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集团主业资产整体上市
2007-05-17 16:56:06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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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新浪财经讯 5月17日,东方电机刊登公告《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根据公告内容,东方电机将通过两次收购的方式获得东方电气集团持有的东方锅炉68.05%的股份、东方汽轮机100%的股权及东方电气集团在换股要约收购东方锅炉要约期满时取得的东方锅炉不超过31.95%的股份。收购完成后,东方电机将整合供应锅炉、汽轮机及发电机三大核心发电设备,实现东方电气集团主业资产整体上市。
据了解,两次收购完成东方电气整体上市以东方电机为平台,东方电气集团主业资产整体上市对于东方锅炉及东方汽轮机的整合包括两次收购:首次将以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和支付现金结合的方式收购东方电气集团现时持有的东方锅炉的股份及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汽轮机”)100%的股权;第二次将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东方电气集团在换股要约收购东方锅炉要约期届满时取得的不超过东方锅炉31.95%的股份。两次收购资产的总价值最高合计150.1 亿元。
第一次收购的支付对价为东方电机于首次成交日向东方电气集团非公开发行3.67亿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4.17 元)以支付该款项中人民币88.7 亿元部份;以及即期及延期支付现金:东方电机于首次成交日以现金方式向东方电气集团支付人民币10 亿元;延期支付人民币23.1 亿元,自首次成交日起5 年内分五期等额计息偿还。第一次收购资产的总价值为121.8 亿元。
第二次收购的支付对价采用延期支付现金的方式,于第二次成交日分五期等额计息偿还,收购资产不超过28.3 亿元。
2006年底的东方电机净资产将从25.15亿元增加到65.77亿元,总资产从96.4亿元增加到314.65亿元,分别增长了161.47%和226.51%。公司2006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从46.98亿元增加到224.45亿元,净利润从9.92亿元增加到21.42亿元,分别增长了376.8%和115.93%。每股净资产从5.589元增长到8.05元,每股收益从1.845元增长到2.62元。
附:
东方电气整体上市相关事件:
2007年2月5日,东方锅炉公布《S东锅:要约收购报告书》,东方锅炉启动股改程序,东方电气整体上市拉开序幕
2007年12月12日,东方锅炉公布《S东锅:受让东方重机股权暨重大关联交易公告》,东方锅炉以17419.97 万元的转让价格受让东方电气集团拟将所持有的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重机”)30%股权,转让完成后,东方锅炉将持有东方重机30%的股权,成为东方重机第一大股东。
2007年3月13日,东方锅炉公布《S东锅: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东方锅炉股改顺利完成。
据了解,两次收购完成东方电气整体上市以东方电机为平台,东方电气集团主业资产整体上市对于东方锅炉及东方汽轮机的整合包括两次收购:首次将以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和支付现金结合的方式收购东方电气集团现时持有的东方锅炉的股份及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汽轮机”)100%的股权;第二次将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东方电气集团在换股要约收购东方锅炉要约期届满时取得的不超过东方锅炉31.95%的股份。两次收购资产的总价值最高合计150.1 亿元。
第一次收购的支付对价为东方电机于首次成交日向东方电气集团非公开发行3.67亿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4.17 元)以支付该款项中人民币88.7 亿元部份;以及即期及延期支付现金:东方电机于首次成交日以现金方式向东方电气集团支付人民币10 亿元;延期支付人民币23.1 亿元,自首次成交日起5 年内分五期等额计息偿还。第一次收购资产的总价值为121.8 亿元。
第二次收购的支付对价采用延期支付现金的方式,于第二次成交日分五期等额计息偿还,收购资产不超过28.3 亿元。
2006年底的东方电机净资产将从25.15亿元增加到65.77亿元,总资产从96.4亿元增加到314.65亿元,分别增长了161.47%和226.51%。公司2006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从46.98亿元增加到224.45亿元,净利润从9.92亿元增加到21.42亿元,分别增长了376.8%和115.93%。每股净资产从5.589元增长到8.05元,每股收益从1.845元增长到2.62元。
附:
东方电气整体上市相关事件:
2007年2月5日,东方锅炉公布《S东锅:要约收购报告书》,东方锅炉启动股改程序,东方电气整体上市拉开序幕
2007年12月12日,东方锅炉公布《S东锅:受让东方重机股权暨重大关联交易公告》,东方锅炉以17419.97 万元的转让价格受让东方电气集团拟将所持有的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重机”)30%股权,转让完成后,东方锅炉将持有东方重机30%的股权,成为东方重机第一大股东。
2007年3月13日,东方锅炉公布《S东锅: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东方锅炉股改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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