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售哈尔滨发电公司56.63%股权
2012-11-26 09:09: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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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信息,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56.63%股权正在转让,挂牌价格4874.61万元。
资料显示,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注册资本1.27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电力、热力产品及副产品的销售;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和开发;科技产品的推广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持有其56.63%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43.37%股权。此次项目转让方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转让完成后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今年前三季度,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5亿元,亏损3247万元。公司资产总计1.90亿元,负债总计1.8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99万元。经评估后,公司净资产为8607.82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4874.61万元。
此次转让要求,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并持续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应以电力生产为主营业务。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举牌时提供项目挂牌期间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或资信证明。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资料显示,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注册资本1.27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电力、热力产品及副产品的销售;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和开发;科技产品的推广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持有其56.63%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43.37%股权。此次项目转让方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转让完成后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今年前三季度,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5亿元,亏损3247万元。公司资产总计1.90亿元,负债总计1.8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99万元。经评估后,公司净资产为8607.82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4874.61万元。
此次转让要求,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并持续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应以电力生产为主营业务。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举牌时提供项目挂牌期间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或资信证明。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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