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河南分公司制定下发经济业务回避制度规定
2007-01-10 09:24:04 来源:大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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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为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在燃料、物资、工程、劳务及其它涉及企业与外部经济往来中的事项及廉政行为,确保领导干部及员工在企业经济业务活动中能够公平公正、廉洁奉公地履行职责,12月中旬,河南分公司制定下发了经济业务回避制度规定,对在经济业务活动中应回避的人员及具体业务进行了明确界定,重点对燃料、物资、工程等经济业务中主要环节的回避行为及事项作了具体要求,并强调了廉政纪律。
为确保回避制度的落实,规定中明确提出,对应申请回避而不申请回避的领导干部及业务人员,一经发现,单位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理。是党员的,同时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为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在燃料、物资、工程、劳务及其它涉及企业与外部经济往来中的事项及廉政行为,确保领导干部及员工在企业经济业务活动中能够公平公正、廉洁奉公地履行职责,12月中旬,河南分公司制定下发了经济业务回避制度规定,对在经济业务活动中应回避的人员及具体业务进行了明确界定,重点对燃料、物资、工程等经济业务中主要环节的回避行为及事项作了具体要求,并强调了廉政纪律。
为确保回避制度的落实,规定中明确提出,对应申请回避而不申请回避的领导干部及业务人员,一经发现,单位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理。是党员的,同时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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