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曝大股东向平庄能源转移利润 公司回应存疑
2013-05-10 18:56:11 来源:中国网
A-
A+
电力18讯: 今日上午审计署发布的国电集团2011年审计报告令上市公司平庄能源陷入漩涡。国电集团下属的平庄煤业是上市公司平庄能源大股东。
据此次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显示,2011年,平庄煤业以支付煤炭代销手续费的方式向所属上市公司平庄能源转移利润0.65亿元;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平庄能源通过内部往来方式将1.7亿元的应收账款拨至平庄煤业挂账;平庄煤业在安全管理费用中列支与安全生产无直接关系的大型设备购置工程款1亿元。
5月10日下午,平庄能源董秘张建忠在接受中国网能源频道记者采访时否认平庄能源虚增利润。他表示,大股东平庄煤业在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平庄煤业的非上市部分煤炭销售将由上市公司平庄能源代销,且每吨收取10元代销费用。据平庄能源2011年年报显示,当年平庄能源收取大股东平庄煤业煤炭代销款为1.27亿。不过此次审计署查出以代销款为名转移的利润仅为0.65亿而非全部代销款,平庄能源上述人士对此称不知情。
除此之外,当天下午上述人士对审计署查出人为降低应收账款之事亦不能做出解释。
2011年平庄能源应收账款达到了4.61亿元,同比增长140.89%,在当年财报的解释为公司加大了煤炭销售力度,部分客户资金压月汇款所致。而此次审计署审计结果显示,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平庄能源通过内部往来方式将1.7亿元的应收账款拨至平庄煤业挂账。张建忠表示,这一数据详情需要询问财务人员,随后记者再次反复拨打电话均无人接听。
据此次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显示,2011年,平庄煤业以支付煤炭代销手续费的方式向所属上市公司平庄能源转移利润0.65亿元;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平庄能源通过内部往来方式将1.7亿元的应收账款拨至平庄煤业挂账;平庄煤业在安全管理费用中列支与安全生产无直接关系的大型设备购置工程款1亿元。
5月10日下午,平庄能源董秘张建忠在接受中国网能源频道记者采访时否认平庄能源虚增利润。他表示,大股东平庄煤业在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平庄煤业的非上市部分煤炭销售将由上市公司平庄能源代销,且每吨收取10元代销费用。据平庄能源2011年年报显示,当年平庄能源收取大股东平庄煤业煤炭代销款为1.27亿。不过此次审计署查出以代销款为名转移的利润仅为0.65亿而非全部代销款,平庄能源上述人士对此称不知情。
除此之外,当天下午上述人士对审计署查出人为降低应收账款之事亦不能做出解释。
2011年平庄能源应收账款达到了4.61亿元,同比增长140.89%,在当年财报的解释为公司加大了煤炭销售力度,部分客户资金压月汇款所致。而此次审计署审计结果显示,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平庄能源通过内部往来方式将1.7亿元的应收账款拨至平庄煤业挂账。张建忠表示,这一数据详情需要询问财务人员,随后记者再次反复拨打电话均无人接听。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 再见鲁能! 新东家为中国诚通
2020-08-11

- 市场升温!储能招标多样化趋势明
2020-03-24

- 新基建来了!国网产业链投资方向
2020-03-24

- 地面0.33、0.38、0.47,工商业0.
2020-02-22

- 英大证券、英大信托以140亿作
2019-09-24
热点排行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