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敏:全面推进煤矿瓦斯治理与开发利用
煤矿安全是全国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瓦斯治理和利用又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做好煤矿瓦斯治理与开发利用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具体体现,也是缓解我国油气资源紧张状况,促进能源工业发展的有力举措。
一
瓦斯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危害,也是热值高、无污染的宝贵能源。搞好瓦斯治理和利用,既可保证煤矿安全,又可节省煤、电等其他能源,变害为利,变废为宝,对于保护生命、保护资源、保护环境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一)瓦斯治理和利用是防范煤矿瓦斯事故的根本措施。长期以来,我国瓦斯治理和利用严重滞后,成为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瓦斯也因此被称为我国煤矿安全的“第一杀手”,正所谓瓦斯不治,矿无宁日。据统计,我国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占全部矿井的一半左右,每年瓦斯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占煤矿事故总死亡人数的1/3。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恶性事故22起,死亡3569人。其中,瓦斯事故20起,死亡3335人,分别占90.9%和93.4%。2005年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死亡2171人,占煤矿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36.6%;在煤矿特大事故中,瓦斯事故起数占71%。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治理和利用瓦斯,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利国安民的“生命工程”。
(二)瓦斯治理和利用是综合开发利用我国能源资源的有力举措。瓦斯也叫煤层气,我国煤层气资源丰富,居世界第三位。根据最新一轮资源评估结果,我国埋深2000米以浅的煤层气资源储量达36.8万亿立方米,相当于450亿吨标准煤或350亿吨标准油,与陆上常规天然气资源储量相当。煤层气资源的开发利用得到国家高度重视,《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瓦斯抽采利用,变害为利,促进煤层气产业化发展”。目前,我国煤层气开发利用已成为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已经在民用、发电、工业燃料、汽车燃料等多领域利用。据统计,2005年煤层气发电装机容量已达20万千瓦。随着煤层气抽采利用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推广,对缓解我国油气资源紧张状况的作用将越来越大。
(三)瓦斯治理和利用是减排温室气体、改善环境质量的有效手段。瓦斯的主要成分是甲烷,所产生的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1倍,对臭氧层的破坏力是二氧化碳的7倍。据有关部门估算,全国瓦斯对空排放量占全部工业生产甲烷排放量的1/3左右,瓦斯利用后就可以较大幅度减少甲烷的排放。近年来,随着煤炭产量的快速增长和煤矿开采深度的增加,这一问题更加突出,已引起国内和国际社会的关注。2005年2月《京都议定书》生效,我国面临“减排”的压力越来越大。搞好瓦斯的开发和利用,对有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工作。2005年,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制定了瓦斯集中整治的七项措施。今年初,国务院进一步提出了“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使煤矿瓦斯爆炸重特大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的工作目标。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制订了多项促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了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制订了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编制完成了煤层气开发利用的“十一五”规划,组建了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煤层气开发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在资金、政策、科技等许多方面对瓦斯治理与利用给予了高度关注和积极支持。
许多煤矿企业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在瓦斯治理和利用方面开展了许多有益的尝试,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通过采煤前地面预抽采、采煤时同步抽采、采煤后采空区继续抽采等多项措施,努力实现采煤采气一体化、开发利用产业化。目前,全国有147个县(区)实现了高瓦斯矿井瓦斯监控系统联网,60%的低瓦斯矿井安装了瓦斯监控系统。有的煤矿企业瓦斯年抽采量已经超过1亿立方米,抽采的瓦斯利用率超过50%,取得了良好的效益。2005年全国施工煤层气井328口,超过此前历年施工井数的总和;全国煤层气抽采量达23亿立方米,利用总量超过10亿立方米;全国煤矿瓦斯事故呈现总体下降的趋势,今年上半年,在全国煤炭产量同比增长4.4%的情况下,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0.6%、45.1%。
从全国总体情况看,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瓦斯抽采利用方面,储量与抽采量、抽采量与利用量还不成比例、很不协调,受技术水平不高、抽采工程投入不足、长输管网建设跟不上、激励政策尚不完善等诸多因素制约,瓦斯抽采和利用远远落后于常规天然气。在瓦斯治理方面,一些煤矿企业“一通三防”措施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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