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卖成都变压器厂 4厂长摇身变股东被判刑
2009-02-11 08:39: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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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来源:成都晚报
原成都变压器厂国有资产被低评 4人因受贿120万分别获刑
在成都变压器厂改制过程中,几名厂领导设法低评国有资产价值,以便不法商人以低价收购。贱卖国资后,几人收受贿赂120万元。一封群众的联名举报,最终让几名“蛀虫”锒铛入狱。昨日,成都市检察院向媒体公布了这一案件的细节。
[群众举报] 企业连年亏损 原厂长却住豪华别墅
2006年10月,成华区检察院接到一封群众的联名举报信。信中称,原成都变压器厂领导利用企业改制之际,大肆侵吞国有资产。检方对此展开了细致调查。
成都变压器厂成立于1966年,为原机械工业部定点生产电力变压器的专业厂家。近年来,该厂因管理混乱连年亏损,截止到2003年,企业已负债1000多万元,在岗职工月收入仅八九百元。
接下来对厂领导资产情况的调查结果却令侦查员大吃一惊。该厂4个原来的厂领导都拥有大量财产,原厂长刘麟拥有一处市区200多平米带私家车库的三层别墅,及奥迪轿车和雅阁轿车各一辆,他还在多家公司拥有股份;原副厂长张浩也拥有近200平米的豪华别墅和一辆别克轿车。
该厂领导的阔气令办案人员始料未及,他们意识到,这些人的收入极可能存在“猫腻”。
[深入调查] 改制评估不实 厂长摇身“变”股东
检方调阅该厂大量财务凭证、走访该厂改制时负责评估的会计事务所……经过一系列调查分析,办案人员发现,该厂改制时的评估严重不实,存在评估偏低,此外还存在虚增往来款、虚假列支报废产品、重复记账等行为。
随后,检方在查阅该厂改制后的企业四川磊林电器有限公司的工商档案时又有重大发现:成都变压器厂的原领导都拥有该公司的股份!其中刘麟拥有10.54%的股份,张浩拥有6.59%的股份,另两名副厂长瞿英和张地荣分别拥有6.59%和2.63%的股份。
所有线索和证据都直指改制,检方确认,在“评估”环节中有人动手脚。
[秘密传唤] 高速路口飞车拦截 原厂长招供
检方了解到,该厂改制评估是由副厂长张浩负责,财务科长孙某某具体操作。
“把张浩作为突破口!” 由于张浩和刘麟住同一别墅区,只带走张浩有可能打草惊蛇。侦查人员决定,在同一时间秘密传唤张浩和刘麟。
经过几次蹲点守候,侦查人员初步掌握了张浩、刘麟的作息规律。2006年10月24日8时许,刘麟开着奥迪车驶出大院,一组侦查人员开车紧随其后,在快到成渝高速入口处逼停奥迪车,将刘麟挡获。9时许,另一组侦查员在张浩走出小区时将其挡获。
面对侦查人员关于他们在磊林公司股份的询问,张浩、刘麟称该公司老板杨某看重他们的管理经验,为留住他们才给他们股份。而两人不知道,在审讯的同时,检方已传唤在案件中起关键作用的财务科长孙某某,孙某某已交代评估时弄虚作假的事实。经过一夜斗智斗勇,面对大量证据,刘麟和张浩终于供述自己在经办变压器厂改制时,伙同其他两名变压器厂原领导虚假评估、收受贿赂120万元的事实。
[案件点击] 贱卖国资受贿百万 4厂长获刑
原来,在2002年下半年,成都变压器厂准备改制。刘麟等人对该厂的资产初步清算核实约人民币七八百万元。内江商人杨某(另处)多次与刘麟商谈后,决定参与该厂改制。
杨某向刘麟提出,自己只能投入四五百万元,他要求在资产评估时尽量低评成都变压器厂资产价值。杨某许诺,事成之后将送给刘麟新企业30%股份。随后,刘麟召集张浩、瞿英、张地荣商议此事,在利益的诱惑下,几位变压器厂的“当家人”一拍即合。
在变压器厂改制评估时,刘麟、张浩、瞿英、张地荣4人“各司其职”,利用各自的职责在改制资产评估过程中利用各种手段减少变压器厂的净资产,随后他们又成功“勾兑”成都中大会计师事务所,将该厂的净资产评估为395万余元,这一数字比该企业实际净资产金额少计300余万元。
2003年初,杨某以组建的四川磊林电器有限公司成功低价收购了成都变压器厂。按照事前约定,杨某将注册资本400万元股本金的30%(120万元)送给刘麟、张浩、瞿英、张地荣4人。2003年2月26日,成都变压器厂更名为四川磊林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某。
案发前,刘麟、张浩已将股份变卖,将现金揣进口袋。
2007年12月3日,成华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分别判处刘麟等4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提起上诉。2008年7月,成都中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刘麟有期徒刑8年、张浩有期徒刑6年、瞿英有期徒刑6年、张地荣有期徒刑5年。
目前,成华区检察院已将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杨为为
原成都变压器厂国有资产被低评 4人因受贿120万分别获刑
在成都变压器厂改制过程中,几名厂领导设法低评国有资产价值,以便不法商人以低价收购。贱卖国资后,几人收受贿赂120万元。一封群众的联名举报,最终让几名“蛀虫”锒铛入狱。昨日,成都市检察院向媒体公布了这一案件的细节。
[群众举报] 企业连年亏损 原厂长却住豪华别墅
2006年10月,成华区检察院接到一封群众的联名举报信。信中称,原成都变压器厂领导利用企业改制之际,大肆侵吞国有资产。检方对此展开了细致调查。
成都变压器厂成立于1966年,为原机械工业部定点生产电力变压器的专业厂家。近年来,该厂因管理混乱连年亏损,截止到2003年,企业已负债1000多万元,在岗职工月收入仅八九百元。
接下来对厂领导资产情况的调查结果却令侦查员大吃一惊。该厂4个原来的厂领导都拥有大量财产,原厂长刘麟拥有一处市区200多平米带私家车库的三层别墅,及奥迪轿车和雅阁轿车各一辆,他还在多家公司拥有股份;原副厂长张浩也拥有近200平米的豪华别墅和一辆别克轿车。
该厂领导的阔气令办案人员始料未及,他们意识到,这些人的收入极可能存在“猫腻”。
[深入调查] 改制评估不实 厂长摇身“变”股东
检方调阅该厂大量财务凭证、走访该厂改制时负责评估的会计事务所……经过一系列调查分析,办案人员发现,该厂改制时的评估严重不实,存在评估偏低,此外还存在虚增往来款、虚假列支报废产品、重复记账等行为。
随后,检方在查阅该厂改制后的企业四川磊林电器有限公司的工商档案时又有重大发现:成都变压器厂的原领导都拥有该公司的股份!其中刘麟拥有10.54%的股份,张浩拥有6.59%的股份,另两名副厂长瞿英和张地荣分别拥有6.59%和2.63%的股份。
所有线索和证据都直指改制,检方确认,在“评估”环节中有人动手脚。
[秘密传唤] 高速路口飞车拦截 原厂长招供
检方了解到,该厂改制评估是由副厂长张浩负责,财务科长孙某某具体操作。
“把张浩作为突破口!” 由于张浩和刘麟住同一别墅区,只带走张浩有可能打草惊蛇。侦查人员决定,在同一时间秘密传唤张浩和刘麟。
经过几次蹲点守候,侦查人员初步掌握了张浩、刘麟的作息规律。2006年10月24日8时许,刘麟开着奥迪车驶出大院,一组侦查人员开车紧随其后,在快到成渝高速入口处逼停奥迪车,将刘麟挡获。9时许,另一组侦查员在张浩走出小区时将其挡获。
面对侦查人员关于他们在磊林公司股份的询问,张浩、刘麟称该公司老板杨某看重他们的管理经验,为留住他们才给他们股份。而两人不知道,在审讯的同时,检方已传唤在案件中起关键作用的财务科长孙某某,孙某某已交代评估时弄虚作假的事实。经过一夜斗智斗勇,面对大量证据,刘麟和张浩终于供述自己在经办变压器厂改制时,伙同其他两名变压器厂原领导虚假评估、收受贿赂120万元的事实。
[案件点击] 贱卖国资受贿百万 4厂长获刑
原来,在2002年下半年,成都变压器厂准备改制。刘麟等人对该厂的资产初步清算核实约人民币七八百万元。内江商人杨某(另处)多次与刘麟商谈后,决定参与该厂改制。
杨某向刘麟提出,自己只能投入四五百万元,他要求在资产评估时尽量低评成都变压器厂资产价值。杨某许诺,事成之后将送给刘麟新企业30%股份。随后,刘麟召集张浩、瞿英、张地荣商议此事,在利益的诱惑下,几位变压器厂的“当家人”一拍即合。
在变压器厂改制评估时,刘麟、张浩、瞿英、张地荣4人“各司其职”,利用各自的职责在改制资产评估过程中利用各种手段减少变压器厂的净资产,随后他们又成功“勾兑”成都中大会计师事务所,将该厂的净资产评估为395万余元,这一数字比该企业实际净资产金额少计300余万元。
2003年初,杨某以组建的四川磊林电器有限公司成功低价收购了成都变压器厂。按照事前约定,杨某将注册资本400万元股本金的30%(120万元)送给刘麟、张浩、瞿英、张地荣4人。2003年2月26日,成都变压器厂更名为四川磊林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某。
案发前,刘麟、张浩已将股份变卖,将现金揣进口袋。
2007年12月3日,成华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分别判处刘麟等4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提起上诉。2008年7月,成都中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刘麟有期徒刑8年、张浩有期徒刑6年、瞿英有期徒刑6年、张地荣有期徒刑5年。
目前,成华区检察院已将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杨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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