心站于2015年12月29日对国电泰安热电有限公司#2机组脱硫、脱硝、除尘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2机组外排废气两天平均基准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颗粒物<1 mg/m3、二氧化硫<1 4mg/m3、氮氧化物<38 mg/m3,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和参考标准《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表1以气体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
下一步,公司将根据专家组建议,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排放长期稳定达标,着力打造“绿色国电”。
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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