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0年全省建成集中式充电站约1490座
广东发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规划及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中电新闻网讯 记者陈细英 报道 11月25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和《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情况,明确了全省“十三五”时期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按照“适度超前、合理布局、区域差别”的配置原则,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发展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建成集中式充电站约1490座。其中,公交车充电站590座、出租车充电站170座、物流环卫等专用车充电站300座、公共充电站330座、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城际快充站100座。此外,建成分散式充电桩约35万个,分别为公共机构专用充电桩约7万个、公共充电桩约8万个,私人乘用车专用充电桩约20万个,满足全省约41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实现电动汽车“走遍珠三角,通达各地市”。至2020年,充电设施基本覆盖珠三角地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5,城市核心区服务半径不超过0.9千米;粤东西北地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城市核心区服务半径不超过2千米。届时,将实现以高速公路网为基础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充电网络通过城际快速充电站从珠三角地区辐射至粤东西北地区,形成高速公路“一纵一横两辐射”充电干线。
《规划》提出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配套支撑体系建设和探索可持续发展商业模式三大方面重点任务。同时提出,要在简化审批手续、加大用地支持、完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推进示范项目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据初步测算,“十三五”期间广东省充电设施建设总投资估算约540亿元,预计可拉动动力电池产值约420亿元、电动汽车产值约2200亿元。全省电动汽车每年充电电量超过120亿千瓦时,节约替代燃油超过31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过140万吨。
《管理办法》则涵盖了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的全过程,针对当前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化措施,对市场主体和各级管理机构提供明确指引,促进充电设施规范化管理、建设和运营,为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当日,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宣告成立。该联盟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任指导单位,广东电网公司牵头联合省内电网企业、相关制造和运营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等共同组建。联盟将致力于严格充电设施产品准入管理,推动充电设施互联互通和建立智能服务平台,促进充电运营服务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协助做好充电相关统计工作,为推动充电设施发展和有效管控提供支撑服务。
最后,会上还举行了广东电网公司与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公交站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协议。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和广东省交通集团将按照相互支持、互利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共同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公交站场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城际快速充电网络。
李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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