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供电化解线树矛盾助力线路综合整治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通讯员 李健 报道 桂林永福供电局城区供电所,根据桂林永福供电局制定的《10kV龙六朝线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的要求,在近期开展的综合整治10kV龙六朝线大行动的施工过程中,联合广福乡人民政府及当地公安民警,对长期危害该条线路安全运行的10kV龙六朝线240―241号杆下的高杆桉树进行了强制砍伐,施工人员在砍伐过程中受到了村民周某的阻拦,被政府工作人员及公安民警联合制止。消除了这一处长期以来无法与村民协调的安全隐患,使这次全员综合整治大行动得以顺利进行。
据悉,10kV配网线路故障跳闸的主要原因是线路下及两旁长期生长的高杆树木,在每逢刮风下雨时树枝搭到正常带电的供电线路裸导线上,导致继电保护动作跳闸,造成线路经常停电,从而影响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的正常用电,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但是个别群众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仅不配合供电部门的线路维护工作,还时常出现阻挠线路清障、恶意投诉等过激行举动。早在2017年5月,永福局城区供电所在组织对该条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地毯式排查时,就发现了周某种植的桉树以对线路造成了安全隐患,该所负责人积极组织人员到现场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多次做工作,该局分管生产的李必锋副局长带领安监部也多次向周某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并明确了对砍伐的树木按规定给予青苗补偿,说明了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规定,禁止实施危害安全用电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用户履行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义务,但周某拒不执行,提出了高额的青苗补偿和无理的要求二次赔偿,变成了鸡生蛋蛋变鸡的恶性循环赔偿要求,协商无果后。
为及时消除这一安全隐患,桂林永福供电局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广福乡正、副乡长也亲自到现场做了周某的工作也无结果后,该局站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高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强制砍伐”。得到了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永福县人民政府2017年11月30日向全县人民发出的《公告》,第二条明确规定“在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的高杆植物,由各种植单位及个人自公告之日起7天内自行砍伐清理,逾期不砍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组织砍伐;电力企业在日常的运行维护过程中,对于可能危及线路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予以砍伐,并不予补偿”,充分证明了供电部门开展线路运维行动的正当性和合规性,给基层电力工人依法履行职务过程中服下了“定心丸”。
1月10日,广福乡党委、政府依据《公告》的内容,组织公安民警对在线路走廊内的高杆植物进行了强制砍伐,对前来阻拦的村民进行了依法制止,消除了这一长期以来无法与村民协调的安全隐患,为这次桂林网区联动电力配网综合整治大运维行动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当天,来自桂林供电局3个分局、灵川、临桂、阳朔、兴安等供电单位及外施工单位的近260名工作人员冒着冬天的寒冷,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克服了时间紧、气温低,地形复杂等不利因素,连续作战,广大党员干部冲锋在前,纷纷组织党员突击队深入丛山密林进行砍青、更换设备等工作。
经过近10个小时连续奋战,顺利完成更换柱式瓷瓶652支,更换悬瓶402串,更换线夹96个,轮换配变2台,砍伐树木1300多棵,更换绝缘导线500米,有力保障了10kV龙六朝线安全稳定运行、满足了接在这条全长109.661公里的10kV龙六朝线上的84台公用配变、40台专变用户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用上了安全可靠的放心电。
目前,桂林永福供电局把“10kV配电线路综合治理”纳入精益化和常态化管理,攻坚克难,不折不扣的完成2018年桂林供电局下达的配网线路故障下降40%的目标。
编后语:桂林永福供电局在这次开展桂林网区联动电力配网综合整治大运维行动中,通过及时向政府汇报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治理了一起在清理砍伐危害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线路下及两旁高杆树木时受到了村民阻拦的险情,说明了该局依法治企的理念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编者认为,供电企业作为电力设施的产权人,对电力设施享有所有权,同时也承担运行维护责任。用户危害安全用电的行为给供电企业造成财产损失,也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威胁;为维护电力系统运行安全,保护公私利益,供电企业既可根据永福县人民政府2017年11月30日向全县人民发出的对电力设施保护的《公告》,加大《公告》宣传力度,在当地电视台和微信平台向用户发出全文《公告》,到单位、村屯张贴《公告》,使《公告》内容如心入脑,共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电力有序供应而努力,桂林永福供电局这一做法是值得肯定和学习的。
周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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