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集团断电之殇 谁将企业送上断头台
2007-05-10 11:59:18 来源:《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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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按照正规程序,一个电源项目从选址到项目报国家批复,至少也得三年时间,而且还不一定能得到批复。正是这种申报和批复程序的复杂,让一些投资者萌生了“先上船、后买票”的冲动,“顶风”上马项目,为日后埋下了一颗“不定时炸弹”
文 本刊记者 王博
3月30日,全国第一家民营发电厂――山西振兴集团因电厂和电解铝项目建设违规不止,被国家环保总局“黄牌”封杀。
在此前的2002年和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曾先后两次向振兴集团下发责令停建的通知。今年1月,在国家环保总局全国通报的82个违规项目中,振兴集团“电厂项目”也名列其中。但振兴集团始终没有停建整改,反而加紧施工。
谁将企业送上了“断头台”
山西振兴集团是煤、电、铝联产,多元化经营的大型民营企业,地处山西省河津市铝工业特色园。
2001年,集团投资1500余万元建成了跨越13公里的龙门220KV双回路、双分裂输变电线路,并于当年顺利通过省、市验收,正式投入运行;随后,又投资9.6亿元,扩建了年产10万吨电解铝生产线,并上马了与其配套的2×200MW发电机组和15万吨阳极炭素厂项目。
然而,正当项目紧锣密鼓地推进时,国家环保总局却向企业下发了死亡通知。
据国家环保总局介绍,振兴集团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十分严重:100kt/a电解铝项目(200kt/a项目的一期工程)未经环评就于1999年开工建设,并已在2002年4月建成投产;且该项目靠近居民住宅区,卫生防护距离明显不符合环保要求,生产过程中“氟”无组织排放,严重影响周围环境和群众健康;而正在建设的2×200MW电厂项目亦未经批准。
人们不禁惊诧,如此项目,何以未经审批公然上马?河津市一位副市长的话耐人寻味:“从河津振兴集团‘煤电铝’联产的典型实例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是一条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振兴地方经济之路。‘煤电铝’联产既可以搞活煤炭工业、电力工业、铝工业,还可以搞活地方经济,壮大地方财政。目前,省委省政府已把‘煤电铝’列为百项潜力产品的第一项,省委书记、省长在几次会议上都讲到了发展‘煤电铝’。振兴集团自己挖煤发电、生产铝锭的用电成本仅为每度7~8分钱,铝锭成本仅为每吨8000~9000元,而行业平均铝锭成本高达每吨14000~15000元。河津有这样好的项目,以此招商引资一定会给河津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可见,政府觊觎“煤电铝”的巨大经济利益,正是项目违规上马的起因。事实上,振兴集团很“争气”,在“煤电铝”项目投产当年,就使昔日贫穷的河津市成为山西县级市中的“首富”。到2003年,河津市已跻身全国百强县第95位,2004年上升到第83位,2005年荣登第72位。2006年,河津市财政收入增加31.6%,达到27.3亿元,脱掉“破衣旧帽”的河津,一举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新贵”。
如今,振兴集团的“煤电铝”项目为地方发展作了短短几年贡献后,面临着“突然死亡”。可一些地方官员却没有进行反思,甚至继续放言:“中央‘叫停’某些项目是怕大家一哄而上,但这些被‘叫停’的项目肯定错不了。所以,中央‘叫停’什么我们就上马什么。我们想上的项目只要国家没有亮红灯绝对禁止,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的初衷或许是好的,但不知他们想过没有,如果这些项目出现闪失,“马失前蹄”的永远是冲锋陷阵的企业。
审批卡了项目的脖子
振兴集团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投资电力建设项目必须拥有用地、取水、水土保持、环保等四项批文才能上马,而集团当初上项目时,正好赶上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审批制是所有支持性文件一次性申报上去进行批准,而核准制需要每一个文件都得到落实后才能开始建设,所以,时间拖得很长。加之这些年各部门间或政策上的衔接并不十分顺畅,国家对民营力量介入电力领域没有实质性扶持,几年来,公司一直没能办齐这四项核心手续,因而终被列入关停项目之中。”
一位跑过电源项目批文的业内人士称,按照正规程序,一个电源项目从选址到项目报国家批复,至少也得三年时间,而且还不一定能得到批复。正是这种申报和批复程序的复杂,让一些投资者萌生了“先上船、后买票”的冲动,“顶风”上马项目,为日后埋下了一颗“不定时炸弹”。
这位知情者认为,其实,并非企业无视国家政策、不履行法定手续,而是电源项目审批起来确实太烦琐。一个项目审批下来,没有百八十个公章是不可能通过的,而每盖一个章,都需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再说,国家按电力规划来核准项目并不见得合理,因为这些规划与市场实际变化差异很大。常常是,按照规划建造的电厂没有市场,而市场需要的电厂又未在规划之列。因此,振兴集团“项目违规”表面是企业的错,实际上审批部门难辞其咎。
原国电动经中心战略与规划研究所所长柴高峰也指出,虽然国家在政策上鼓励多元投资主体办电,没有对民<
文 本刊记者 王博
3月30日,全国第一家民营发电厂――山西振兴集团因电厂和电解铝项目建设违规不止,被国家环保总局“黄牌”封杀。
在此前的2002年和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曾先后两次向振兴集团下发责令停建的通知。今年1月,在国家环保总局全国通报的82个违规项目中,振兴集团“电厂项目”也名列其中。但振兴集团始终没有停建整改,反而加紧施工。
谁将企业送上了“断头台”
山西振兴集团是煤、电、铝联产,多元化经营的大型民营企业,地处山西省河津市铝工业特色园。
2001年,集团投资1500余万元建成了跨越13公里的龙门220KV双回路、双分裂输变电线路,并于当年顺利通过省、市验收,正式投入运行;随后,又投资9.6亿元,扩建了年产10万吨电解铝生产线,并上马了与其配套的2×200MW发电机组和15万吨阳极炭素厂项目。
然而,正当项目紧锣密鼓地推进时,国家环保总局却向企业下发了死亡通知。
据国家环保总局介绍,振兴集团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十分严重:100kt/a电解铝项目(200kt/a项目的一期工程)未经环评就于1999年开工建设,并已在2002年4月建成投产;且该项目靠近居民住宅区,卫生防护距离明显不符合环保要求,生产过程中“氟”无组织排放,严重影响周围环境和群众健康;而正在建设的2×200MW电厂项目亦未经批准。
人们不禁惊诧,如此项目,何以未经审批公然上马?河津市一位副市长的话耐人寻味:“从河津振兴集团‘煤电铝’联产的典型实例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是一条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振兴地方经济之路。‘煤电铝’联产既可以搞活煤炭工业、电力工业、铝工业,还可以搞活地方经济,壮大地方财政。目前,省委省政府已把‘煤电铝’列为百项潜力产品的第一项,省委书记、省长在几次会议上都讲到了发展‘煤电铝’。振兴集团自己挖煤发电、生产铝锭的用电成本仅为每度7~8分钱,铝锭成本仅为每吨8000~9000元,而行业平均铝锭成本高达每吨14000~15000元。河津有这样好的项目,以此招商引资一定会给河津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可见,政府觊觎“煤电铝”的巨大经济利益,正是项目违规上马的起因。事实上,振兴集团很“争气”,在“煤电铝”项目投产当年,就使昔日贫穷的河津市成为山西县级市中的“首富”。到2003年,河津市已跻身全国百强县第95位,2004年上升到第83位,2005年荣登第72位。2006年,河津市财政收入增加31.6%,达到27.3亿元,脱掉“破衣旧帽”的河津,一举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新贵”。
如今,振兴集团的“煤电铝”项目为地方发展作了短短几年贡献后,面临着“突然死亡”。可一些地方官员却没有进行反思,甚至继续放言:“中央‘叫停’某些项目是怕大家一哄而上,但这些被‘叫停’的项目肯定错不了。所以,中央‘叫停’什么我们就上马什么。我们想上的项目只要国家没有亮红灯绝对禁止,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的初衷或许是好的,但不知他们想过没有,如果这些项目出现闪失,“马失前蹄”的永远是冲锋陷阵的企业。
审批卡了项目的脖子
振兴集团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投资电力建设项目必须拥有用地、取水、水土保持、环保等四项批文才能上马,而集团当初上项目时,正好赶上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审批制是所有支持性文件一次性申报上去进行批准,而核准制需要每一个文件都得到落实后才能开始建设,所以,时间拖得很长。加之这些年各部门间或政策上的衔接并不十分顺畅,国家对民营力量介入电力领域没有实质性扶持,几年来,公司一直没能办齐这四项核心手续,因而终被列入关停项目之中。”
一位跑过电源项目批文的业内人士称,按照正规程序,一个电源项目从选址到项目报国家批复,至少也得三年时间,而且还不一定能得到批复。正是这种申报和批复程序的复杂,让一些投资者萌生了“先上船、后买票”的冲动,“顶风”上马项目,为日后埋下了一颗“不定时炸弹”。
这位知情者认为,其实,并非企业无视国家政策、不履行法定手续,而是电源项目审批起来确实太烦琐。一个项目审批下来,没有百八十个公章是不可能通过的,而每盖一个章,都需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再说,国家按电力规划来核准项目并不见得合理,因为这些规划与市场实际变化差异很大。常常是,按照规划建造的电厂没有市场,而市场需要的电厂又未在规划之列。因此,振兴集团“项目违规”表面是企业的错,实际上审批部门难辞其咎。
原国电动经中心战略与规划研究所所长柴高峰也指出,虽然国家在政策上鼓励多元投资主体办电,没有对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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