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首次专项奖补秸秆发电
2015-06-04 10:59:57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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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近日,安徽省财政厅会同省能源局向全省16座生物质电厂下达农作物秸秆发电财政奖补资金5977万元,加快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据悉,这是省财政首次安排秸秆发电专项奖补资金。
按照省政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署,我省鼓励各地秸秆电厂收集农作物秸秆,提高秸秆占燃料比例。今年,省财政安排专项奖补资金,对粮食主产区农作物秸秆使用量占燃料比例达到40%、非粮食主产区达到30%的生物质电厂,按照水稻秸秆每吨50元、小麦秸秆每吨40元、其它农作物秸秆(油菜、玉米、豆类、棉花等)每吨30元标准拨付奖补资金。
秸秆发电财政奖补资金采取 “先预拨、后清算”方式拨付,由地方政府与生物质电厂签订农作物秸秆使用协议,省财政按照协议数量下达奖补资金,地方政府负责生物质电厂在农作物秸秆收购、利用等环节的统计、检查和定期审计清算,确保奖补资金全部用于秸秆发电方面。目前,各相关发电企业正在积极准备或进行秸秆收购工作。
近日,安徽省财政厅会同省能源局向全省16座生物质电厂下达农作物秸秆发电财政奖补资金5977万元,加快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据悉,这是省财政首次安排秸秆发电专项奖补资金。
按照省政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署,我省鼓励各地秸秆电厂收集农作物秸秆,提高秸秆占燃料比例。今年,省财政安排专项奖补资金,对粮食主产区农作物秸秆使用量占燃料比例达到40%、非粮食主产区达到30%的生物质电厂,按照水稻秸秆每吨50元、小麦秸秆每吨40元、其它农作物秸秆(油菜、玉米、豆类、棉花等)每吨30元标准拨付奖补资金。
秸秆发电财政奖补资金采取 “先预拨、后清算”方式拨付,由地方政府与生物质电厂签订农作物秸秆使用协议,省财政按照协议数量下达奖补资金,地方政府负责生物质电厂在农作物秸秆收购、利用等环节的统计、检查和定期审计清算,确保奖补资金全部用于秸秆发电方面。目前,各相关发电企业正在积极准备或进行秸秆收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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