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水电股权转让纠纷获受理 违约金765万元
2012-07-19 10:36:52 来源:财经网
A-
A+
电力18讯: 作者:王杰
7月17日晚,岷江水电(600131.SH)发布公告称,公司诉西部汇源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汇源矿业)、汇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汇源集团)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被受理。
2007年,汇源矿业将其所持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下称金川公司)股权转让给了岷江水电,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为确保杨家湾电站的电力销售,汇源矿业保证在金川县投资设立一家高载能企业,其用电量不低于10000万kWh/年,并保证该企业用电5至10年。
此后,2009年4月2日,岷江水电与汇源矿业、汇源集团、金川公司四方签署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约定汇源集团对汇源矿业履行协议的赔偿和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汇源矿业并未按协议履行建设高载能企业的义务。
因此,岷江水电请求法院判令汇源矿业向公司支付未建高载能企业的违约金765万元,并要求汇源集团承担连带支付责任。此外,汇源矿业和汇源集团要承担诉讼费用。
岷江水电称,由于案件案尚未正式开庭审理,目前暂时无法判断诉讼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7月17日晚,岷江水电(600131.SH)发布公告称,公司诉西部汇源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汇源矿业)、汇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汇源集团)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被受理。
2007年,汇源矿业将其所持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下称金川公司)股权转让给了岷江水电,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为确保杨家湾电站的电力销售,汇源矿业保证在金川县投资设立一家高载能企业,其用电量不低于10000万kWh/年,并保证该企业用电5至10年。
此后,2009年4月2日,岷江水电与汇源矿业、汇源集团、金川公司四方签署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约定汇源集团对汇源矿业履行协议的赔偿和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汇源矿业并未按协议履行建设高载能企业的义务。
因此,岷江水电请求法院判令汇源矿业向公司支付未建高载能企业的违约金765万元,并要求汇源集团承担连带支付责任。此外,汇源矿业和汇源集团要承担诉讼费用。
岷江水电称,由于案件案尚未正式开庭审理,目前暂时无法判断诉讼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 再见鲁能! 新东家为中国诚通
2020-08-11

- 市场升温!储能招标多样化趋势明
2020-03-24

- 新基建来了!国网产业链投资方向
2020-03-24

- 地面0.33、0.38、0.47,工商业0.
2020-02-22

- 英大证券、英大信托以140亿作
2019-09-24
热点排行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