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供电完成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顾冬梅 报道 为了保障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各项保险的连续性和缴费数据的准确性,以及让各项保险体系更加完善,2017年6月初接屏边县社保中心通知,屏边公司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31号)文件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做好各项保险基数的核定工作。
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562.00元,月平均工资为5297.00元。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5025.00元,月平均工资为4548.00元。相比2015年度社平工资增幅比较大。2016年度州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115.00元(月平均工资为5260.00元)。2017年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为单位19%,个人8%,缴费基数上限15891.00元,下限3178.00元。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为0.5%,缴费基数上限15780.00元,下限3156.00元。根据《关于恢复职工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红人社发〔2017〕14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2017年7月1日起,恢复原缴费费率1%,缴费基数上限15780.00元,下限3156.00元。失业保险今年又一次在2017年6月1日调整了缴费费率,由原来单位1%,个人0.5%变为单位0.7%,个人0.3%。失业保险已连续三年降低缴费费率,大大减轻了企业及职工的缴费压力。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单位12%,个人12%,最高缴费基数为15780.00元。
2017年6月份公司已完成各项保险的基数核定工作,更好的保障了员工的权益,做到每一个人都应保尽保,绝不漏保。
周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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