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能源拟50亿大亚湾建煤码头
2008-04-10 09:20:41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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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深圳能源(000027)昨晚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深能源煤码头项目投资协议》,拟投资50亿元建设煤码头。
该公司称,拟在惠州大亚湾荃湾港区分期建设散货码头工程,散货码头项目初步选址在惠州大亚湾纯洲岛西侧,建设规模为三个七万吨级泊位,项目用地面积约95万平方米(其中用海域面积约66万平方米,用地面积约30万平方米),使用岸线长约900米。
目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同意按政府有关规定向公司提供所需海域及土地。公司需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规定取得项目用地,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项目的审批(或核准、备案)。
本周该公司曾发布公告称,已收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时收取燃气燃油加工费的通知》:东莞、惠州燃油机组电价分别由每千瓦时0.58元和0.5元统一上调至0.62元,同时获得每千瓦时0.3元补贴,实际电价每千瓦时0.92元。
平安证券认为,根据该公司的测算,此次电价调整预计可增加一季度销售收入约3500万元,但考虑到油价的不断高涨,新增电价很难有效同比提升燃机电厂的毛利率,因此不会提升该两个电厂的业绩。同时,平安证券表示,由于集团整体上市后,受到地方电力公司属性的制约,很难保持高速发展,该公司发展前景并不广阔,继续维持对该公司“中性”评级。不过,近期该公司股价下跌较多,从估值的角度显示,相对较为便宜。深圳能源股价昨收报13.65元,跌6.19%。
该公司称,拟在惠州大亚湾荃湾港区分期建设散货码头工程,散货码头项目初步选址在惠州大亚湾纯洲岛西侧,建设规模为三个七万吨级泊位,项目用地面积约95万平方米(其中用海域面积约66万平方米,用地面积约30万平方米),使用岸线长约900米。
目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同意按政府有关规定向公司提供所需海域及土地。公司需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规定取得项目用地,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项目的审批(或核准、备案)。
本周该公司曾发布公告称,已收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时收取燃气燃油加工费的通知》:东莞、惠州燃油机组电价分别由每千瓦时0.58元和0.5元统一上调至0.62元,同时获得每千瓦时0.3元补贴,实际电价每千瓦时0.92元。
平安证券认为,根据该公司的测算,此次电价调整预计可增加一季度销售收入约3500万元,但考虑到油价的不断高涨,新增电价很难有效同比提升燃机电厂的毛利率,因此不会提升该两个电厂的业绩。同时,平安证券表示,由于集团整体上市后,受到地方电力公司属性的制约,很难保持高速发展,该公司发展前景并不广阔,继续维持对该公司“中性”评级。不过,近期该公司股价下跌较多,从估值的角度显示,相对较为便宜。深圳能源股价昨收报13.65元,跌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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