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上涨考验着电力企业的社会责任
2007-12-19 11:41: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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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今天,是重点煤炭合同汇总会结束的日子。昨晚,记者从煤炭运销协会获悉,2008年重点合同电煤基本签订完毕,主要电煤价格每吨上涨30至40元,涨幅在10%左右。按这一涨幅,已经达到了煤电联动的条件。但是,由于通胀压力很大,国家发改委目前只字未提煤电联动。(12月18日《上海证券报》)
一般来说,电煤上涨,电力公司会提出上调电价,转嫁成本。今年以来,电力行业多次要求政府部门上调电价,以缓解煤价上涨对电力企业成本推动的压力。但国家发改委发从全局出发:未批准这一请求。正如国家电监会一位官员所说:“当前电价不宜上涨。”“比起前几年,发电企业成本确实在增大。但去年底,几大发电企业的利润都在增长,而且幅度还不小。”有资料显示:2006年,中国五大发电集团――华能、国电、中电投、华电和大唐集团的经济效益空前现好,利润高达263.9亿元。正如这位电监会官员所说:“当前全国范围内电力供需基本平衡,电力企业在要求涨价时手上没有王牌。”
一边是电力企业强烈要求提高电价,另一边又是电力企业的收益或者说利润在不断地增长,特别是去年实行煤电价格联动以后,弥补了一部分成本开支,更何况电力企业还可以通过加强管理,来降低生产成本等。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这种情况呢?究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主要有一是垄断的原因;另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意思不强。难怪有人说:在全国价格指数CPI较高时电力企业要求提价纯粹是“趁火打劫”。
电力是国家垄断行业,也是公共产品,按照国际惯例,其收益率不应该超过6%,收益率在3%-4%比较合适。记得今年3月,知名能源经济学家、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教授曾直言不讳地表示,此次五大集团利润空前,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去年电价上涨多了。
最近,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2007(第六届)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也表示,“国有资产平均每年增长1.3万亿元,相当于每年诞生一个中石油。”预计到今年底中央企业的利润要接近1万亿元。正如李荣融所说,“任何出资人、任何股东,都需要回报,这是常识。”这意味着包括电力企业在内的央企可以大胆地追求最大利润,同时也说明股东有要求回报的权利。那么,央企的股东是谁?是民众。他们又获得了怎样的回报?笔者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是对广大民众的回报。
虽然近几年来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有所增强,但效果让人不敢恭维。特别是一些企业,一谈企业社会责任,总是大谈慈善捐赠,却对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售后服务、公共公共安全等只字不提。众所周知:电力是国家的第一基础产业,电力供应出现问题将直接导致社会问题:美国的加州停电就直接导致了当地的打砸抢,让政府经历了一次信任危机。有人说:对于电力的改革,要用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来共同起作用。因此,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既需要社会舆论发挥其对民众的引导力,也需要各企业,尤其国有企业把关注点聚焦到其产品是否稳定供应,价格是否合理上,让舆论话语权的力量落在实处,并以此来不断提高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从而最终使公众从中受益。要知道:“涨声”不断之下的慈善捐赠再多,也难以赢得群众的认可。甚至可能被群众称之为是一种“抢来本钱搞捐赠”的形式主义。难怪也有人质问这种捐赠“究竟是履行社会责任,还是转嫁责任并换取美名呢?”
期待我们的电力企业能通过其它管理等方式应对电煤价格上涨,稳定电价,为国家分忧,为民减负。
一般来说,电煤上涨,电力公司会提出上调电价,转嫁成本。今年以来,电力行业多次要求政府部门上调电价,以缓解煤价上涨对电力企业成本推动的压力。但国家发改委发从全局出发:未批准这一请求。正如国家电监会一位官员所说:“当前电价不宜上涨。”“比起前几年,发电企业成本确实在增大。但去年底,几大发电企业的利润都在增长,而且幅度还不小。”有资料显示:2006年,中国五大发电集团――华能、国电、中电投、华电和大唐集团的经济效益空前现好,利润高达263.9亿元。正如这位电监会官员所说:“当前全国范围内电力供需基本平衡,电力企业在要求涨价时手上没有王牌。”
一边是电力企业强烈要求提高电价,另一边又是电力企业的收益或者说利润在不断地增长,特别是去年实行煤电价格联动以后,弥补了一部分成本开支,更何况电力企业还可以通过加强管理,来降低生产成本等。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这种情况呢?究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主要有一是垄断的原因;另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意思不强。难怪有人说:在全国价格指数CPI较高时电力企业要求提价纯粹是“趁火打劫”。
电力是国家垄断行业,也是公共产品,按照国际惯例,其收益率不应该超过6%,收益率在3%-4%比较合适。记得今年3月,知名能源经济学家、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教授曾直言不讳地表示,此次五大集团利润空前,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去年电价上涨多了。
最近,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2007(第六届)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也表示,“国有资产平均每年增长1.3万亿元,相当于每年诞生一个中石油。”预计到今年底中央企业的利润要接近1万亿元。正如李荣融所说,“任何出资人、任何股东,都需要回报,这是常识。”这意味着包括电力企业在内的央企可以大胆地追求最大利润,同时也说明股东有要求回报的权利。那么,央企的股东是谁?是民众。他们又获得了怎样的回报?笔者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是对广大民众的回报。
虽然近几年来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有所增强,但效果让人不敢恭维。特别是一些企业,一谈企业社会责任,总是大谈慈善捐赠,却对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售后服务、公共公共安全等只字不提。众所周知:电力是国家的第一基础产业,电力供应出现问题将直接导致社会问题:美国的加州停电就直接导致了当地的打砸抢,让政府经历了一次信任危机。有人说:对于电力的改革,要用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来共同起作用。因此,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既需要社会舆论发挥其对民众的引导力,也需要各企业,尤其国有企业把关注点聚焦到其产品是否稳定供应,价格是否合理上,让舆论话语权的力量落在实处,并以此来不断提高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从而最终使公众从中受益。要知道:“涨声”不断之下的慈善捐赠再多,也难以赢得群众的认可。甚至可能被群众称之为是一种“抢来本钱搞捐赠”的形式主义。难怪也有人质问这种捐赠“究竟是履行社会责任,还是转嫁责任并换取美名呢?”
期待我们的电力企业能通过其它管理等方式应对电煤价格上涨,稳定电价,为国家分忧,为民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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