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公司子弟学校正式移交地方政府
2006-08-31 10:03:49 来源:华电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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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国玮 刘志谦
本网讯 作为第二批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中央企业,2006年8月29日,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全日制普通中小学移交备忘录》,至此,该公司子弟学校正式移交石家庄市长安区管理。
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4号文件)和集团公司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会议精神,自2005年3月启动该项工作。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徐刚任组长的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项工作办公室,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先后完成了学校的土地、资产、人员、经费等基础数据的核对确认工作,在收到财政部《关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移交河北省管理办社会职能机构对帐结果的复函》后,2006年6月13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与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全日制普通中小学移交协议》,并联合向财政部、国资委上报了《关于移交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在冀所办社会职能机构及经费基数划转的请示》(冀财企[2006]67号),经财政部、国资委批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属石家庄热电厂子弟学校自2005年1月1日起移交河北省管理,2006年8月29日,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原石家庄热电厂)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全日制普通中小学移交备忘录》,至此,该公司子弟学校正式移交石家庄市长安区管理。
在分离工作中,该公司坚持稳步推进的原则,一方面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认真研究分离移交政策,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做好学校人、财、物的统计确认工作,保证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53名教职工,33名离退休教师及相关资产正式移交地方政府。
本网讯 作为第二批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中央企业,2006年8月29日,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全日制普通中小学移交备忘录》,至此,该公司子弟学校正式移交石家庄市长安区管理。
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4号文件)和集团公司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会议精神,自2005年3月启动该项工作。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徐刚任组长的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项工作办公室,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先后完成了学校的土地、资产、人员、经费等基础数据的核对确认工作,在收到财政部《关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移交河北省管理办社会职能机构对帐结果的复函》后,2006年6月13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与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全日制普通中小学移交协议》,并联合向财政部、国资委上报了《关于移交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在冀所办社会职能机构及经费基数划转的请示》(冀财企[2006]67号),经财政部、国资委批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属石家庄热电厂子弟学校自2005年1月1日起移交河北省管理,2006年8月29日,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原石家庄热电厂)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全日制普通中小学移交备忘录》,至此,该公司子弟学校正式移交石家庄市长安区管理。
在分离工作中,该公司坚持稳步推进的原则,一方面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认真研究分离移交政策,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做好学校人、财、物的统计确认工作,保证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53名教职工,33名离退休教师及相关资产正式移交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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