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供电公司专项监督提升行业作风水平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吴昌伟 报道 为纠正营销业务领域不规范行为,严肃查处营销业务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红河供电局制定了专项监督实施方案, 抽调局本部和县公司纪委书记等相关人员组成七个检查小组,对个单位2016年1月以来业扩报装,电费管理,电量、电价管理、报修服务开展专项监督。
4月19日至21日,由建水供电公司纪委张彦波书记任组长的第四检查组一行4人,对弥勒供电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对公司市场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弥阳和竹园供电所的营销业务领域行业作风情况开展专项监督。
开展专项监督前,营销业务领域行业作风情况专项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红河供电局纪委春学元书记对本次检查提出六点要求:
要求检查组成员用好近年来内部检查、巡察、案件查处、审计及其他监督检查成果,对2016年以来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有重复的、新的发生。
对被检查单位的普遍性、重复性问题,如果没有发现,检查组要负责任。
落实“大监督”体系工作的相关要求,树立“黄线”“红线”“底线”意识,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被检查单位要为检查组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时提供被查资料,检查组的同志要严格执行好工作纪律,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被检查单位与检查组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处理好检查工作与安全生产、队伍稳定的关系,杜绝影响安全生产和队伍稳定的事件发生。
检查工作中,检查组成员不利用检查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超越工作权限,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并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
检查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加强与公司监察审计部工作人员的沟通和协调,细化检查内容,统一检查标准,全面落实各项检查要求,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检查组通过调阅资料、查看营销管理系统、现场查看事项公开情况、计量装置管理、顾客回访、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等方式,有选择地对营销业务领域行业作风进行检查。未发现弥勒供电公司重复的、新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
及时对公司退补电量依据不充分、线损异常原因分析不到位、对试验报告的审核把关不严、踏勘供电方案不仔细、对客户公开内容不完整、电费抄核收管理需进一步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通过专项监督,切实把监督管理植入业务流程,风险管控融入关键环节,不断增强员工廉洁风险防范意识,实现营销业务领域廉洁风险有效管控。通过交叉检查分享工作经验,及时堵塞管理漏洞,纠正行为偏差,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客户满意度,强化营销业务人员廉洁从业。
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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