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集团出台办法助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近日,国电物资集团结合自身实际,印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明确了对“两个责任”进行考核评价的原则、内容、方法、标准及结果运用,切实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司改革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深入推进“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考核重点。《办法》以问题为导向,以考核促进责任落实,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6个方面的考核评价内容,共设置了30项重点考核要素,分别列出考核点。明确了纪委监督责任6个方面的考核评价内容,共设置了17项重点考核要素。同时规定,对被考核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满意度民主测评,测评得分纳入考核结果。
明确考核标准,强化结果运用。《办法》规定“两个责任”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级。《办法》要求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责任追究。将主体责任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同时作为单位评先评优,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绩效年薪、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将监督责任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绩效年薪、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实行动态调整,注重实时监控。《办法》明确“两个责任”考核评价具体内容及考核要素,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和要求及集团公司、物资集团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动态调整。在考核方式上,每年底党委、纪委要分别形成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书面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构视情组织现场考核。此外,强化日常考核,通过调研检查、现场考核、专项检查、材料报送、工作汇报、重点督办、信息反馈等多种方式,对考核评价信息进行采集和判断,确保实时监控、及时督导。
《办法》旨在通过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不断完善反腐败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确保该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崔建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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