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减税,政策驱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虽然新能源汽车目前还不是汽车市场的主流,但却是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未来如何加速推广新能源汽车走进寻常百姓家庭,让更多人接受新能源汽车是新能源汽车产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此外,如何未雨绸缪谋划好电池回收处理,完善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各个产业链条,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同时也能在环保产业发展上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值得大力探索实践。
新能源汽车产销环比下降
今年下半年开始,新能源汽车补贴加速退坡,新能源汽车行业走出了过山车般的行情。根据补贴新规,2020年后补贴政策将全部退出,新能源汽车补贴逐渐进入“断奶”阶段。
2018年7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2018年度6月份汽车产销数据》显示,6月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8.6万辆和8.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1.7%和42.9%。1~6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1.3万辆和41.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4.9%和111.5%,同比继续高速增长。
环比来看,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却呈现下降趋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6月份新能源乘用车产量为7.3万辆,环比下降4.4%,商用车产量1.2万辆,环比下降35.2%。
6月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同比增长迅速,环比却有所下降,数据走势的分歧,透露出怎样的信号?
深究新能源汽车产业数据走势分歧的背后原因,似乎都指向一件事:补贴退坡。
今年2月13日,国家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
考虑到市场的稳定延续等因素,补贴政策设立了过渡期,过渡期从2018年2月12日到2018年6月11日。
补贴新政实行后,续航在300公里以下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金额全面下调,150公里以下车型补贴全部取消。
2018年注定是新能源汽车补贴加速退坡的一年,这让新能源车企面临着生死考验,整个行业正经历"大浪淘沙"。随着补贴退坡的常态化,大水漫灌式的政策优惠逐步消退,倒逼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水平,并逐步淘汰部分技术水平低、产品不达标的中小型车企。
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进入8月,汽车市场又开始回暖,最近针对新能源汽车的利好政策也是频频发布,就在前天,财政部再次针对新能源车型发布了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同时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7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今天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四部门表示,此举旨在促进节约能源,鼓励使用新能源。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一是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二是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相关技术标准;
三是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
四是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船舶应符合以下标准,即船舶的主推进动力装置为纯天然气发动机。发动机采用微量柴油引燃方式且引燃油热值占全部燃料总热值的比例不超过5%的,视同纯天然气发动机。
新能源车电池回收平台启动
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出实施月余以后,四部委发文减免新能源汽车车船税,而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过程中,电池回收是另一个重要环节。
对于新能源车而言,最关键的环节就是电池的回收处理。如果回收处理不当,不仅可能造成安全隐患,随意处置还可能造成重金属污染,危害生态环境。因此,要让新能源汽车在使用全过程中都实现环保,及时建立规范的电池回收管理体系,非常必要。
7月31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在北京正式启动运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是我国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的关键一步,对有效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1.3万辆和41.2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94.9%和111.6%,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量已超过210万辆。与此同时,我国也是世界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和消费国,仅2017年装配动力蓄电池量就超过37GWh,总装配量已超过100GWh。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不断扩大,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问题逐步凸显。据估算,到2020年后动力蓄电池将逐步进入规模化退役期。动力蓄电池退役后,如处置不当,随意丢弃,一方面会给社会带来环境影响和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会造成资源浪费。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今年年初国家7部门就曾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前不久,7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并确定京津冀地区、山西、上海等地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地区和企业,全面启动废旧动力蓄电池市场化回收利用。
“实施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是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重要措施。”辛国斌介绍说,通过信息采集与管理等功能,实现动力蓄电池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责任可究,从而有效监管电池各环节责任主体的回收利用责任落实。
为细化管理要求,有效保障国家溯源管理平台的顺利运行,工信部还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并从8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要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采集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信息,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辛国斌表示,下一步工信部还将加大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有利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与现有支持政策的衔接,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同时,各试点地区和企业要抓好实施方案落实,积极探索创新市场化商业模式,非试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促进跨区域、跨行业协作,确保动力蓄电池高效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此外,汽车生产企业也要落实生产者责任,加快建设回收服务网点,各相关企业要履行责任,确保动力蓄电池有效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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