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政策陆续出台煤层气产业迎来发展"春天"
2006-07-20 15:03:48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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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太原7月20日讯 综合考虑安全、经济和环保等各种因素,国家决定进一步加大煤层气抽采利用力度。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十六条”);发展改革委制定的“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分析了我国煤层气资源状况、开发利用现状,提出了发展规划、布局和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而此前,“加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则列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种种政策措施陆续出台,表明多年来开发利用步伐缓慢的煤层气产业,将迎来发展的“春天”。
我国煤层气虽储量巨大但开发利用进展缓慢
我国煤层气资源丰富,据煤层气资源评价,我国埋深2000米以浅的煤层气地质资源量约36万亿立方米,可采资源量约10万亿立方米。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煤层气资源勘探逐步进入产业化阶段。目前,经国家认定的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约1000亿立方米,煤层气可采储量约470亿立方米,主要集中在沁水盆地南部、铁法和阳泉矿区。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煤层气利用进展缓慢。2005年,全国利用量约10亿立方米,包括井下煤矿瓦斯抽采和地面开发两部分,其中矿井平均瓦斯利用率仅为30%左右。目前,我国煤层气主要用于民用和工业用燃料、发电、汽车燃料和生产炭黑等,其中瓦斯发电发展较快,至2005年底,全国瓦斯发电装机容量约20万千瓦,但瓦斯消耗量远低于当前的抽采量。
五大问题困扰我国煤层气开发利用
记者采访调研时了解到,前期,困扰我国煤层气开发利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缺乏有力的扶持政策。地面开发煤层气初期投入高、产出周期长、投资回收慢。由于缺乏煤层气产业扶持政策,资源勘探投入不足,资源评价不适应开发需求;煤层气开发企业在产业发展初期积极性不高;煤矿企业利用瓦斯处于亏损状态,重抽采轻利用,矿井平均瓦斯利用率仅为30%左右。
二、基础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不够。我国煤田地质条件复杂,治理和利用瓦斯难度大,从理论和技术方面都存在许多关键性难题,如对煤与瓦斯突出机理还没有根本认识,一些公益性、前瞻性、基础性、共性关键技术与装备等安全技术研究,从人才、基础设施到资金都缺乏必要的支撑,特别是社会公益性研究被大大削弱,瓦斯治理和利用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和创新进展缓慢。
三、煤矿瓦斯抽采难度增大。我国高瓦斯矿井多,煤层瓦斯含量高、压力大、透气性差、抽采难度大。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加大,地应力和瓦斯压力增加,瓦斯抽采难度将进一步增大。
四、煤层气和煤炭矿业权重叠。煤层气和煤炭是同一储层的共生矿产资源。目前,由于部门之间、企业之间不协调,煤层气开采权和煤炭开采权设置重叠,一些地方煤层气抽采与煤炭开采不协调,既不利于调动各方面参与煤层气开发利用的积极性,也影响了煤炭产业的发展。
五、煤层气利用受限制。诸多限制因素包括:在煤层气开发区域,没有与之配套的长输线管,致使开发与市场脱节,出现了“点天灯”的巨大浪费现象;缺乏低浓度瓦斯的安全输送和利用技术,大量低浓度瓦斯只能稀释后排空;瓦斯发电上网难,入网价格低,发电企业无利可图,限制了矿井瓦斯抽采利用;煤层气综合利用缺乏安全管理规范、行业标准和监管法规,影响了煤层气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政策措施频出台 五大问题可迎刃而解
针对我国煤层气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国家“十一五”规划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已就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和发展煤层气产业,做出指导性、原则性规定。今年6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十六条”意见,从项目核准、建设用地、勘查开采、产品定价、税费支持、并网发电、扩大民用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针对煤层气开发利用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一加以解决。
首先明确了煤层气开发利用的重要意义,提出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是贯彻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体现。要求煤矿生产企业和各地必须坚持“先抽后采、治理与利用并举”的方针,采取各种鼓励和扶持措施,防范煤矿瓦斯事故,充分利用能源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这是认识上的一大进步。煤层气不只是矿井“杀手”,而且更是一种宝贵的能源资源。而在此前的相当长一段时间,瓦斯抽采只是为了矿井的安全生产,瓦斯抽出来只能利用一小部分,绝大部分全部排空。
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意见》规定,煤层中吨煤瓦斯含量必须降低至规定标准以下,方可实施煤炭开采。要求煤监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具体标准,并加强监督检查。
长期以来,煤层气与煤炭资源的矿业权重叠问题一直困扰<
太原7月20日讯 综合考虑安全、经济和环保等各种因素,国家决定进一步加大煤层气抽采利用力度。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十六条”);发展改革委制定的“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分析了我国煤层气资源状况、开发利用现状,提出了发展规划、布局和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而此前,“加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则列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种种政策措施陆续出台,表明多年来开发利用步伐缓慢的煤层气产业,将迎来发展的“春天”。
我国煤层气虽储量巨大但开发利用进展缓慢
我国煤层气资源丰富,据煤层气资源评价,我国埋深2000米以浅的煤层气地质资源量约36万亿立方米,可采资源量约10万亿立方米。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煤层气资源勘探逐步进入产业化阶段。目前,经国家认定的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约1000亿立方米,煤层气可采储量约470亿立方米,主要集中在沁水盆地南部、铁法和阳泉矿区。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煤层气利用进展缓慢。2005年,全国利用量约10亿立方米,包括井下煤矿瓦斯抽采和地面开发两部分,其中矿井平均瓦斯利用率仅为30%左右。目前,我国煤层气主要用于民用和工业用燃料、发电、汽车燃料和生产炭黑等,其中瓦斯发电发展较快,至2005年底,全国瓦斯发电装机容量约20万千瓦,但瓦斯消耗量远低于当前的抽采量。
五大问题困扰我国煤层气开发利用
记者采访调研时了解到,前期,困扰我国煤层气开发利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缺乏有力的扶持政策。地面开发煤层气初期投入高、产出周期长、投资回收慢。由于缺乏煤层气产业扶持政策,资源勘探投入不足,资源评价不适应开发需求;煤层气开发企业在产业发展初期积极性不高;煤矿企业利用瓦斯处于亏损状态,重抽采轻利用,矿井平均瓦斯利用率仅为30%左右。
二、基础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不够。我国煤田地质条件复杂,治理和利用瓦斯难度大,从理论和技术方面都存在许多关键性难题,如对煤与瓦斯突出机理还没有根本认识,一些公益性、前瞻性、基础性、共性关键技术与装备等安全技术研究,从人才、基础设施到资金都缺乏必要的支撑,特别是社会公益性研究被大大削弱,瓦斯治理和利用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和创新进展缓慢。
三、煤矿瓦斯抽采难度增大。我国高瓦斯矿井多,煤层瓦斯含量高、压力大、透气性差、抽采难度大。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加大,地应力和瓦斯压力增加,瓦斯抽采难度将进一步增大。
四、煤层气和煤炭矿业权重叠。煤层气和煤炭是同一储层的共生矿产资源。目前,由于部门之间、企业之间不协调,煤层气开采权和煤炭开采权设置重叠,一些地方煤层气抽采与煤炭开采不协调,既不利于调动各方面参与煤层气开发利用的积极性,也影响了煤炭产业的发展。
五、煤层气利用受限制。诸多限制因素包括:在煤层气开发区域,没有与之配套的长输线管,致使开发与市场脱节,出现了“点天灯”的巨大浪费现象;缺乏低浓度瓦斯的安全输送和利用技术,大量低浓度瓦斯只能稀释后排空;瓦斯发电上网难,入网价格低,发电企业无利可图,限制了矿井瓦斯抽采利用;煤层气综合利用缺乏安全管理规范、行业标准和监管法规,影响了煤层气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政策措施频出台 五大问题可迎刃而解
针对我国煤层气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国家“十一五”规划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已就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和发展煤层气产业,做出指导性、原则性规定。今年6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十六条”意见,从项目核准、建设用地、勘查开采、产品定价、税费支持、并网发电、扩大民用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针对煤层气开发利用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一加以解决。
首先明确了煤层气开发利用的重要意义,提出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是贯彻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体现。要求煤矿生产企业和各地必须坚持“先抽后采、治理与利用并举”的方针,采取各种鼓励和扶持措施,防范煤矿瓦斯事故,充分利用能源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这是认识上的一大进步。煤层气不只是矿井“杀手”,而且更是一种宝贵的能源资源。而在此前的相当长一段时间,瓦斯抽采只是为了矿井的安全生产,瓦斯抽出来只能利用一小部分,绝大部分全部排空。
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意见》规定,煤层中吨煤瓦斯含量必须降低至规定标准以下,方可实施煤炭开采。要求煤监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具体标准,并加强监督检查。
长期以来,煤层气与煤炭资源的矿业权重叠问题一直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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