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鲁北发电公司建立“三公事务巡查员”队伍,实行“三公经费”群众把关
2013-01-24 13:38: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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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要求,鲁北发电公司率先提出“三公经费”群众把关的工作思路,建立“三公事务巡查员”队伍,巡查员每季度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打分,结果纳入其个人绩效档案。对群众质疑项目支出落实责任后由相关责任人个人买单并对其实行考核,全力促进厂务公开、杜绝“车轮腐败”。
一是杜绝“大手大脚”。公司要求总经理工作部每季度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并提交财务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并召集职工代表进行核定审议。同时,每月月底公司在宣传栏、公司网站、电子办公系统对开支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二是预防“车轮腐败”。公司不予受理一切因私用车,并严格控制领导人员配车的使用,要求领导干部配车费用支出不得超出总体费用计划的5%,并实行费用单车核算,超出计划部分费用由相应领导干部个人买单。每月月底,公司还将公车费用进行公示。三是管住“超标接待”。公司对接待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对各类接待标准进行严格审定。巡查员对公费接待事项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相关责任人的绩效管理台账。(吴征)
一是杜绝“大手大脚”。公司要求总经理工作部每季度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并提交财务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并召集职工代表进行核定审议。同时,每月月底公司在宣传栏、公司网站、电子办公系统对开支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二是预防“车轮腐败”。公司不予受理一切因私用车,并严格控制领导人员配车的使用,要求领导干部配车费用支出不得超出总体费用计划的5%,并实行费用单车核算,超出计划部分费用由相应领导干部个人买单。每月月底,公司还将公车费用进行公示。三是管住“超标接待”。公司对接待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对各类接待标准进行严格审定。巡查员对公费接待事项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相关责任人的绩效管理台账。(吴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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