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山东公司扎实开展燃煤管理专项效能监察
2010-09-13 10:05:46 来源:华电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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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关于在公司系统开展燃煤管理效能监察的通知》(中国华电监【2010】779号)和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公司系统开展燃煤管理效能监察的通知》(华电国际监【2010】568号)要求,9月6日至10日,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对区域内9家燃煤企业开展燃煤管理效能监察的自查情况进行深入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巩固了山东区域的经营管理工作,并有力推动了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领导,积极部署。分公司成立了燃煤管理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公司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工委主任曲明鑫同志和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高玉君同志任组长,由政工部、计财部、安全生产部、燃料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基层单位有关专业人员等构成检查组成员,并通过9月3日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具体的监察职责,切实做好检查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工作。
制订方案,明确重点。汇编制定《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开展燃煤管理效能监察检查资料》,对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做了具体规定;汇总基层各单位本次效能监察自查情况的工作总结、燃煤管理效能监察情况报表和燃煤管理基本情况表,便于对照各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和重点的监督检查。
深入基层,强化执行。检查采取查看燃煤验收现场、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对口交流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燃煤采购、调运管理;燃煤结算管理;入厂煤、入炉煤管理;储煤场管理;燃煤核算管理;内部控制及效能监察;燃煤发电企业燃煤管理存在的困难,对燃煤管理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等。同时,检查组对各单位采取创新管理体制、优化进煤结构、加强验收管理等不断降低燃料成本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各单位燃料管理工作中亮点和优良作法进行了认真提炼、交流推广。
提出要求,加强整改。针对监察过程中发现的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制定实施方案,限期整改。同时,检查组对各单位下一步燃煤管理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一要加强入厂煤接卸验收全过程监管,保证燃料供应措施落实,确保燃料成本有效控制;二要加强燃煤的采制化工作,细化制度,严格措施,重点抓好汽车煤的验收,确保煤炭的高质量供给;三要加大攻关力度,丰富进煤结构,努力培养大客户,确保机组充足口粮;四要深化监督监察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创新燃料管理体制,加强燃煤重点岗位人员管理,有效堵塞管理漏洞;五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自律意识,确保实现经济安全。(张国杰)
加强领导,积极部署。分公司成立了燃煤管理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公司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工委主任曲明鑫同志和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高玉君同志任组长,由政工部、计财部、安全生产部、燃料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基层单位有关专业人员等构成检查组成员,并通过9月3日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具体的监察职责,切实做好检查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工作。
制订方案,明确重点。汇编制定《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开展燃煤管理效能监察检查资料》,对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做了具体规定;汇总基层各单位本次效能监察自查情况的工作总结、燃煤管理效能监察情况报表和燃煤管理基本情况表,便于对照各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和重点的监督检查。
深入基层,强化执行。检查采取查看燃煤验收现场、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对口交流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燃煤采购、调运管理;燃煤结算管理;入厂煤、入炉煤管理;储煤场管理;燃煤核算管理;内部控制及效能监察;燃煤发电企业燃煤管理存在的困难,对燃煤管理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等。同时,检查组对各单位采取创新管理体制、优化进煤结构、加强验收管理等不断降低燃料成本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各单位燃料管理工作中亮点和优良作法进行了认真提炼、交流推广。
提出要求,加强整改。针对监察过程中发现的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制定实施方案,限期整改。同时,检查组对各单位下一步燃煤管理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一要加强入厂煤接卸验收全过程监管,保证燃料供应措施落实,确保燃料成本有效控制;二要加强燃煤的采制化工作,细化制度,严格措施,重点抓好汽车煤的验收,确保煤炭的高质量供给;三要加大攻关力度,丰富进煤结构,努力培养大客户,确保机组充足口粮;四要深化监督监察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创新燃料管理体制,加强燃煤重点岗位人员管理,有效堵塞管理漏洞;五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自律意识,确保实现经济安全。(张国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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