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运营格尔木5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华电运营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运营格尔木5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华电运营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华电运营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集中式逆变器标段 (1)投标人均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为招标产品的制造原厂商,应在国内或国外具有三年及以上光伏并网逆变设备生产、管理经验;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记录,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7)投标人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或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9)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因贴牌等欺诈行为,或侵犯其它法人、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被起诉的事件发生; (10)近三年内投标人在青海地区需要有100MWp及以上的逆变器供货业绩(以合同证明及用户证明为准); (11)投标产品必须通过金太阳认证,必须通过CE、TUV、IEC、UL、CQC认证其中之一的国际、国内认证,并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的强制性并网的标准要求和新的并网规范要求; (12)投标人做为制造原厂商年生产检验能力均应不低于1000MWp;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14)投标人应保证产品投运后,质保期5年,产品寿命保证25年;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固定支架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投标人应在国内具有自主研发、设计、供货、试验光伏组件支架的能力,具有三年及以上光伏组件支架生产及管理经验。最近三年单个合同供货量20MWp的业绩不少于五个; (4)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6)投标单位三年内不曾有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记录; (7)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投标人应提供至少5年的质保期,光伏组件支架的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本招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安排: 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 公告及购标时间: 2015年12月25日- 12月29日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待定 开标地点:北京 中工大厦 标书售价:
1、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2、投标人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上注册成为会员,已经注册的不用重新注册(www.chdtp.com.cn,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可下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等,非工作日客服电话:18610999957)。 3、投标人邮寄标书款: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 账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195) 账 号 :11001019500053003682 每套标书将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 4、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可复制的word文档和扫描件,格式见附表)和汇款底单(扫描)发送致 招标公司联系人邮箱 ,请务必按照要求及时发送,否则会影响招标文件的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审核通过后,将开通投标人在“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 6、投标人登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八、项目单位及招标公司联系人: 项目单位:华电运营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云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发电园区,邮编:816000 电话 15309779887 邮箱 158838777@qq.com 招标公司: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B座615 联 系 人:杨海 联系电话:010-83565840 E-mail :yanghai@chdt.com.cn(如果电话不能接通请发邮件) 附件:(决定投标的单位请严格按照说明在标书发售时间内电汇标书费并将下面的附表发至招标公司联系人的电子邮箱中) 附表一:(能够方便复制的WORD文档,不需盖章,也不需签字) 华电运营格尔木50MWp光伏发电项目设备
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附表二:(盖章后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并同时签字) 华电运营格尔木50MWp光伏发电项目设备 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说明: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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