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计划2015年前完成主要煤田火区治理
2008-06-16 08:55:16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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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介绍,内蒙古自治区编制的煤田火区治理规划近日得到批复。至此,我国煤田火区主要分布地――内蒙古、宁夏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煤田灭火规划均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批复,2015年前我国将完成境内主要煤田火区治理。
我国煤田火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宁夏和新疆。这些地区煤炭资源储量约占全国储量的80%以上,但同时又是煤田火灾最为严重的省份。煤田大火不仅吞噬了珍贵的煤炭资源,也给自然环境和人民生活带来很大威胁。据了解,目前仅新疆35处火区每年就烧掉煤炭资源1003万吨,排放有害气体和烟尘100多万吨。
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加快实施新疆等自治区煤田火区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内蒙古、宁夏、新疆三个自治区加快煤田火区治理进度,在摸清火区情况的基础上,编制综合治理规划。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批复了新疆、宁夏的煤田灭火规划。根据规划,宁夏、内蒙古、新疆将分别于2011年、2012年和2015年前完成境内所有火区治理,使这项保护煤炭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和植被破坏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展开。
据了解,内蒙古煤田火区主要分布在桌子山、东胜、准格尔、古拉本、乌达等5大煤田。内蒙古自治区编制的火区治理规划提出,将根据火区燃烧状况、地域分布情况、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等因素,分阶段开展火区治理,于2012年前完成1903万平方米的全部火区治理工作。
我国煤田火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宁夏和新疆。这些地区煤炭资源储量约占全国储量的80%以上,但同时又是煤田火灾最为严重的省份。煤田大火不仅吞噬了珍贵的煤炭资源,也给自然环境和人民生活带来很大威胁。据了解,目前仅新疆35处火区每年就烧掉煤炭资源1003万吨,排放有害气体和烟尘100多万吨。
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加快实施新疆等自治区煤田火区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内蒙古、宁夏、新疆三个自治区加快煤田火区治理进度,在摸清火区情况的基础上,编制综合治理规划。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批复了新疆、宁夏的煤田灭火规划。根据规划,宁夏、内蒙古、新疆将分别于2011年、2012年和2015年前完成境内所有火区治理,使这项保护煤炭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和植被破坏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展开。
据了解,内蒙古煤田火区主要分布在桌子山、东胜、准格尔、古拉本、乌达等5大煤田。内蒙古自治区编制的火区治理规划提出,将根据火区燃烧状况、地域分布情况、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等因素,分阶段开展火区治理,于2012年前完成1903万平方米的全部火区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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