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发电:以《准则》为标尺 加强作风建设
以《准则》为标尺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大唐石门发电公司副总经理 钟馥盟
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巩固企业发展的重要保证。笔者认为,以《准则》为标尺,应从以下三个环节入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一、抓牢教育的基础环节,提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自觉性
“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是创造良好的思想认识和社会氛围的基础,对党员干部廉政行为的养成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一要坚持把学习《廉政准则》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自学的重要内容。通过逐项逐条对照学习,全面掌握各项具体要求,对《廉政准则》熟稔于心、了如指掌。
二要把学习《廉政准则》与学习党章和反腐倡廉有关法规制度结合起来,结合实际学,准确理解和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要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边学边查边改,做到入脑入心。
三要企业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运用不同方式的教育形式,制定周密的教育培训计划,细化教育培训目标、内容,形成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影响力。
二、 抓实制度的根本环节,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可行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加强制度建设是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治本之策。要好充分运用好制度这个有力武器,加强硬性约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是以《准则》为标尺,要建立完善内在约束的自律制度。实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民主测评、监督员定期座谈等制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严格执行制度的过程中强化自律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业行为。
二是以《准则》为戒尺,要建立完善外部制约的监管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的企业经营管理行为。认真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实现制度执行与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强化制度的执行刚性。着力解决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
三、抓紧监督的关键环节,增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有效性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是关键。
一是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监督体系。加强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形成相关部门合力配合,齐抓共管,相互监督的“廉政大格局”, 保证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提高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
二是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要求,找准监督的着力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监督对象上盯紧“重要岗位”。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是权力的核心,必须强化民主集中制,防止权力失衡、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在监督程序上把住“重要决策”。充分发挥纪检部门在企业廉政监督员的职能作用,对重大决策的运行进行全程监督,推行“阳光决策”,力求决策公开、公正。
三是开展专题检查,经常性对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通过查、看、听、问等形式,进行检查验收,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应将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形成相互监督和相互渗透防治体系。以《准则》为标尺,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教育,把制度建设和监督约束贯穿于反腐倡廉教育的各个环节,提高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意识。
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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