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菏泽电厂开展工程管理项目专项效能监察
2006-11-06 15:15:21 来源:国电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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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利益,菏泽电厂近日在全厂开展工程管理项目专项效能监察活动。
该厂工程管理专项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分三块,一是工程管理情况,包括施工方的选择、招投标程序、工程合同的签订与兑现、工程用物资验收、预付款与结算等内容。二是工程管理制度情况,包括职责分工,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完整与规范等情况。三是其他在工程建设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违纪和商业贿赂现象等。
这次专项监察工作采取自查与检查组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11月2日-11月10日)。
各责任部门按照我厂工程管理的有关办法和规定,对照监察项目和主要内容,对2006年以来工程管理情况认真进行自查。第二阶段为检查组集中检查阶段(11月11日-11月24日)。厂成立由纪检监察部、审计部、财务产权部、计划营销部、经济法规部人员组成的工程管理专项效能工作小组,深入各单位,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和企业关于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逐项进行检查。第三阶段为总结整改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检查组和各单位认真总结检查情况,形成专题检查报告向厂部进行汇报。
对不符合规定的提出整改意见,下发监察整改通知单;对存在漏洞的有关制度督促进行修订和完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提出监察处理建议或意见。切实通过专项效能监察,提高企业工程规范化管理水平。
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利益,菏泽电厂近日在全厂开展工程管理项目专项效能监察活动。
该厂工程管理专项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分三块,一是工程管理情况,包括施工方的选择、招投标程序、工程合同的签订与兑现、工程用物资验收、预付款与结算等内容。二是工程管理制度情况,包括职责分工,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完整与规范等情况。三是其他在工程建设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违纪和商业贿赂现象等。
这次专项监察工作采取自查与检查组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11月2日-11月10日)。
各责任部门按照我厂工程管理的有关办法和规定,对照监察项目和主要内容,对2006年以来工程管理情况认真进行自查。第二阶段为检查组集中检查阶段(11月11日-11月24日)。厂成立由纪检监察部、审计部、财务产权部、计划营销部、经济法规部人员组成的工程管理专项效能工作小组,深入各单位,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和企业关于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逐项进行检查。第三阶段为总结整改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检查组和各单位认真总结检查情况,形成专题检查报告向厂部进行汇报。
对不符合规定的提出整改意见,下发监察整改通知单;对存在漏洞的有关制度督促进行修订和完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提出监察处理建议或意见。切实通过专项效能监察,提高企业工程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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