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张北白庙滩风电场10万千瓦工程进场道路及升压站场平工程招标公告
华能张北白庙滩风电场 10 万千瓦工程进场道路及升压站场平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18-03-02013/01)
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张北白庙滩风电场 10 万千瓦工程进场道路及升压站场平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为 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招标范围 2.1 风电场进场(主线)道路工程及升压站场平工程。主要工程包含
并不限于:进场(主线)道路路基挖填、路面硬化、道路防护、安全标识、道路排水设施,
施工临时用地(见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1.3 所示)征用、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弃土
弃渣处理、临时用地的恢复及弃渣场的治理,局部路基桥梁加固、涵洞改造、房屋拆迁及临
时改线路段施工,沿途对于高度无法满足设备运输车辆高度的各种强、弱电线路的改造(含
对接相关单位办理手续),路面修复、恢复,道路原设施修复、恢复、特殊路段等。升压站
场地平整土石方挖填及护坡、排水等附属设施施工、进站道路施工。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
政府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用地协调、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负责施工临时用地征
用(主要含招标方临时用地、投标单位临时用地等)、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及弃土弃渣处
理,工程通过环保、水保验收要求;负责该风电项目施工期间及一处质保期内施工道路的修
复维护工作(质保期起始时间为该风电项目并网投运时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张北白庙滩风电场 10 万千瓦工程进场道路及升压站场平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能张北白庙滩风电场 10万千瓦工程进场道路及升压站场平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3.3 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1: 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3.4 近三年(2014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
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5 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
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3.6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7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
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8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
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1 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
记录。
3.1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
同时投标。
3.14 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爆破等特殊作业除外)。
3.15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
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6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
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
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17 根据高检会【2015】3 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
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
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
格将被取消。
3.18 投标授权人及项目经理需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
3.19 专用资质要求: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 2)电力工程施工总
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 4)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 5)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18 年 03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8 年 03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03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8 年 03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
七、 其他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8 年 03 月 03 日 9 时 00 分到 2018 年 03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止,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
件(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
证书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
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
名结果(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获取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
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
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
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
获得到招标文件。
5.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765-116、 400-6611-700)联
系。
6.招标文件费: 1022 元/标段,售后不退。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递交电子投标
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
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预审文件
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开标地点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开标时间开始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
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
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公
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
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五)新用户注册
本项目通过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
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
(https://ec.chng.com.cn)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华能集团电子商务
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采用以下 2 种方式登陆,所有用户的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
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1.访问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
入电子招投标模块登陆页面;
2.未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 “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要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
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六) CA 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 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无
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办理 CA 证书需要 3-5 天时间,登陆电子招投标
模块后,系统自动弹出 CA 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建议未办理的一定马上办理,以免
耽误您的后续工作。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由工信部认证的 32 家 CA 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
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数字证书,建议在提交 CA 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
进行督办。
CA 证书驱动下载: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
文件”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
前请退出 360 安全卫士等其他的防病毒软件。
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
人: CA 客服;联系电话: 010-5810359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监察部。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华能大厦 10、 11 层
联 系 人: 宋昊霖
电 话: 010-68297636
电子邮件: 3524613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西三庄街 258 号
联 系 人: 蒋娇
电 话: 13284494860
电子邮件: hnzbjo12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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